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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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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1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2022-06-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公告编号:2022-047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1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蓝丰生化”或“上市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38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收到问询函后,公司及时组织人员对问询函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及落实,现将相关回复公告如下:

问题一: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14.44亿元,相比2020年增加7.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4.91亿元,相比2020年下降3413.5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4.86亿元,相比2020年下降1114.2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79.66万元,相比2020年下降90.89%。请你公司:

(1)结合市场环境、行业情况等因素,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毛利率水平、市场地位、主要客户的变化情况以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详细说明你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大幅降低的原因, 以及你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回复:

一、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大幅降低的主要原因:

1、从市场环境及行业情况看,2021年度公司盈利能力受到挑战。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21年全国化学农药原药产量为249.8万吨,同比增长7.8%,供给稳步增长。受新冠疫情全球持续蔓延、经济复苏缓慢、物流成本急剧上升等因素影响,需求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同时,国内安全环保监管持续收紧,“双碳”目标下的能耗双控、限电限产以及全球经济动荡导致原材料价格普遍上涨、产品供应紧张,农化企业经营成本有所上升。

2、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但因诸多不利因素影响,生产成本上升较快。

2021年5月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6月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并聘任了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虽然报告期内,新聘任管理团队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克服当前困难,保证交接工作的平稳顺利,尽量减少对公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但2021年度公司生产经营方面仍受到以下几方面不利因素影响,如下:

(1)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邻硝基苯胺、邻苯二胺、多菌灵和甲基硫菌灵等杀菌剂类产品生产成本大幅增加。

(2)受光气合成装置停车影响,氯甲酸甲酯、氯甲酸乙酯等精细化工中间体不能自产,外购比例增加,从而导致公司杀菌剂及除草剂类产品成本进一步增加。

(3)受国家环保政策及限电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限产、减产、停产等情形。其中受限电影响,公司甲基硫菌灵、表面活性剂及丁硫克百威等生产装置均进行了临时停产,导致公司产能利用率下降。

3、2021年公司毛利率降幅较大,导致报告期净利润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7.60%,受前述不利因素影响,营业成本大幅上升,同时因公司2020年度将毛利率贡献较高的医药业务进行了剥离,导致公司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下降14.05%。

单位:元

4、报告期内公司计提了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等损失,是净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

(1)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情况

2021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资产主要为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本期计提金额为2,560.76万元,具体如下表:

单位:元

(2)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因原料价格上涨、产品成本上升,公司部分存货出现明显减值迹象,四季度营业成本与营业收入出现倒挂,于年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253.81万元。

(3)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情况

受相关安全政策的影响,2021年蓝丰生化本部的光气及光气化产品装置全部停车,拟进行技改重建,相关装置已无利用价值;受发展战略和环保政策调整的影响,公司本部的敌草隆、乙酰甲胺磷、丙硫克百威及宁夏蓝丰的大苏打、DCB、精胺等产品所涉相关的生产设备及环保公用工程设备处于闲置状态,无充分利用的可能性,出现减值迹象。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参考北京中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 “中林评字【2022】119号”、“中林评字【2022】118号”有关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之评估结果,计提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7,963.77万元。

综上,本期计提的上述损失合计32,778.34万元计入公司2021年度损益,占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49,119.19万元的66.73%,对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影响较大。

5、公司市场地位稳定,未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从事杀菌剂原药及制剂、杀虫剂原药及制剂、除草剂原药及制剂、精细化工中间体的生产和销售,是光气生产监控定点企业,是国内较大的以光气为原料生产农药的企业。

杀菌剂方面,公司在国内率先研发甲基硫菌灵,是国内最大的甲基硫菌灵生产企业;同时是国内多菌灵三大生产基地之一。目前,公司甲基硫菌灵国际市场占有率较高,为国外巴西市场最早获取登记的公司之一,巴西市场占比优势明显。同时,公司多菌灵生产已有四十年的历史,目前在原药需求量最大的巴西、印度(2020年新获取登记)、台湾等市场均有登记,国际市场份额占有率较高。

除草剂方面,公司是国内除草剂环嗪酮的攻关单位,是国内首家开发并全面掌握环嗪酮关键技术的企业,是国内环嗪酮的主要供应商。公司环嗪酮登记客户合作相对稳定,市场及客户的认可度高,国际市场占有率较高。

杀虫剂方面,公司生产的丁硫克百威是克百威农药低毒化衍生物,属于高效安全、使用方便的杀虫、杀螨剂,市场前景广阔。公司作为农药巨头FMC在丁硫克百威产品定点供应商,长期保持着稳定的合作。

综上所述,公司具备独有的农药关键技术,国内外客户群体稳定,在行业中地位稳定。

6、公司不存在因主要客户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净利润大幅下降的情形。

2021年度,公司向前十大销售客户合计销售金额为90,455.1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62.65%,其中,8家同为2020年前十大销售客户。2020年向前十大销售客户合计销售金额74,503.97万元,占比营业收入比例为55.52%,公司与前述客户均存在多年合作关系。因此,公司不存在2021年度公司主要客户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7、公司盈利变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趋势基本一致。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主要财务指标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由上表可知,同行业可比公司营业收入基本呈上涨趋势,毛利率、净利润及扣非净利润大部分呈下降趋势,本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变动趋势基本一致,但受前述不利因素综合影响,公司净利润及扣非净利润下降幅度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水平。

二、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的措施

1、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环嗪酮生产连续化技改,有效降低了各类消耗;完成了多菌灵胺化技改,实现单氰胺及废水脱氨脱氮,大幅降低多菌灵废水处置费用;公司通过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技改投入,使得污水系统处理能力稳步提升,在日常危废规范化管理过程中实施危废的源头减排,在源头消减废气中有机物,有效提升了公司RTO焚烧系统的处理效率,节能降耗成效逐步凸显。

2、公司拟采取的主要措施如下:

(1)公司将继续以高效、低毒、安全、环保产品为主攻方向,对现有产品生产工艺、生产设备进行持续改进,提升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提高公司产能利用率,并加大对农药新产品的研发,丰富产品品类,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2)加强营销网络建设,积极拓展国内外市场,与国内外知名农药企业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实现销售规模的增加;(3)通过多种融资方式,加快推进融资进度,缓解公司资金压力,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资金保障;(4)继续通过并购或与成熟的企业合作,稳步推进公司新材料业务的布局,寻求公司利润来源的新增长点。

(2)说明各类业务的结算方式、销售政策及其变化情况(如适用),截至目前的主要客户回款情况,你公司在报告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及对你公司的影响,在此基础上说明本年度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

公司回复:

1、公司业务结算方式、销售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主要从事杀菌剂原药及制剂、杀虫剂原药及制剂、除草剂原药及制剂、精细化工中间体的生产和销售。2020年末,公司完成陕西方舟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舟制药”)100%股权的出售,本次转让方舟制药股权后,公司主营业务由“农药化工+医药健康”双主业格局回归为农药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业务。截至目前,公司农药化工业务结算方式、销售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

2、截至目前,主要客户回款情况良好。

截至本函回复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十名客户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十名客户合计金额为8,079.71万元,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为84.09%。截至本问询函回复日,应收账款余额前十名客户合计回款7,169.79万元,期后回款率为88.74%,除客户5(杭州醒治化工有限公司)因无财产可执行未回款,公司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公司其他主要客户期后回款情况良好。

3、报告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2020年度及2021年度,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1,650.91万元,同比下降90.81%,主要原因系:①2021年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回笼的款项增加,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除背书转让用于支付采购货款外,还用于其他性质的款项支出,因此导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及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均明显下降;②2021年度,因方舟制药不再纳入合并范围,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了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457.06万元。

基于前述及上表明细可知,虽然公司本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降幅较大,但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未受到重大影响。

综上,公司2021年度农化产品业务的结算方式、销售政策均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客户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较好,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减少主要受收取银行承兑汇票增加及方舟制药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影响,公司2021年度不存在提前确认销售收入的情形。

问题二:年报显示,你公司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3.34亿元、3.89亿元、3.63亿元、3.58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23.51万元、-1,435.82万元、-2,910.61万元、-4.49亿元。请你公司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行业情况等,说明目前公司四季度净利润持续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第四季度会计处理是否恰当,是否存在将亏损集中归集在一个季度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公司已于2022年5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其中,对“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中“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更正如下:

单位:元

1、分季度公司主要经营情况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营收规模相似的同行业上市公司营业收入、成本、净利润情况

单位:万元

由前表可以看出,2021年新农股份实现营业收入116,257.10万元、国光股份实现营业收入135,847.92万元,与蓝丰生化营业收入规模较为相似。新农股份、国光股份第四季度的毛利率、净利润较前三季度相比,均有一定程度的下滑。

3、四季度净利润持续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第二、三季度较第一季度净利润相比均有一定程度的下降,主要原因系:(1)受上游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的影响,公司生产的邻硝基苯胺、邻苯二胺以及多菌灵和甲基硫菌灵等杀菌剂类产品生产成本大幅增长,导致利润空间受到挤压。(2)光气合成装置停车,氯甲酸甲酯、氯甲酸乙酯等精细化工中间体不能继续生产,导致对外销售该等精细化工中间体的收入下降。(3)实际控制人变更后公司持续提高环保处理的投入,环保处理费用有所增加。

公司第四季度较第三季度净利润减少42,024.10万元,主要原因系:(1)第四季度国内农化产品市场进入淡储季节,部分客户订货量减少;同时淡储时节发货价格相对会给客户一定的折让,导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较第三季度下降较大。(2)受政府限电政策影响,上游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公司生产车间开工率不足、产能利用率低等综合因素影响,公司产品成本上升,销售毛利大幅度减少。(3)第四季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金额较大。

综上,公司第四季度亏损较前三季度明显增加,主要系受原料价格上涨、开工率不足、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等因素的影响。与公司营收规模相似的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公司第四季度的毛利率、净利润较前三季度均有一定程度的下滑,但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净利润的变动趋势基本一致。因此我们认为,四季度净利润持续下降的原因具备合理性。

4、第四季度净利润较前三季度大幅下滑且大幅亏损的原因

(1)受第四季度国内农化产品市场进入淡储季节、上游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光气合成装置停车和响应政府限电临时停产的影响,公司生产车间开工率严重不足、产能利用率低,产品成本大幅度上升,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倒挂,销售毛利率出现较大负值,导致营业毛利出现亏损7,982.61万元。

(2)年末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测算计提较大金额的减值准备。受相关安全政策的影响,2021年蓝丰生化本部的光气及光气化产品装置全部停车,拟进行技改重建,相关装置已无利用价值;受发展战略和环保政策调整的影响,公司本部的敌草隆、乙酰甲胺磷、丙硫克百威及宁夏蓝丰的大苏打、DCB、精胺等产品所涉相关的生产设备及环保公用工程设备处于闲置状态,无充分利用的可能性,出现减值迹象。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参考北京中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 “中林评字【2022】119号”、“中林评字【2022】118号”有关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之评估结果,计提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7,963.77万元。

(3)年末计提较大金额的存货跌价准备。因原料价格上涨、产品成本上升,四季度营业成本与营业收入出现倒挂,公司部分存货出现明显减值迹象,经管理层测算,公司于年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253.81万元。

(4)年末计提较大金额的坏账准备。北京吉康瑞生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原名北京中钰雕龙医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康瑞生”)因受多方因素影响,未能按照约定如期在2021年12月31日前向公司支付受让陕西方舟制药有限公司100%股权的第三期股权转让款20,000.00万元。后经双方协商,公司与吉康瑞生于2021年12月31日就该20,000万元剩余股权转让款的支付方案签署补充协议,由吉康瑞生于2023年12月31日前支付完毕。鉴于吉康瑞生已发生了一次付款违约,公司基于谨慎性考虑,按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2,000.00万元。

(5)四季度期间费用发生额较大。主要为公司计提的年终奖金以及宁夏蓝丰增加蒸发池地下水修复工程费用1,914.58万元。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第四季度发生的相关业务、事项进行了规范的会计处理,年末根据公司一贯做法计提年终奖、存货及长期资产减值准备,因此我们认为,第四季度相关业务会计处理恰当,不存在将亏损集中归集在一个季度的情形。

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对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之回复》。

问题三: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末其他应收账款为1.87亿元,占比较大。请你公司按照其他应收账款的性质,逐笔说明其他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发生原因、发生时间、账龄结构、截至回函日的收回情况、对象名称、是否具备商业实质等,并核查说明全部其他应收账款所涉及对象与你公司、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关联方之间,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导致利益输送的情形。

公司回复:

1、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账款性质如下:

单位:元

2、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发生的原因、时间、账龄结构、截至回函日的收回情况、是否具备商业实质等具体如下(注:单笔金额未达到10,000元以上不再单独列示):

(1)股权转让款

单位:元

(2)借款及往来款

单位:元

(3)应收出口退税

单位:元

(4)保证金及押金

单位:元

(5)备用金

单位:元

(6)其他款项

单位:元

经核查,苏州恒华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江苏苏化集团有限公司、苏州格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截至本回函日,应收金额89,600.00元,为江苏蓝丰进出口有限公司支付的租房押金和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的往来款,该交易具有商业实质,除此之外,剩余其他应收账款所涉及对象不存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关联方之间一致行动关系、关联关系,均具备商业实质,无其他可能导致利益输送的情形。

问题四: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末货币资金8,456.99万元,同比下滑74.49%,请你公司结合现金流量情况说明货币资金大幅下降的原因,是否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并补充说明应对措施。

公司回复:

1、公司报告期末货币资金8,456.99万元,同比下滑74.49%,主要原因如下:

(1)期末银行存款3,276.7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9,398.27万元,同比下滑85.54%;主要系本期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减少4,894.39万元、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同比减少25,819.92万元。

(2)期末其他货币资金5,160.39万元,同比下滑50.70%,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减少所致。

综上所述,本期货币资金账面减少主要受本期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及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同比减少、银行授信余额减少、融资租赁到期偿还等多因素共同影响。货币资金的减少,短期内给公司流动资金周转带来了一定压力。

2、应对措施

2022年4月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完成的公告》,共计收到55名被激励对象认缴出资款101,550,000.00元,因此带来部分增量资金,暂时缓解当前资金压力。

公司于2021年11月公布了非公开发行股份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控股股东海南锦穗作为发行对象拟全额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共计不超过382,597,061.25元 ,目前该事项正在有序推进中,若本次非公开事项成功实施,将有效解决公司发展所需资金问题。

问题五:年报显示,你公司2021年末与北京吉康瑞生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剩余款项股权转让款20,000万元延期分三次支付。

(1)请说明2021年末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情况、计提是否充分。

公司回复:

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出售方舟制药剩余股权转让款支付时间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北京吉康瑞生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康瑞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剩余款项股权转让款20,000万元延期并分三次支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调整出售方舟制药剩余股权转让款支付时间的公告》。鉴于吉康瑞生已发生了一次违约,管理层基于谨慎性原则,按预期损失率10%计提了坏账准备2,000万元。

通过与吉康瑞生执行董事及实控人进行访谈得知,虽然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一直未有明显好转,但通过各方努力,吉康瑞生及方舟制药业绩下滑趋势明显放缓,其相关方亦正积极筹措资金缓解当前困境,鉴于吉康瑞生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后如约支付第一期股权转让款及资金占用利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陕西方舟制药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因此,我们认为按预期损失率10%计提坏账准备是充分的。

(2)北京吉康瑞生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是否于2022年3月31日按期支付第一次股权转让款及资金占用费。

公司回复:

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收到吉康瑞生汇款6,000万元及资金占用费7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陕西方舟制药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3)如尚未收回,请说明你公司为确保及时足额收回上述股权转让款所采取的措施。

公司回复:

公司与吉康瑞生于2021年12月31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双方约定,吉康瑞生分三次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20,000 万元,并承担相应的延期支付资金占用费,同时吉康瑞生承诺将其持有方舟制药45%的股权质押给公司,吉康瑞生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股权转让款及资金占用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截至目前,吉康瑞生已完成方舟制药45%股权质押相关事宜,吉康瑞生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与公司签署了对股权转让款及资金占用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担保的《保证合同》,公司将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密切关注吉康瑞生及方舟制药经营情况,敦促吉康瑞生积极履行剩余1.4亿元还款义务,必要时公司将采取相应法律措施,确保及时足额收回上述股权转让款。

问题六: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末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2.80亿元,请从固定资产减值测试选取的评估方法、具体参数、评估假设、相关测算与经营情况是否匹配等方面说明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计提金额的测算过程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根据北京中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 “中林评字【2022】119号”、“中林评字【2022】118号”《固定资产的可回收金额资产评估报告》,本次固定资产减值测试的选取的评估方法、具体参数、评估假设、相关测算与经营情况的匹配性如下:

一、评估方法及参数

1、评估方法介绍

根据本次评估的资产特性、评估目的及所选择的价值类型的要求以及《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的相关规定,本次评估所选用的价值类型为资产可回收价值。根据该价值类型的定义需要分别估算被评估资产在被评估企业现有管理者管理、运营下,在被评估资产的寿命期内可以预计的未来经营净现金流量的现值和被评估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净额,并按照孰高的原则确定委估资产的评估值。

1.1 固定资产-建构筑物的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涉及的产品生产的建(构)筑物。因生产线停产,公司拟对相关建构筑物进行拆除处理。

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类资产的评估值应为评估基准日的可收回价值,即为评估基准日时委估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类资产在公平市场上进行交易可能实现的变现价值减去相关税费。由于委估的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类资产坐落于蓝丰生化厂区内,委估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在使用方向上专用性很强,因此该类设备类装置停产后,所有房屋建筑物及构筑只能闲置或拆除,未来不会产生现金流量,同时也无法可靠估计该项资产的市场价值,只能废弃而无法交易变现,故本次确定其评估值为零。

1.2 固定资产-设备的评估方法

根据公司提供的机器设备评估申报表,评估人员现场核实设备实际情况,尽可能了解设备的历史与现实状况后。对申报表列示的设备,评估值是基于公开市场假设和替代原则所得出来的,本次评估可收回金额为被评估资产组市场价值(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具体公式如下:

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公允价值-处置费用

(1)公允价值的确定

根据公司提供的机器设备明细清单,逐一进行了核对,做到账表相符,同时通过对有关的合同、法律权属证明及会计凭证审查核实对其权属予以确认。在此基础上,由技术人员对设备进行了必要的现场调查和核实。

根据本次资产评估的特定目的、相关条件和委估设备的特点,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成本法是指首先估测在评估基准日重新建造一个与评估对象相同的资产所需的成本即重置成本,然后估测被评估资产存在的各种贬值因素,公允价值=重置价值×(1-贬值率)

对于专用设备,因拆除报废后,设备已丧失使用价值,除了基本材料的废品回收价外无其他方式出售。评估人员参考报废设备实体性贬值率确定其公允价值。

重置价值的确定:

重置全价是以评估基准日为基准,重新购置或建造被评估资产的全部成本。因设备购置年限较长,且待拆除报废,主要采用同年代、同类别设备的价格变动率推算确定。

贬值率的确定:

对于专用设备,因生产线已停产,待拆除报废处理,已丧失使用价值,除了基本材料的废品回收价外无其他方式出售。因此按预估残值作为公允价值。 残值率根据《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提供的实体性贬值率参考,设备贬值率取97.5%-100%,即本次残值率取值为0-2.5%。

对于通用设备,按同类二手市场价格模拟公允价值评估。

(2)处置费用的确定

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拆除清洗费、其他费用、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企业的化工设备除考虑拆除、税率、其他费用外,需要考虑拆除清理费。根据市场调研,处置费用一般按照评估价值的 1%-3%的区间。评估人员通过对公司税金及附加、拆除清洗费、其他费用等的市场调查,选取2%作为处置费用。

二、评估假设

1.本次评估以本资产评估报告所列明的特定评估目的为前提;

2.对于本次评估报告中被评估资产的法律描述或法律事项(包括其权属或负担性限制),本公司按准则要求进行一般性的调查。除在工作报告中已有揭示以外,假定评估过程中所评资产的权属为良好的和可在市场上进行交易的,没有受侵犯或无其他负担性限制的;

3.对于本评估报告中全部或部分价值评估结论所依据而由委托人及其他各方提供的信息资料,本公司只是按照评估程序进行了独立审查。但对这些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不做任何保证;

4.对于本评估报告中价值估算所依据的资产使用方所需由有关地方、国家政府机构、私人组织或团体签发的一切执照、使用许可证、同意函或其他法律或行政性授权文件假定已经或可以随时获得或更新;

5.委托人及产权持有单位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6.评估范围仅以产权持有人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表为准,由评估人员现场核实并经产权持有人确认;

7.假设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所有有关的资产所做的一切改良是遵守所有相关法律条款和有关上级主管机构在其他法律、规划或工程方面的规定的。

8.假设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均无影响其价值的权利瑕疵、负债和限制。若本次评估中遵循的评估假设及前提条件发生变化时,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9.根据新沂市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领导办公室公司《关于对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落实拆除光气生产线处置意见的通知》和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议,本次纳入评估范围的建构筑物及相关设备拆除报废。本次评估假设纳入评估范围的相关资产拆除。

三、经营情况是否匹配等方面说明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合理性

1、纳入评估范围资产的资产状况及运行情况

蓝丰生化纳入评估范围的建构筑物及设备主要为生产甲酯、乙酯、环已酯、正丁酯、异辛酯、敌草隆、817、克百威、乙酰甲胺磷、菊酯、816等产品的固定资产。主要设备及建构筑物购置于2007年至2017年间,因政策原因均已闲置,处于报废待拆除状态,因闲置较长,外观陈旧,整体成新率较低。

宁夏蓝丰纳入评估范围的建构筑物为大苏打、DCB、DCNQ、精胺、3,4胺等产品生产用的建(构)筑物。固定资产-设备为涉及大苏打、DCB、DCNQ、精胺、3,4胺等产品的生产设备,主要设备及建构筑物购置于2012年至2015年间,处于报废待拆除状态,整体成新率一般。

2、合理性说明

由于受地方产业政策影响和徐化治办《2019》2号文件,徐污防攻坚指办(2020)8号文件,要求完成光气生产线设备拆除。2021年3月31新沂市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领导办公室公司《关于对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落实拆除光气生产线处置意见的通知》要求立即对蓝丰生化落实拆除光气生产线。

(1)公司本部的光气及光气化产品装置全部停产,当前政府政策要求光气装置拆除重建,已停产相关光气装置及乙酯、环已酯、正丁酯、异辛酯、已无利用价值。

(2)公司本部甲敌草隆、817、克百威、乙酰甲胺磷、菊酯、816、一车间硬酯、二车间酯化、一车间一甲胺酰氯等生产装置及构筑物以及部分环保公用工程也处于长期闲置状态,相关资产已经无法使用,且相关工艺已淘汰,无技改价值。

(3)宁夏蓝丰停产的大苏打、DCB、精胺等产品停产多年,工艺已淘汰,相关的生产设备无利用的可能性。环保公用工程设备停产后一直未按政策要求进行相应维修、技改,其处置指标也无法满足当前产业政策,已无继续使用价值。

基于以上事实,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计提金额的测算过程及结果是合理的。

问题七: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4.44亿元,其中国外销售收入7.38亿元,占比约51.12%;国内地区7.06亿元,占比约48.88%;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42亿元,其中国外销售收入8.18亿元,占比约60.94%;国内地区5.24亿元,占比约39.06%;与上年相比,国外销售收入下降,国内销售收入上升。请结合你公司的销售模式、重要客户变化情况,说明国内外收入占比变动的原因。

公司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模式及重要客户均无明显变化。2021年、2020年公司主要客户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由上表可知,与上年同期相比,公司主要客户国外销售收入呈下降趋势较多,国内销售收入均呈上升趋势。

报告期内,国外销售较上年同期相比下降9.82%,主要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部分产品因海运发货不及时致使客户订单取消。同时,由于上游原料价格上涨,部分客户因价格原因减少订货量。

国内地区客户销售收入增加主要原因系:①由于原料价格上涨、人工成本上升,为消化成本上升的压力,公司结合市场行情,对硫酸、邻硝基苯胺、邻苯二胺等部分产品国内销售价格进行了适当提价;②以国内市场为主的精细化工中间体销售较上期有一定增长。

问题八:年报显示,你公司是国家发改委对生产光气监控的定点企业,是国内较大的以光气为原料生产农药的企业。2021年4月,公司光气生产装置停车,所需的光气中间体由自制改为外购。请你公司说明光气监控是否对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是否丧失利用光气生产农药的竞争优势,以及后续是否有重启光气设备安排及措施。

公司回复:

1、光气监控暂未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中有部分以光气为原料生产的农药产品及精细化工中间体,公司利用光气生产的直接产品主要为氯甲酸甲酯、氯甲酸乙酯等中间体,氯甲酸甲酯主要为制备多菌灵、甲基硫菌灵的原料,氯甲酸乙酯主要为制备环嗪酮的原料。2021年4月,公司光气生产装置停车,所需的光气中间体由自制改为外购,截止目前,暂未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主要原因系:①鉴于公司对光气化中间体需求量较大,且近三年公司外购中间体比例也逐年上升,对此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稳定的供应商战略合作伙伴,均保持较好的供求关系,充分保证前述产品生产线稳定运行。②公司主营业务中农药原药及制剂占比较大,精细化工中间体占比较小,农药产品的利润主要集中在中间体到农药的生产部分,虽然近年来受疫情及限电等不利因素影响,但各生产装置已有序恢复生产,截至目前均正常生产。

2021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44,393.21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7.60%,2022年第一季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3,893.09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31.54%。其中2021年公司光气相关产品占公司营业收入的31.86%,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6.5%,2022年第一季度光气相关产品占公司营业收入的27.03%,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0.04%。

综上,公司光气自2021年4月停车,虽然造成公司光气化相关产品营业收入略有下降,但暂未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且公司2021年度、2022年第一季度整体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相比均呈上涨趋势。

2、公司暂未丧失利用光气生产农药的竞争优势

公司生产利用光气已逾40年,是国内较大的以光气为原料的农药企业,技术成熟稳定,安全、稳定地利用光气生产农药,是公司重要的竞争优势。2021年4月上旬公司光气合成装置停车,5月11日应急管理部组织的光气行业专业指导服务组到公司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指导,期间公司持续与相关监管部门沟通,积极推动公司光气装置恢复生产。

目前公司持有的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发的关于光气生产的《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证书》(证书编号:HW-C0110033),有效期至2023年10月18日,同时公司原安全生产许可证于2021年8月15日到期,公司依据相关规定在有效期满前向政府相关部门提出续期换证的申请,并顺利取得江苏省应急管理厅于2021年9月7日换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苏)WH安许证字(C00004),有效期至2024年9月6日,前述两项许可证书确保了公司光气化产品的合法、合规生产资质,因此我们认为公司暂未丧失利用光气生产农药的竞争优势。

3、公司重启光气设备的安排及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的业务和战略进行了梳理和调整,确立了依托光气化产品,根植于农业科技和新材料领域,通过转型升级,成为该领域龙头企业的战略发展方向。公司后续公司重启光气设备的安排及措施具体如下:

(1)公司将根据国家新规范、新标准要求,全面落实应急管理部专家组检查发现的一些隐患进行整改,对光气合成装置按照现有的法规和标准进行技改重建,全面提升光气装置的现代化水平和安全的可靠度。目前在审批程序上已与新沂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多次汇报沟通,拟通过转型升级结合光气化新材料产品重新发挥和利用光气装置,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2)公司拟在全资子公司宁夏蓝丰投资建设5万吨/年光气装置,目前已完成立项备案和安评审批相关手续,目前正在开展能评和环评工作。未来将依托其5万吨/年光气资源,配套氯甲酸甲酯、氯甲酸乙酯、氯甲酸异辛酯、异氰酸环己酯等精细化学品的生产,逐步恢复公司原有优势产品生产,优化宁夏蓝丰产品结构。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