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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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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06-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09 证券简称:云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4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

2.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6月7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6月7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7日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7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工业南路57-1号高新万达J3写字楼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8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健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等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177,703,34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4.780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95,414,37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8.674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82,288,96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6.1057%。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股份为36,890,84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2203%。

2.会议其他出席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关于增选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76,490,3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74%;反对1,200,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55%;弃权12,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5,677,8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119%;反对1,20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39%;弃权1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2%。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增选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76,490,3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74%;反对1,200,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55%;弃权12,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5,677,8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119%;反对1,20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39%;弃权1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2%。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徐定杰、袁梦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