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2-048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红土医疗健康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红土医疗”)、深圳市红土孔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土孔雀”)、广东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红土”)、深圳市坪山区红土创新发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坪山红土”),合计持有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28,350,000股,合计持股比例将从5.36%减少至5%。
● 本次权益变动为合计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2年6月7日收到公司股东深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红土医疗、红土孔雀、广东红土、坪山红土发来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1层B区
法定代表人:倪泽望
注册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15226118E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股权投资;投资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受托管理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投资咨询(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策划;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业务;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经营期限:1999年08月25日至2049年08月25日
主要股东或者发起人: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星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七匹狼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投资发展公司、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深圳红土医疗健康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401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张键
注册资本:205,734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CAGX4H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股权投资;投资咨询。
经营期限:2018年10月26日至2025年10月25日
主要股东或者发起人:深圳市平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红土高成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红土海川创新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嘉兴顺东五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彬复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福建省王加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任君盘古玖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榕宁投资(平潭)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青城任君盘古伍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任君世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陕西西电高科中低压开关有限公司
3.深圳市红土孔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同胜社区谭罗新二村56号安宏基大厦707
法定代表人:蒋玉才
注册资本:25,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49601220L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
经营期限:永续经营
主要股东或者发起人: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高新奇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亦丰实业有限公司、孙雪珍、刘晓昕(监护人:陈静)、陈静
4.广东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28675(集中办公区)
法定代表人:邵钢
注册资本:68,4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5921711287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2年3月27日至2024年3月26日
主要股东或者发起人: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星河投资有限公司、广东新嘉轩投资有限公司、广东宝铖投资有限公司、七匹狼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汇元亨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威虎物流有限公司、广东荣恒投资有限公司、广东尚锋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合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广东红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深圳市坪山区红土创新发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街道东纵路147号
法定代表人:张晓伟
注册资本:7,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596324856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
经营期限:2015年12月24日至5000年1月1日
主要股东或者发起人: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坪山区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霍克斯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二)权益变动情况
■
注: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及权益分派转增的股份。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
注:1)因上市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转增股份(每10股转增4股)导致总股本由405,000,000股增至567,000,000股;
2)上述数据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若出现减持比例、减持数量不符的情况,为权益分派转增股份原因造成。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上述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
上述股东权益变动事项已按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敬请查阅。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8日
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2-049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
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辉龙”)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庞世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2160%,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及因权益分派转增的股份,均已上市流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庞世洪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数量不超过300,000股,占公司股份比例不超过0.0529%。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停止减持股份。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2年6月7日收到庞世洪先生发来的《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注:其他方式取得,是指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注:其他方式取得,是指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庞世洪先生对其持有的IPO前股份作出承诺如下: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票,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应遵守深圳市华德赛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出的有关承诺。(2)自本次发行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时,或者本次发行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格低于发行价时,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3)本人在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4)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减持首发前股份,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非公开转让、配售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等。在股票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本人的减持公司股份总额不超过相关法律法规所的规定限制,并将综合考虑自身财务规划、公司稳定股价的目的、资本运作及长远发展的需求,进行合理减持。(5)本人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进一步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①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②本人于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③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所业务规则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6)本人在公司任职高级管理人员及/或持有公司股票期间,应当按规定定期、如实向公司申报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但如因公司派发股票股利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的变动除外)。在新买入或者按照规定可以卖出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时,本人将严格遵守并配合公司做好有关买卖公司股份的信息披露方面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如果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亚辉龙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益的5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至亚辉龙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亚辉龙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亚辉龙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因个人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在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及股东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8日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亚辉龙
股票代码:688575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1层B区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深圳红土医疗健康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401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不变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深圳市红土孔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同胜社区谭罗新二村56号安宏基大厦707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不变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广东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28675(集中办公区)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不变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深圳市坪山区红土创新发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街道东纵路147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不变
签署日期:二〇二二年六月七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第15号》”)及相关法律、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辉龙”)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亚辉龙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1层B区
法定代表人:倪泽望
注册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15226118E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股权投资;投资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受托管理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投资咨询(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策划;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业务;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经营期限:1999年08月25日至2049年08月25日
主要股东或者发起人: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星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七匹狼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投资发展公司、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1层B区
(二)深圳红土医疗健康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401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张键
注册资本:205,734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CAGX4H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股权投资;投资咨询。
经营期限:2018年10月26日至2025年10月25日
主要股东或者发起人:深圳市平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红土高成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红土海川创新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嘉兴顺东五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彬复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福建省王加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任君盘古玖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榕宁投资(平潭)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青城任君盘古伍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任君世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陕西西电高科中低压开关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401
(三)深圳市红土孔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同胜社区谭罗新二村56号安宏基大厦707
法定代表人:蒋玉才
注册资本:25,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49601220L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
经营期限:永续经营
主要股东或者发起人: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高新奇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亦丰实业有限公司、孙雪珍、刘晓昕(监护人:陈静)、陈静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1层B区
(四)广东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28675(集中办公区)
法定代表人:邵钢
注册资本:68,4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5921711287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2年3月27日至2024年3月26日
主要股东或者发起人: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星河投资有限公司、广东新嘉轩投资有限公司、广东宝铖投资有限公司、七匹狼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汇元亨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威虎物流有限公司、广东荣恒投资有限公司、广东尚锋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合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广东红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832号保利发展广场1606
(五)深圳市坪山区红土创新发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街道东纵路147号
法定代表人:张晓伟
注册资本:7,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596324856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
经营期限:2015-12-24至 5000-01-01
主要股东或者发起人: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坪山区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霍克斯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1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
深创投、红土医疗、红土孔雀、广东红土及坪山红土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一)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二)深圳红土医疗健康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三)深圳市红土孔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四)广东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五)深圳市坪山区红土创新发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创投在上市公司中新赛克(002912)、英科再生(688087)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是信息披露义务人经营发展需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有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亚辉龙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占比将由5.36%下降为5.00%。上市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
注:1.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因上市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转增股份(每10股转增4股)导致总股本由405,000,000股增至567,000,000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2年5月17日至2022年6月6日,深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630,000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36%。
■
注: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若出现减持比例、减持数量不符的情况,为权益分派转增股份原因造成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权利限制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亚辉龙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前 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6个月内未有买入亚辉龙股票的情况,在前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卖出亚辉龙股票的情况请参考本报告书第四节内容。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四)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上市公司,供投资者查阅。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2022年6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深圳红土医疗健康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日期:2022年6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深圳市红土孔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2022年6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广东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2022年6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深圳市坪山区红土创新发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2022年6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