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87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2022-042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6日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会议由董事长丁宏伟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公司因董事长张彦先生与独立董事吴昊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动,为保证各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调整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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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7日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公告编号:2022-043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6月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1188号1幢西楼2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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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丁宏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4人,董事严东明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全体监事均出席会议;
3、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庄建龙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财务总监章韬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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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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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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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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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2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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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2年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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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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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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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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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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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2、 公司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汇报《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文、赵婧芸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