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
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5167 证券简称:利柏特 公告编号:2022-021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产品类型:银行理财产品。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15,000万元。
● 履行的审议程序: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购买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金额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15,000万元。
(三)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四)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及进展,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购买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影响。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正常运行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最新会计准则,公司将上述理财产品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取得的理财收益列示为“投资收益”科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该事项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