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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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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2022-06-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42 证券简称:*ST中昌 编号:临2022-071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ST中昌监事会取消并重新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2]0573号),具体内容如下: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今日,公司公告称,监事会取消于6月10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拟新增2项议案后,于6月24日重新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鉴于上述事项对投资者影响重大,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的规定,现对你公司提出如下要求。

一、根据公告,公司监事会取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重新召开,主要由于近期改选董事等议案较多拟合并审议等原因。请公司监事会结合本次股东大会前期已延期一次等情况,审慎判断本次取消股东大会理由是否充分,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十九条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为公司股东上海三盛宏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请监事会召开,有关取消并重新召开事项,监事会是否与三盛宏业方充分沟通并获得对方认同,是否存在擅自取消并故意拖延股东大会召开的情况,相关决策程序是否依法合规,是否故意损害股东利益。请公司监事及律师发表意见。

三、根据公告,独立董事陆肖天反对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议案。其中,反对理由为监事会以“未能清晰规划公司战略发展路径”对其进行罢免,已然违反了《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且其已履行勤勉义务等。请公司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核实并说明监事会对独立董事陆肖天罢免的原因、规则依据及合理性。请公司监事及律师发表意见。

四、你公司董监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保证公司内部控制有效,公司治理稳定规范,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请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并在5个交易日内回复本工作函。请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高度重视,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认真落实本工作函要求,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如相关方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我部将提请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特此公告。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