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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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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82版)

2022-06-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2版)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3,799,996.53万元、3,575,166.63万元、4,469,909.98万元和4,841,078.18万元,报告期内整体呈上升趋势。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非流动负债占比相对较小,负债结构相对较为稳定。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分别为2,348,825.58万元、2,364,457.17万元、2,880,899.70万元和3,254,330.59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1.81%、66.14%、64.45%和67.22%。公司流动负债以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其他流动负债为主。2021年以来,公司流动负债金额不断增加,主要系煤炭行业景气度显著提升,销售市场较好,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增大,公司经营性应付款项增加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分别为1,451,170.95万元、1,210,709.46万元、1,589,010.27万元及1,586,747.59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8.19%、33.86%、35.55%及32.78%,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租赁负债、长期应付款和预计负债组成。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负债波动较大,主要原因如下:1)2020年公司部分已发行债券到期清偿导致应付债券金额大幅下降;2)公司通过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利用公司现有生产资产进行融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利用率,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导致长期应付款金额增加;3)2021年度,公司通过分期支付的方式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并确认长期应付款,导致长期应付款金额大幅增加。

3、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偿债指标情况如下表所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例整体呈下降趋势,2022年3月末有所回升,主要原因如下:1)2020年度以及2021年度公司清偿债券、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投入、支付采矿权价款等资金支出规模较大,导致流动资产下降较快。与此同时,随着煤炭行业景气度显著增加及公司经营规模的增长,公司经营性应付款项较大,进而导致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有所下降;2)2022年1-3月,公司销售煤炭回收款项、银行融资、经营规模增长导致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大幅增加,进而导致2022年3月末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有所回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9.96%、66.80%、69.93%和69.37%,除2020年度因清偿到期债券导致资产负债率小幅下降外,报告期内资产负债率整体较为平稳。

4、营运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有关财务指标如下:

注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平均值;

注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期末存货账面价值平均值;

注3:2022年1-3月数据作年化处理。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20.21次、16.54次、19.69次和12.64次,整体呈波动下降趋势,主要原因为:1)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应收账款整体呈上升趋势,2020年度公司加大清收力度并收回前期所欠煤炭销售款项,导致2020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小;2)报告期内信用期相对较长、合作较为稳定的关联方客户应收账款余额及占比有所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4.61次、12.51次、24.04次和36.83次,除2020年度存货周转率有所下降外,整体呈上升趋势,主要系煤炭行业景气度显著提升,库存商品规模不断减少,存货周转周期下降。

5、盈利能力分析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365,255.53万元、2,239,748.47万元、2,969,881.97万元和968,133.24万元。2021年以来,公司营业收入规模快速增长,主要系公司积极调整产品结构和煤炭行业景气度显著提升,煤炭产品价格上涨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分别为132,712.33万元、162,752.00万元及327,127.60万元和178,949.94万元,公司净利润快速增长,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带来的利润增加,且随着公司大精煤战略的持续实施,精煤规模效益释放,公司加强成本控制,通过“减员提效”等措施,支出规模下降进一步增加公司盈利能力。

四、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3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总量,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五、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的相关要求,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2024年)》,并在《公司章程》中对与利润分配相关的条款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百六十五条 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

(一)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根据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向股东分配股利;

(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四)公司股东可以通过电话、网络互动平台、电子邮件等多种渠道对公司的利润分配进行建议,公司在认真听取中小投资者意见后,制定利润分配预案。

第一百六十六条 利润分配的具体政策

(一)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二)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母公司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30%。

上述特殊情况是指:

1、由于公司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法律等环境以及煤炭市场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无法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现金流量的;

2、公司发生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计划等事项的(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3、其他导致无法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现金流量的情况。

(三)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组织有关人员拟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尽可能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二)公司因前述第一百六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的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第一百六十八条 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应尽可能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二)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1、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2020年5月20日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2,327,704,469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余额33,460,514股后的2,294,243,9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302元(含税),共计693,017,119.95元(含税)。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2021年5月17日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2,348,676,469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余额33,460,514股后的2,315,215,9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36元(含税),共计833,477,743.80元(含税)。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2022年4月18日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2,315,215,9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7.6元(含税),共计1,759,564,125.80元(含税)。

2、现金分红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六、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再融资计划的声明

关于除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外未来十二个月内的其他再融资计划,公司作出如下声明:“自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被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确定是否实施其他再融资计划。”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