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35版)
(上接135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6月24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6月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24日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24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如果同一表决权同时出现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的,以现场投票结果为准;同一表决权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20日
7、出席本次会议对象
(1)截止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二);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河南省郑州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加速器产业园D9-3栋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2、上述提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6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1、2、3均须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同时选举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为充分尊重并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将对上述提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2年6月22日(上午9:00一12:00,下午13:30一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出席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者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2年6月22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并请进行电话确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原春
联系电话:0371-56978875
传真:0371-56978831
地址:河南省郑州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加速器产业园D9-3栋
邮政编码:450000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与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6、为配合政府和公司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安排,建议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提前了解郑州市有关防疫防控政策,遵守河南省郑州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务必于2022年6月22日17:00前将登记信息发送至公司邮箱zqb@qwyc.pro并电话确认,公司须将来访股东提前上报且通过后才可接待股东参会。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9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股东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1215”,投票简称为“千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
(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监事
(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6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6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股东授权委托书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人对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审议事项的委托投票指示如下:
■
如果委托人未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作出明确投票指示,受托人可否按照自己意见投票:
□ 可以 □ 不可以
本次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1215 证券简称:千味央厨 公告编号:2022-022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6月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2年6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剑先生主持。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并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本届董事会提名孙剑先生、白瑞女士、王植宾先生、徐振江先生、叶威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1.01 提名孙剑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1.02 提名白瑞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1.03 提名王植宾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1.04 提名徐振江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1.05 提名叶威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以及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本届董事会提名董彬女士、韩风雷先生(会计专业人士)、蒋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2.01 提名董彬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02 提名韩风雷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03 提名蒋辉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以及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3、《关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实际情况等因素,并参照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制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具体内容有:
(1)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7.2万元/人/年。
(3)上述薪酬或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决议拟于2022年6月24日(周五)下午14:30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32)。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9日
证券代码:001215 证券简称:千味央厨 公告编号:2022-023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2日以电话、短信、邮件方式送达了全体监事,会议于2022年6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向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朱泓冰女士、郭华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监事候选人如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1.01 提名朱泓冰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1.02 提名郭华伟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有关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2、《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实际情况等因素,并参照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制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未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2)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6月9日
证券代码:001215 证券简称:千味央厨 公告编号:2022-027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董彬,作为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董彬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