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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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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27版)

经上述调整,公司本次拟注销股票期权共计1,789,910份,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33,568,850份调整为31,778,940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4%。

本次注销事宜需由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予以办理后最终完成。

三、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关于激励计划所涉相关权益注销的规定,注销原因及数量合法、有效,程序合法、合规。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对注销股票期权的数量及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8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丧失激励对象资格,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E导致当期行权比例为0%,按照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同意注销上述85名激励对象合计1,789,910份的股票期权。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宜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为进行上述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且已履行的程序合法、合规。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注销尚需按照《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以及相应的注销手续。

七、备查文件

1、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行权及调整行权价格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6月7日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2-050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注册地址进行变更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一、注册地址增加情况

增加前公司注册地址为:中山市翠亨新区兴湾路22号和中山市西区沙朗第三工业区金昌路15号。

拟增加后公司注册地址为:中山市翠亨新区兴湾路22号、中山市西区沙朗第三工业区金昌路15号和中山市西区广丰工业大道1号(大洋电机广丰厂)。

最终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修改《公司章程》情况

鉴于公司拟增加注册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需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内容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本次增加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作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后方可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6月7日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2-051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郑馥丽女士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郑馥丽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仅就本公司计划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

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征集人已签署本报告书。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大洋电机

股票代码:002249

法定代表人:鲁楚平

董事会秘书:刘博

联系地址:中山市西区广丰工业大道1号

邮政编码:528411

联系电话:0760-88555306

传 真:0760-88559031

互联网地址:www.broad-ocean.com

电子信箱:bo.liu@broad-ocean.com

(二)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如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三)本委托投票权征集报告书签署日期为2022年6月6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郑馥丽女士,其基本情况如下:

郑馥丽女士:1973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曾担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广东省粤港澳合作促进会会计专业委员会委员,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前海德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及深圳德成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自2019年5月31日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2年6月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并对《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2022年6月22日15:00股市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2年6月23日至2021年6月24日期间(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并请来电确认;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秘办收到时间为准。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中山市西区广丰工业大道1号

收件人: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秘办

邮编:528411

电话:0760-88555306

传真:0760-88559031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股东的授权委托经审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亲自出席或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征集人:_______________

郑馥丽

2022年6月6日

附件: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郑馥丽女士作为本人/本公司代理人,出席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说明:对于每一议案均设“赞成”、“反对”、“弃权”三个选项,投票时请在表决意见对应栏中打“√”,对于同一议案,只能在一处打“√”,多选或漏选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2022年6月 日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2-052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定于2022年6月28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宜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6月28日(星期二)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6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2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与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22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中山市西区沙朗广丰工业区公司广丰厂区技术中心大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余劲松先生、刘奕华先生、侯予先生、郑馥丽女士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提案披露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已经分别由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2年6月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分别刊登于2022年3月1日、2022年4月26日、2022年6月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3、其他说明

(1)独立董事对第7、8、9、12、15、18、19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以上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2)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第11、15、16、17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议案18、19、20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将由5名非独立董事和4名独立董事组成,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分别表决;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1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4)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因此,公司独立董事郑馥丽女士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上述第15、16、17项议案的投票权。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另行表决,如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未另行表决将视为其放弃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的表决权。操作方式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一并提交。

2、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2年6月23日-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相关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参会,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须在2022年6月24日16:00前送达本公司。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参会的,请务必通过电话确认。

4、会议联系方式:

现场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来信请寄:广东省中山市西区沙朗广丰工业区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528411。

联系人:刘博、肖亮满 联系电话:0760-88555306

邮箱地址:ir@broad-ocean.com

5、会议费用: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6、特别提示:疫情防控期间,公司建议投资者优先选择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为降低公共卫生风险及疫情传播风险,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参加现场会议人员必须遵守会场当地的防疫要求。敬请投资者支持与谅解。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3: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特此通知。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6月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249”,投票简称:“大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所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8、19、20实施累积投票制,该三项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议案18,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议案19,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表一议案2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6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2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6月28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大会主席)或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表决指示就下列提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一、表决指示:

说明:1、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对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提案名称”栏目相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的空格内填“√”,多选无效。

3、第18、19、20项提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请在表决意见的相关栏中填写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

二、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致: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应于2022年6月24日或该日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邮箱地址:ir@broad-ocean.com)交回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地址为广东省中山市西区沙朗广丰工业区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邮政编码:528411)。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要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