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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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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
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2-06-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093 证券简称:世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1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

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华科技”或“公司”)于2022年6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4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徐幼农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年4月10日至2021年4月1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4月2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13)。

4、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1年4月2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14)。

6、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2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1、调整事由

1.1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2021年5月20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1年5月28日,公司披露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72,0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应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相应调整。

1.1.1 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8.80元/股-0.2元/股=8.60元/股。

1.2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2022年5月19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2年5月27日,公司披露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72,0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不派发红股。根据《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应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相应调整。

1.2.1 调整方法

(1)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

派息加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为:

P=(P0-V)/(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调整后的授予价格=(8.60-0.12)/(1+0.4)=6.06元/股。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调整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时的调整方法为: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119.50×(1+0.4)=167.30万股;

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15.50×(1+0.4)=21.70万股。

2、调整结果

综上所述,

调整后的授予价格=6.06元/股;

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167.30万股;

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21.70万股。

三、本次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由于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该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35.70万股(调整后);由于15名激励对象2021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B”,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作废处理其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321万股(调整后);由于6名激励对象2021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C”,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作废处理其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2.495万股(调整后)。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4.516万股(调整后)。

四、本次调整授予价格、数量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数量以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五、监事会意见

鉴于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派方案、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8.80元/股调整为6.06元/股,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由119.50万股调整为167.30万股,预留授予数量由15.50万股调整为21.70万股。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8.80元/股调整为6.06元/股,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由119.50万股调整为167.30万股,预留授予数量由15.50万股调整为21.70万股。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处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调整、本次作废及本次归属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公司本次归属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相关手续;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履行了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应当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还应按照《管理办法》《披露指南第4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7日

证券代码:688093 证券简称:世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2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27.2440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9万股(调整后),约占公司股本总额(调整后)24,080万股的0.78%。其中,首次授予167.30万股(调整后),约占公司股本总额(调整后)24,080万股的0.69%,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调整后)的88.52%;预留授予21.70万股(调整后),约占公司股本总额(调整后)24,080万股的0.09%,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调整后)的11.48%。

(3)授予价格(调整后):6.06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6.06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授予人数:首次授予30人,预留授予9人。

(5)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6)任职期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2021-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且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净利润值。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S、A、B、C、D五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若激励对象当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级结果为D,则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及整个考核期内后续年度计划归属的全部获授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2、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4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徐幼农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年4月10日至2021年4月1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4月2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13)。

(4)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1年4月2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14)。

(6)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2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三)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2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向符合条件的16名激励对象以6.06元/股的授予价格(调整后)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共27.244万股(调整后)并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董事会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周奎任、朱杰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日为2021年4月27日,因此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为2022年4月27日至2023年4月26日。

2、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符合归属条件的16名激励对象归属27.244万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16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7.244万股(调整后),归属期限为2022年4月27日至2023年4月26日。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在归属期内实施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归属期的相关归属手续。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1年4月27日。

(二)归属数量:27.244万股。

(三)归属人数:16人。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6.06元/股(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因此授予价格由8.80元/股调整为6.06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30名,除8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丧失激励对象资格不符合归属条件、6名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绩效考核结果对应归属比例为0本期不能归属外,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16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

监事会同意向本次符合条件的16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27.244万股(调整后)。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披露之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首次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调整、本次作废及本次归属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公司本次归属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相关手续;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履行了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应当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还应按照《管理办法》《披露指南第4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三)《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7日

证券代码:688093 证券简称:世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3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6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2年6月2日以书面、邮件、通讯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顾正青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2021年5月20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1年5月28日披露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2022年5月19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2年5月27日披露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该激励计划公告日起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 由8.80元/股调整为6.06元/股,首次授予数量由119.50万股调整为167.30万股,预留授予数量由15.50万股调整为21.70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周奎任、朱杰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截至目前,由于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该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35.70万股(调整后);由于15名激励对象2021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B”,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作废处理其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321万股(调整后);由于6名激励对象2021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C”,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作废处理其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2.495万股(调整后)。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4.516万股(调整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周奎任、朱杰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归属条件,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向符合条件的16名激励对象以6.06元/股的授予价格(调整后)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共27.244万股(调整后)并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周奎任、朱杰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7日

证券代码:688093 证券简称:世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4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6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相关材料已于2022年6月2日以书面、邮件、通讯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顾芸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派方案、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8.80元/股调整为6.06元/股,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由119.50万股调整为167.30万股,预留授予数量由15.50万股调整为21.70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符合归属条件的16名激励对象归属27.244万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