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16 证券简称:青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9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6月6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会议对2022年6月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的《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通知》中的审议事项以书面传签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海诚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关于本次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的更正公告》及更正后的定期报告及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6月7日
证券代码:688316 证券简称:青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0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的
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1年年度报告》;于2021年4月28日、2021年8月27日和2021年10月28日分别披露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和《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以下简称“其他相关定期报告”)。
一、定期报告更正原因
(一)其他相关定期报告更正的原因
2021年12月,财政部、证监会等四部委发布《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1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当企业向客户销售商品涉及其他方参与其中时,企业不应仅局限于合同的法律形式,而应当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评估特定商品在转让给客户之前是否控制该商品,确定其自身在该交易中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控制该商品的,其身份为主要责任人,用总额法确认收入;不控制该商品的,其身份为代理人,用净额法确认收入。部分行业如贸易、百货、电商等应予以特别关注,应当严格按照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判断和会计处理。”
基于以上要求,公司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和相关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并根据上述通知对第三方硬件采购及销售业务、销售软硬件集成的云平台系统或者软硬一体组合产品业务逐一进行核查和重新判断。
经核查,公司在第三方硬件采购及销售业务中负有向客户提供商品的首要责任,但实物流转为供应商直接将硬件产品运输至客户指定交货地点,公司并未控制该存货;公司的直接客户对公司硬件产品的验收与公司对供应商的验收同时完成;硬件产品的保修及售后服务以原厂商规定为准。按照新收入准则和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三方硬件采购及销售业务应当按照净额法核算。在2021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以及第三季度报告中,公司第三方硬件采购及销售业务采用总额法核算,属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公司在销售软硬件集成的云平台系统或者软硬一体组合产品业务中虽然作为整体方案实施者,属于主要责任人。但考虑到客户对硬件部分的采购指定了具体供应商,基于审慎性考虑以及为了更严谨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决定对上述业务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核算,并对2021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以及第三季度报告的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调整,属于非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基于上述情况,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要求,对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以及第三季度报告中的相关财务信息进行更正。本次更正仅影响当期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不影响当期利润,不影响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等财务数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对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的具体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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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合并现金流量表和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的具体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2021年年度报告更正原因
经事后核查发现,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部分内容存在填报录入错误的情况,现对《2021年年度报告》相关内容进行更正。更正内容不涉及对财务报表的调整,对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及经营数据没有影响。
二、其他相关定期报告的更正情况
(一)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情况
1、“二、公司基本情况2.1主要财务数据”部分数据更正如下: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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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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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三、重要事项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部分数据更正如下: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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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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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前: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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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一季度总收入11,419.66万元,比去年同期6,103.10万元增长了87.11%,毛利额为-167.09万元比上年同期毛利额174.17万元减少了341.26万元,2021年一季度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1.46%,比去年同期的2.85%减少4.31%。其中:
2021年一季度云服务收入3,685.50万元,比去年同期收入3,126.05万元增长了17.90%,2021年一季度云服务毛利为-932.33万元,毛利率为-25.30%,比去年同期的-29.93%缩窄4.63%。
2021年一季度云产品收入为7,734.15万元,比去年同期收入2,977.06万元增长了159.79%,2021年一季度云产品毛利为765.23万元,毛利率为9.89%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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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产品中,战略软件收入同比增长632.88%,主要是由容器和多云管理平台的收入增长拉动;超融合系统收入同比增长400.38%;分布式存储收入同比增长227.57%;服务收入同比增长12.36%;云平台收入同比减少76.23%,主要是2020年一季度公司取得某大额软件项目收入884.96万元;
更正后: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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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一季度总收入8,751.81万元,比去年同期6,103.10万元增长了43.40%,毛利额为-167.09万元比上年同期毛利额174.17万元减少了341.26万元,2021年一季度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1.91%,比去年同期的2.85%减少4.76%。其中:
2021年一季度云服务收入3,685.50万元,比去年同期收入3,126.05万元增长了17.90%,2021年一季度云服务毛利为-932.33万元,毛利率为-25.30%,比去年同期的-29.93%缩窄4.63%。
2021年一季度云产品收入为5,066.30万元,比去年同期收入2,977.06万元增长了70.18%,2021年一季度云产品毛利为765.23万元,毛利率为15.10%。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云产品中,战略软件收入同比增长632.88%,主要是由容器和多云管理平台的收入增长拉动;超融合系统收入同比增长201.85%;分布式存储收入同比增长106.79%;服务收入同比减少8.93%;云平台收入同比减少68.84%,主要是2020年一季度公司取得某大额软件项目收入884.96万元;
3、“四、4.1附录/财务报表”部分数据更正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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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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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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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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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1年半年度报告更正情况
1、“第二节六、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部分数据更正如下: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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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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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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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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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前: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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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1年上半年总收入24,868.36万元,与2020年上半年同比增长了72.54%;其中云产品增长126.52%、云服务增长5.88%。
2021年2季度公司营业收入较1季度11,419.66万元环比增幅17.77%,带动上半年整体毛利率从1季度的-1.46%增长到1.73%,上涨了3.19个百分点;其中:
2021年上半年云产品收入18,039.00万元,2季度较1季度7,734.15万元环比增幅33.24%,上半年毛利率也从1季度的9.89%上涨到14.05%,提升了4.15个百分点。与1季度对比,2季度的战略软件收入增幅377.02%,主要是容器平台和多云管理平台销量拉动;QingCloud云平台增幅315.04%;超融合系统增幅135.44%。
2021年上半年云服务收入6,829.36万元,2季度较1季度3,685.50万元环比降幅14.70%,上半年毛利率也从1季度的-25.30%下降到-30.82%,降低了5.52个百分点。
公司2021年上半年整体毛利率为1.73%,与2020年上半年9.63%同比下降了7.91个百分点。其中:
2021年上半年云产品收入18,039.00万元,较去年同期7,963.48万元上涨了126.52%,毛利率14.05%较去年同期42.00%下降27.96个百分点。主要由于:1)2020上半年超算项目纯软件收入1,650.76万元,因此2021年上半年毛利率同比下降;2)云产品的毛利确认是按销售收入减去外采直接成本后再分摊了售前、售后人工成本,委外开发成本,运维和咨询成本、折旧及摊销成本;上半年收入规模较小,而上述分摊成本相对固定,因此2021年上半年毛利率同比下降;公司历年的收入约7成在下半年实现。战略软件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幅1,771.23%,主要是容器和多云管理平台销量拉动;分布式存储增幅234.82%;超融合系统增幅222.79%。
2021年上半年云服务收入6,829.36万元,较去年同期6,449.81万元上涨了5.88%,毛利率-30.82%较去年同期-30.41%下降0.41个百分点。数据库收入为484.91万元、QKE容器平台收入为92.08万元,呈持续上升趋势。
更正后: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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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1年上半年总收入18,422.32万元,与2020年上半年同比增长了27.81%;其中云产品增长45.58%、云服务增长5.88%。
2021年2季度公司营业收入较1季度8,751.81万元环比增幅10.50%,带动上半年整体毛利率从1季度的-1.91%增长到2.33%,上涨了4.24个百分点;其中:
2021年上半年云产品收入11,592.96万元,2季度较1季度5,066.30万元环比增幅28.82%,上半年毛利率也从1季度的15.10%上涨到16.47%,提升了1.37个百分点。与1季度对比,2季度的战略软件收入增幅277.03%,主要是容器平台和多云管理平台销量拉动;QingCloud云平台增幅116.56%;超融合系统增幅4.40%。
2021年上半年云服务收入6,829.36万元,2季度较1季度3,685.50万元环比降幅14.70%,上半年毛利率从1季度的-25.30%上升到-21.68%,增加了了3.62个百分点。
公司2021年上半年整体毛利率为2.33%,与2020年上半年9.63%同比下降了7.30个百分点。其中:
2021年上半年云产品收入11,592.96万元,较去年同期7,963.48万元上涨了45.58%,毛利率16.47%较去年同期42.00%下降25.53个百分点。主要由于:1)2020上半年超算项目纯软件收入1,650.76万元,因此2021年上半年毛利率同比下降;2)云产品的毛利确认是按销售收入减去外采直接成本后再分摊了售前、售后人工成本,委外开发成本,运维和咨询成本、折旧及摊销成本;上半年收入规模较小,而上述分摊成本相对固定,因此2021年上半年毛利率同比下降;公司历年的收入约7成在下半年实现。战略软件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幅1,771.23%,主要是容器和多云管理平台销量拉动;分布式存储增幅160.27%;超融合系统增幅69.05%。
2021年上半年云服务收入6,829.36万元,较去年同期6,449.81万元上涨了5.88%,毛利率-21.68%较去年同期-30.41%上升8.73个百分点。数据库收入为484.91万元、QKE容器平台收入为92.08万元,呈持续上升趋势。
2、“第三节、二、3.研发投入情况”部分数据更正如下:
更正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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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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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节、四、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数据更正如下:
更正前:
公司2021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从2020年上半年的14,413.29万元增长到24,868.36万元,增涨72.54%。
1、云服务收入比去年同期增长5.88%,是公司在云服务业务上为避免与公有云巨头进行直接竞争,持续关注于公司更擅长的传统企业客户的稳定需求,不片面追求收入规模以减少互联网客户自身业务波动带来的收入不确定性的主动选择。
2、云产品收入比去年同期增长126.52%,分产品情况:
1)软件产品:软件产品收入主要由QingCloud云平台及战略软件构成。
QingCloud云平台:2021年上半年企业云平台营业收入为1,029.74万元,较2020年上半年的2,163.16万元下降52.40%,主要是2020年上半年公司因为某单一大额软件项目收入1,452.64万元,导致去年上半年的软件收入占公司全年软件收入的近六成,造成同比减少。
2)超融合系统
2021年上半年超融合产品营业收入12,276.45万元,比上年同期营业收入3,803.28万元增长222.79%。
3)分布式存储:
软件定义存储产品是公司于2017年推出、正在重点推广的新一代软件定义存储产品,目前已形成较好的销售局面。报告期内,软件定义存储产品快速上量,2021年上半年营业收入2,690.16万元,比上年同期的803.46万元增长了234.82%
■
更正后:
公司2021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从2020年上半年的14,413.29万元增长到18,422.32万元,增涨27.81%。
1、云服务收入比去年同期增长5.88%,是公司在云服务业务上为避免与公有云巨头进行直接竞争,持续关注于公司更擅长的传统企业客户的稳定需求,不片面追求收入规模以减少互联网客户自身业务波动带来的收入不确定性的主动选择。
2、云产品收入比去年同期上升45.58%,分产品情况:
1)软件产品:软件产品收入主要由QingCloud云平台及战略软件构成。
QingCloud云平台:2021年上半年企业云平台营业收入为1,029.74万元,较2020年上半年的2,163.16万元下降52.40%,主要是2020年上半年公司因为某单一大额软件项目收入1,452.64万元,导致去年上半年的软件收入占公司全年软件收入的近六成,造成同比减少。
2)超融合系统
2021年上半年超融合产品营业收入6,429.43万元,比上年同期营业收入3,803.28万元增长69.05%。
3)分布式存储:
软件定义存储产品是公司于2017年推出、正在重点推广的新一代软件定义存储产品,目前已形成较好的销售局面。报告期内,软件定义存储产品快速上量,2021年上半年营业收入2,091.13万元,比上年同期的803.46万元增长了16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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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三节、五(二)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部分数据更正如下:
更正前:
2021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868.37万元,相对于2020年度营业收入增长72.54%;实现净利润-14,685.0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330.77万元,相对于去年同期亏损有所扩大。如出现较大的疫情反复,公司销售收入可能存在下滑的风险。
更正后:
2021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422.32万元,相对于2020年度营业收入增长27.81%;实现净利润-14,685.0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5,330.77万元,相对于去年同期亏损有所扩大。如出现较大的疫情反复,公司销售收入可能存在下滑的风险。
5、“第三节、六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部分数据更正如下:
更正前: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24,868.36万元,较上年增加10,455.07万元,增幅为72.5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685.07万元,亏损较去年增加6,947.31万元。
(一)主营业务分析
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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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2021年上半年云产品收入18,039.00万元,较去年同期7,963.48万元上涨了126.52%;其中,战略软件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幅1,771.23%,主要是容器和多云管理平台销量拉动;分布式存储增幅234.82%;超融合系统增幅222.79%。2021年上半年云服务收入6,829.36万元,较去年同期6,449.81万元上涨了5.88%;其中,数据库收入为484.91万元、QKE容器平台收入为92.08万元,呈持续上升趋势。
更正后: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8,422.32万元,较上年增加4,009.03万元,增幅为27.8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685.07万元,亏损较去年增加6,947.31万元。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2021年上半年云产品收入11,592.96 万元,较去年同期7,963.48万元上涨了45.58%;其中,战略软件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幅1,771.23%,主要是容器和多云管理平台销量拉动;分布式存储增幅160.27%;超融合系统增幅69.05%。2021年上半年云服务收入6,829.36万元,较去年同期6,449.81万元上涨了5.88%;其中,数据库收入为484.91万元、QKE容器平台收入为92.08万元,呈持续上升趋势。
6、“第十节、二财务报表”部分数据更正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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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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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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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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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第十节、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部分数据更正如下: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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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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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第十节、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78、现金流量表项目”部分数据更正如下:
更正前: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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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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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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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第十节、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部分数据更正如下: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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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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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情况
1、“一、主要财务数据(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部分数据更正如下: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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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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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主要财务数据(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部分数据更正如下:
更正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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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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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四、季度财务报表(二)财务报表”部分数据更正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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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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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说明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根据上述更正内容同步调整。
三、《2021年年度报告》更正情况
2021年年度报告中部分信息予以更正,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一)主营业务分析/2. 收入和成本分析/(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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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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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审议程序、监事会意见、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2年6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表决结果9票同意、1票弃权,非独立董事李萍投弃权票,弃权理由:其于2022年5月23日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刚刚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职时间较短,对公司2021年度的业务情况及定期报告情况不熟悉,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此议案投弃权票。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关于本次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董事会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更加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广大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事项。
五、其他说明
(一)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2021年度的定期报告及季度报告其他内容不变。
(二)更正后的定期报告及季度报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供投资者查阅。因本次更正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6月7日
证券代码:688316 证券简称:青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8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北京
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
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
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5月2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2】016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就《问询函》关注的相关问题逐项进行认真核查落实。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公司业绩
问题1:2021年度,公司对云产品部分项目改用净额法确认,调减前三季度收入合计7,718.84万元,占调整前2021年前三季度收入的20.75%,不影响当期利润等财务指标。
请公司:(1)补充开展上述云产品项目的具体时间、经营模式、主要合同条款,说明前期按照总额法确认收入的原因及合理性,本期相关业务模式、主要合同条款是否发生改变;(2)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会计类第1号》等规定,说明公司2021年度改以净额法确认以上业务收入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属于会计差错更正;(3)说明对云产品部分项目改用净额法确认收入对公司其他定期报告、季度报告有关收入等财务数据、指标的影响,并相应予以更正。
请审计机构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公司对问询问题的答复
(一)补充开展上述云产品项目的具体时间、经营模式、主要合同条款,说明前期按照总额法确认收入的原因及合理性,本期相关业务模式、主要合同条款是否发生改变
1、改用净额法确认收入的主要云产品项目的具体时间、经营模式、主要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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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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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期按照总额法确认收入的原因及合理性
(下转12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