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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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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2022-06-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06 证券简称:中润资源 公告编号:2022-038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司兵兵女士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的情况及致歉声明》,获悉司兵兵女士配偶王嘉先生于2022年5月12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构成短线交易行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王嘉先生2022年5月12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证券交易情况如下: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王嘉先生在买入公司股票后六个月内卖出股票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经核算,上述交易所得收益:(六个月内卖出最高价-最低买入价)×买入股数=(3.00元/股- 3.14元/股)×5000股= -700元。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王嘉先生不再持有公司股票,司兵兵女士亦未持有公司股票。

二、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情况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获悉此事后高度重视,立即进行核查。司兵兵女士及其配偶王嘉先生积极配合、主动纠正。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采取措施如下:

1、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因本次短线交易并未获得收益,不存在公司收回其所得收益的情形。

2、经核查了解,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系王嘉先生根据二级市场的判断做出的自主投资行为,司兵兵本人事先并不知情,也从未告知其配偶公司的相关经营情况。本次短线交易未发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定期报告敏感期内,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谋求利益的目的。但本次行为构成了短线交易,司兵兵女士及其配偶王嘉先生已深刻认识到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并声明将认真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承诺将自觉遵守《证券法》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公司股票,自最后一笔卖出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买入公司股票;就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3、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培训宣导,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认真学习《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公司将持续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三、备查文件

1、司兵兵女士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的情况及致歉声明》

2、王嘉先生证券账户交易对账单

特此公告。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