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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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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富国
首创水务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
基金份额解除限售的风险提示公告

2022-06-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二、解除限售份额基本情况

(一)公募REITs场内份额解除限售

1.本次解除限售的份额情况:

注:上述限售份额自2022年6月21日起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2.本次解除限售后剩余的限售份额情况:

(二)公募REITs场外份额解除限售

1.本次解除限售的份额情况:

注:上述限售份额自2022年6月21日起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2.本次解除限售后剩余限售份额情况:

无。

三、本次限售份额上市后流通份额变化情况

本次战略配售份额上市流通前,可在二级市场交易的本基金流通份额为120,000,000份,占本基金全部基金份额的24%。本次战略配售份额解禁后,可流通份额合计为245,000,000份,占本基金全部基金份额的49%。前述流通份额均包括场外份额,场外份额在符合相关办理条件的前提下通过跨系统转托管至场内后即可上市流通,也可通过基金通平台办理场外份额交易服务(仅限卖出)。

四、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一)限售期安排

本基金原始权益人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战略配售的基金份额数量在本基金投资之深圳基础设施项目和合肥基础设施项目的特许经营权期限内(以届时存续的前述基础设施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到期日孰晚为准)不得转让,且不得通过其他方式造成其持有份额产生权利瑕疵,如协议安排、融资、抵押、质押、保理等。

其他战略配售投资者获得配售的本基金份额持有期自基金上市之日起12个月。

(二)净现金流分派率说明

基金首次发行时的净现金流分派率预测值=预计年度可供分配现金流/基金发行规模。对应到每个投资者的年度净现金流分派率预测值=预计年度可供分配现金流/基金买入成本。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上涨会导致买入成本上涨,导致投资者实际的净现金流分派率降低。

根据《富国首创水务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富国首创水务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年度报告》,本基金在2021年年报中披露的2021年可供分配金额为137,151,587.50元,在招募说明书中披露的2022年度预测的可供分配金额为167,981,610.89元。净现金流分派率的计算方法举例说明如下:

1、投资者在首次发行时买入本基金,买入价格3.700元/份,该投资者的2021年测算净现金流分派率=(137,151,587.50/500,000,000)/3.7=7.41%。

2、投资者在2022年6月7日通过二级市场交易买入本基金,假设买入价格5.415元/份,该投资者的2022年度净现金流分派率预测值=(167,981,610.89/500,000,000)/5.415=6.204%。

需特别说明的是:

1、以上计算说明中的2022年可供分配金额系根据《富国首创水务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披露的预测数据予以假设,不代表实际年度的可供分配金额,如后续年度可供分配金额降低的,将影响届时净现金流分派率的计算结果。

2、净现金流分派率不等同于基金的收益率。

(三)内部收益率(IRR)说明

内部收益率(IRR)为使得投资基金产生的未来现金流折现现值等于买入成本的收益率。内部收益率的测算过程如下:

NCFt为第t年预计年度可供分配现金流,n为项目使用年限,C为初始基金投资成本,k为内部收益率。

基金管理人测算的内部收益率基于资产评估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可供分配金额测算报告中的全周期各年净现金流假设数据等假设条件,具体可参见本基金首次发行的招募说明书。假设投资者持有基金至到期,在未来现金流假设要素与资产评估报告所列的假设条件一致的情况下(即投资者各年净现金流分派情况与假设条件保持一致),随着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上涨,投资者买入成本随之提高,投资者的实际内部收益率将相应降低。

假设投资者买入基金并持有到期,未来净现金流假设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内部收益率测算情况如下:

1、假设投资者在首次发行时买入本基金,买入价格3.700元/份,该投资者的内部收益率预测值约为6.12%(测算依据详见基金招募说明书);

2、假设投资者在2022年6月7日买入本基金,买入价格5.415元/份,该投资者的内部收益率预测值约为1.38%。

需特别说明的是,以上测算系参考首次发行时预测的全周期各年假设数据,不代表后续年度的实际分配金额。如后续年度降低分配金额的,将影响届时内部收益率的计算结果。

(四)本基金不同于股票、债券或主要投资于股票、债券的基金。本基金80%以上资产投资于污水处理类基础设施项目,在经营环境不发生大幅变化的情况下,随着运营年限的增长,剩余期限内如本基金未扩募新资产,则已持有资产的市场价值逐年降低,进而导致基金净值逐渐降低甚至趋于零。

本基金持有项目的特许经营权资产在预计使用年限内进行逐期摊销,在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中加回此部分特许经营权摊销,并以不低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90%进行收益分配。在本基金存续期间,投资者仅可通过收益分配或二级市场交易获得现金流,投资者买入本基金不存在到期后还本付息的情况。

五、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投资者可以登陆本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六、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6月8日

关于富国科创主题3年封闭运作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封闭运作期

届满、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订

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富国科创主题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场内简称为“科创富国”,场外简称为“富国科创主题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LOF)”,基金代码为501077)的基金合同于2019年6月11日生效,并于2019年10月28日开始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

根据《富国科创主题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封闭运作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包括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3年后的年度对日前一日止,封闭运作期届满后,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调整为“富国创新企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并接受场外、场内申购赎回。同时,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2年6月13日起,对富国科创主题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对《富国科创主题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富国科创主题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一、本基金封闭运作期即将届满,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基金名称变更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封闭运作期将于2022年6月12日届满,本基金自2022年6月13日起自动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并开始接受场外、场内申购赎回,基金名称将变更为“富国创新企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本基金更名后,场内简称仍为“科创富国”,场外简称变更为“富国创新企业灵活配置混合(LOF)”,A类基金份额(即新增C类基金份额后由原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全部自动延续而来,下同)代码仍为“501077”。新增的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为“015849”。

2、申购、赎回等相关业务安排

富国创新企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A类基金份额将于2022年6月13日起开放日常场外、场内申购赎回、定投等业务,二级市场交易仍照常办理,新增的C类基金份额将于2022年6月13日开放申购,详见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公告。

对于投资者在本基金更名前持有的基金份额,其持有期将自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日起连续计算。

对于投资者在本基金更名前持有的场外A类基金份额,本基金更名后,其收益分配方式将继承更名前的收益分配方式。对于投资者在本基金更名前持有的场内A类基金份额,本基金更名后,其收益分配方式仍采取现金分红方式。请投资者务必及时查询、核对持有的本基金更名后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具体收益分配方式以登记结算机构的记录为准。

二、增加C类基金份额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后,将形成A类和C类两类基金份额,原富国科创主题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全部自动延续为富国创新企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A类基金份额,该类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规则以及费率结构均保持不变。投资者可通过场内或场外两种方式对A类基金份额进行申购与赎回,但仅可通过场外方式对C类基金份额进行申购与赎回。两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与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相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新增的C类基金份额的登记机构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2、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1)申购费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2)赎回费

投资者在赎回C类基金份额时,其适用的赎回费率如下表:

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C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60%,C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60%年费率计提。

3、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的数额约定

1)投资者通过场外销售机构(不含直销网点)申购C类基金份额,单笔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1元(含申购费)。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网点申购C类基金份额,单笔首次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50,000元(含申购费),单笔追加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20,000元(含申购费);已在直销网点有该基金认购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其他销售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交易要受直销网点最低金额的限制。

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申购C类基金份额,单笔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1元(含申购费)。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申购的最低金额。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可以根据各自的业务情况设置高于或等于基金管理人设定的上述单笔最低申购金额。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申购业务时,除需满足基金管理人最低申购金额限制外,当场外销售机构设定的最低金额高于上述金额限制时,投资者还应遵循相关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办理赎回时,赎回最低份额0.0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0.01份的,登记系统有权将全部剩余份额自动赎回。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调整上述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约定。基金管理人必须在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本基金C类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C类份额的销售机构暂仅包括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仅在场外销售,不申请上市交易。

如有其他销售机构新增办理本基金C类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请以本公司届时相关公告或本公司网站公示为准。

三、相应对本基金法律文件进行修订、更新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因本基金封闭运作期届满转型并更名、本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法律法规的更新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进行了修订,修订内容详见附件《富国科创主题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修订后的《富国创新企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富国创新企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自2022年6月13日起生效,本基金将适用其中封闭运作期届满开放后的有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将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相应更新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

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富国科创主题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封闭运作期届满及同时增加C类基金份额的相关安排,以及据此及法律法规的更新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予以说明。本基金封闭运作期届满开放后,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将按基金合同关于封闭运作期届满开放后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封闭运作期内的战略配售策略将不再适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资者欲了解基金详细情况,请阅读本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2、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本基金封闭运作期届满相关安排做适当调整。

3、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经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投资者可以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确认已知悉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富国科创主题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6月8日

附件:《富国科创主题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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