2022年

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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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2022-06-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20 900947 证券简称:振华重工 振华B股 公告编号:2022-013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6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6月2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东方路3261号 公司223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6月27日

至2022年6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已于2022年4月14日、2022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以上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交集团(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二)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三)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四)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会前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会议当天可现场登记。

(五)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六、其他事项

(一)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参会人员的健康安全,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优先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二)现场会议的防疫要求将按照会议召开日上海市有关防疫政策执行,不符合防疫政策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届时将无法参加现场会议,可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三)公司亦可能视届时上海市疫情防控需求设置线上股东大会召开会场,公司将向登记参加线上会议的股东提供会议通讯接入方式(未在登记时间完成参会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将无法接入本次会议,可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四)本次会议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监局的有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不发礼品和车费;

(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七)联系电话:8621-50390727

传真:8621-31193316

邮政编码:200125

特此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6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 600320 900947 证券简称 振华重工 振华B股 编号:临 2022-015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6月6日以书面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会监事一致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与中交产投合资设立建筑光伏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过程公平、公正,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6月7日

证券代码 600320 900947 证券简称 振华重工 振华B股 编号:临 2022-016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暨2022年

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6月15日(星期三)下午 15:00-16:3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及“路演中”网络平台

(https://webcast.roadshowchina.cn/meet/play/c2pTYnRSZTliVXgvSlVQbklLOSswSUhOMXp4OU5RVnJRVW9IV1d6NkRvST0=)

一、说明会类型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14日、2022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1 年度及 2022 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6月15日下午15:00-16:30召开2021年度暨 2022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及202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召开时间:2022年6月15日下午 15:00-16:30

2、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3、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及“路演中”网络平台

(https://webcast.roadshowchina.cn/meet/play/c2pTYnRSZTliVXgvSlVQbklLOSswSUhOMXp4OU5RVnJRVW9IV1d6NkRvST0=)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裁:刘成云

董事、副总裁:刘启中

董事、财务总监:朱晓怀

独立董事:白云霞

董事会秘书:孙厉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直接登录上证路演中心视频转播网址在线观看和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通过上述平台于6月15日下午 15:00-16:30期间提问并与本公司进行互动。

2、投资者可登陆“路演中”网络直播平台网址观看和参与业绩说明会,通过上述平台提问并与本公司互动。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战略发展部(董监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50390727

传真:021-31193316

邮箱:IR@zpmc.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自2022年6月16日起登陆上证路演中心回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7日

证券代码 600320 900947 证券简称 振华重工 振华B股 编号:临 2022-012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6月6日以书面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会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增选俞京京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俞京京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为优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构成,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调整后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名单如下:

(一)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刘成云

委员:朱晓怀、俞京京、白云霞、赵占波

(二)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刘成云

委员:王成、赵占波、盛雷鸣、张华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赵占波

委员:俞京京、白云霞、张华

(四)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白云霞

委员:赵占波、盛雷鸣、张华

上述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二、《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于2022年6月27日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2022-013)。

三、《关于与中交产投合资设立建筑光伏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与中交产投合资设立建筑光伏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临 2022-014)。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四、《关于2022年公司债券发行计划的议案》

为了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探索交易所债券发行市场,积极创新融资方式,公司拟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注册发行公司债券。

公司债券采用储架注册方式,注册规模不超过30亿元(含30亿元),期限不超过5年期。公司计划在2022年向交易所申请注册不超过30亿元的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并根据公司需求及市场情况择机发行,计划在2022年度发行首期不超过10亿元公司债,期限不超过一年。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7日

证券代码 600320 900947 证券简称 振华重工 振华B股 编号:临 2022-014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交产投合资设立建筑

光伏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2年6月6日,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振华重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交产投合资设立建筑光伏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方中交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产投”)按照30%:70%的比例,共同出资约人民币2亿元设立“中交建筑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光伏公司”)。其中,中交产投以货币资金出资1.4亿元,振华重工以货币资金或等价资产出资0.6亿元。

● 中交产投为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集团”)全资企业,中交集团为振华重工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中交产投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截至本公告披露前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的关联交易(已经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

一、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概述

2022年6月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交产投合资设立建筑光伏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方中交产投按照30%:70%的比例,共同出资约人民币2亿元设立中交建筑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其中,中交产投以货币资金出资1.4亿元,振华重工以货币资金或等价资产出资0.6亿元。

中交产投为公司控股股东中交集团的附属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中交产投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中交产投为中交集团的附属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1.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2. 总股本: 60000万元

3. 法定代表人: 裴岷山

4. 注册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进港大道577号805房

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59FBAN8P

6. 成立时间: 2016年10月13日

7. 经营范围: 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服务、投资管理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能源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自有资金投资、货物进出口、商品批发贸易、商品零售贸易等。

8. 财务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中交产投经审计的总资产为72207.35万元,净资产为38358.36万元,2021年的营业收入为10366.90万元,净利润为-30733.47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 交易标的和交易类别

交易标的: 共同设立公司

交易类别: 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二) 交易的主要情况

组建方案如下:

1. 公司名称: 中交建筑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最终以市场监督局核准名称为准)

2. 注册地:结合行业特点和市场资源布局比选后确定

3. 注册资本: 人民币2亿元,中交产投以货币资金出资1.4亿元,振华重工以货币资金或等价资产出资0.6亿元。振华重工用以出资的等价资产,将履行必要的评估程序。注册资本根据后续跟踪项目落地情况分批分期实缴到位。

4. 经营范围:新能源电站投资、开发、建设、运营、维修保养、回收;新能源发电;电力销售;太阳能光伏产品及设备的研发、销售;照明灯具及配套设备的销售;综合能源服务;储能设施的投资、销售、安装、运维管理;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机动车充电销售;充电桩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技术进出口;碳交易、碳核查、碳咨询、碳核算;货物进出口(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5.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6. 各发起人出资情况:

7. 中交建筑光伏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8. 董事会构成、审议事项及表决安排:设董事会,暂定3人组成,由中交产投委派2名,振华重工委派1名,其中董事长由中交产投委派;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人。

(三)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公司,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发展光伏等新能源业务,分享新能源行业增长的投资收益。公司以货币资金或等价资产出资,将对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现金流和经营状况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本次交易的风险

本次交易设立合资公司,有待双方根据协议约定共同推进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尚存在变化可能,仍存在不确定性。

六、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交产投合资设立建筑光伏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此议案并授权管理层办理具体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与中交产投合资设立建筑光伏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相关材料,该议案表决程序合法公正,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该议案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项关联交易。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6月6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交产投合资设立建筑光伏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过程公平、公正,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