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52 证券简称:广电运通 公告编号:临2022-042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6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2年6月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2022年6月8日,9位董事均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讨论,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运通数字空间26%股权的议案》
为回笼资金并进一步优化内部业务布局,董事会同意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运通数字空间(北京)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通数字空间”)26%股权,挂牌底价为650万元,最终成交价格以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摘牌价为准。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仍持有运通数字空间25%的股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临时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美电贝尔控股股东延期履行股份回购承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广东美电贝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郑孙满延期一年履行股份回购承诺,并签署《〈股份回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临时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对外担保制度》于2022年6月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下午15:30在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林路9、11号广电运通行政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临时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6月9日
证券代码:002152 证券简称:广电运通 公告编号:临2022-043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6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2年6月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2022年6月8日,3位监事均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美电贝尔控股股东延期履行股份回购承诺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广东美电贝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郑孙满因资金周转困难,申请延期履行股份回购承诺。基于公司及股东利益考虑,公司拟与郑孙满签署《〈股份回购协议〉之补充协议》,郑孙满在向公司依约支付了摘牌保证金的前提下,延期一年履行股份回购承诺,有利于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延期履行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临时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6月9日
证券代码:002152 证券简称:广电运通 公告编号:临2022-045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美电贝尔控股股东延期履行
股份回购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延期履行回购承诺概述
1、广东美电贝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电贝尔”)是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参股公司,主营业务包括提供人工智能公共安全解决方案、5G通信铁塔与5G行业应用解决方案等,公司持有其5%股份。
根据公司与美电贝尔实际控制人郑孙满签署的《股份回购协议》,若美电贝尔于2021年12月31日前未实现上市,郑孙满需自行或寻找第三方投资者回购公司持有的美电贝尔5%股份。
近期,公司收到郑孙满发来的《申请报告》,郑孙满因资金周转困难申请延期履行回购美电贝尔5%股份。基于公司及股东利益考虑,经双方协商,拟签署《〈股份回购协议〉之补充协议》,郑孙满拟延期一年履行股份回购承诺。
2、公司于2022年6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美电贝尔控股股东延期履行股份回购承诺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承诺变更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原回购承诺情况
2018年11月,公司与郑孙满签署《股份回购协议》,其中承诺相关条款如下:
若美电贝尔于2021年12月31日前未实现上市,对于公司持有美电贝尔5%股份(合计2,802,666股),郑孙满承诺自行或寻找第三方投资者按年化8%的资金成本率,于2022年3月31日前回购该股份,回购价不低于5.754元/股(5.754元=4.567元*(1+3.25*8%))且在符合国有资产相关规定的条件下进行回购。
三、本次延期履行回购承诺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美电贝尔未实现上市。根据承诺,公司向郑孙满发出《股份回购通知函》。由于郑孙满资金周转困难,其向公司提交了延期回购股份的《申请报告》。基于公司及股东利益考虑,经双方协商,拟签署《〈股份回购协议〉之补充协议》,郑孙满拟延期一年履行股份回购承诺。
四、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甲方)与郑孙满(乙方)拟签署《〈股份回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在乙方向甲方依约支付了摘牌保证金的前提下,甲方同意乙方延期一年回购该5%股份并将于2023年3月31日前通过广州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该5%股份,为完成该5%股份的挂牌转让工作,根据国有资产相关规定,甲方将于2023年2月1日前委派第三方中介机构对美电贝尔整体股份价值进行审计和评估,乙方同意对有关审计和评估工作予以无条件配合,美电贝尔并就此出具《承诺函》。
双方确认,延期一年至2023年3月31日前交易的情形下,甲方持有股份的期间从3.25年调整为4.25年。
2、乙方承诺自行或寻找第三方投资者按年化8%的资金成本率,于2023年3月31日前通过广州产权交易所竞买该股份,竞买价不低于6.11978元/股【6.11978元=4.567元*(1+4.25*8%)】且在符合国有资产相关规定的条件下进行回购。如乙方通过寻找第三方投资者完成回购的,乙方应保证该第三方投资者同意本协议中关于乙方义务的全部约定及配合完成全部相关操作。
3、根据本补充协议第一条约定,双方确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摘牌保证金总额为人民币3,326,764.54元。乙方可以委托广州美电贝尔军工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甲方支付上述摘牌保证金。
4、乙方承诺自身或自身寻找第三方投资者按照甲方届时在交易所设定的挂牌条件(其中保证金可转为股份转让款、转让底价6.11978元/股)及股份转让合同条款(其中股份转让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股份转让款),并按交易所规则及本补充协议约定摘牌,除股份转让合同条款违反法律规定和违反双方约定条件的情形外,乙方不得以股份转让合同条款与本补充协议不完全一致为由进行抗辩。
5、甲方同意在乙方或乙方寻找的第三方投资者摘牌并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已收取的摘牌保证金转为乙方或第三方股份转让款的一部分,或在完成股份交易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已收取的摘牌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甲方对以上具体处理方式享有选择权。
6、如在首次挂牌后,乙方或乙方寻找的第三方投资者因以下原因导致首次挂牌转让不成的,则甲方有权不予返还已收取的摘牌保证金。
(1)未参与报名摘牌、未被确认为符合资格的意向方或未参与公开竞价的。
(2)被确认为成交方(含协议成交意向方)后,未按公告、交易须知的约定与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并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3)签订《成交确认书》后未按照约定向产权交易机构支付交易服务费。
(4)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未按约定履行支付交易价款等义务。
(5)违反产权交易机构关于产权转让保证金操作细则、结算交易资金操作细则等。
甲方在不予返还已收取的摘牌保证金的同时,双方同意乙方回购股份的义务按照以下约定方式履行:
(1)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的期限内无条件向甲方按照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每股价格,即共人民币【6.11978元/股*2,802,666股=17,151,699.33】元,先行向甲方支付款项且不得索回。
(2)甲乙双方确认,与公开转让相关的审计评估律师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收到乙方按本条第(1)点支付的款项后,将按照国有产权转让规定继续处置所持有标的公司的股份,如处置成功后,所得款项高于乙方按本条第(1)点支付款项的部分属于甲方收益,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主张权利;甲方按实际处置所得款项或乙方按本条第(1)点支付款项金额(以较低者为准)扣除与公开转让相关的审计评估律师费用后,将剩余款项支付给乙方。
(4)双方同意,标的公司股份的处置依法进行,乙方负责按照约定自行或寻找第三方投资者完成摘牌程序,无法摘牌的责任和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确认,乙方不得以股份处置程序为由对自身按本条第(1)点先行支付的款项提出任何主张或抗辩。
7、如乙方未能按本补充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支付全部摘牌保证金的,甲方将有权不予同意乙方延期一年回购该股份的申请,并有权要求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的期限内按照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每股价格,即共人民币【6.11978元/股*2,802,666股=17,151,699.33】元,先行向甲方支付款项且不得索回,双方再参照本协议的相关约定对股份进行进一步处置。
8、如出现以下情形,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同意按本协议相关条款承担责任:
(1)美电贝尔届时不配合甲方委派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的审计、评估工作;
(2)甲方通过广州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本协议约定股份后,因以下原因导致乙方或乙方寻找的第三方投资者届时未通过广州产权交易所竞买回购该股份。
①乙方或乙方寻找的第三方投资者未参与报名摘牌、未被确认为符合资格的意向方或未参与公开竞价的
②被确认为成交方(含协议成交意向方)后,未按公告、交易须知的约定与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并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③签订《成交确认书》后未按照约定向产权交易机构支付交易服务费。
④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未按约定履行支付交易价款等义务。
⑤违反产权交易机构关于产权转让保证金操作细则、结算交易资金操作细则等。
9、乙方确认并承诺,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第三条、第六条第(1)点及第七条约定支付款项或者存在本协议第八条约定的违约情形的,则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款项应作为违约金,如乙方已支付的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未支付的则应向甲方支付;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支付本协议第六条第(1)点、第七条等约定的款项,并有权要求乙方按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报价利率(LPR)的200%标准自逾期之日起支付资金占用费;同时,甲方亦仍有权按照国有产权转让规定处置所持有标的公司的股份,该处置不影响甲方前述要求乙方支付款项的权利主张,乙方不得以股份继续处置为由对付款事宜提出抗辩,处置后获得的款项处理方式参照本协议第六条约定执行。
10、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赔偿甲方就该违约行为遭受的所有损失、责任、费用开支(包括但不限于为追究违约一方责任而支出的调查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保险或担保费、评估鉴证费、公证费等开支费用),乙方应就此进行全面赔偿。
11、如有非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参与竞拍并以更高价格拍得上述5%股份的,各方均无异议且不构成乙方违约。甲方在收到第三方支付的全部股份转让价款后的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摘牌保证金。
12、本协议下双方产生的争议或纠纷,各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或纠纷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13、本补充协议作为原协议的补充协议,未约定的部分按照原协议执行,本补充协议约定与原协议不一致之处按照本补充协议执行。本补充协议自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经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五、本次延期履行承诺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延期履行承诺是由于郑孙满资金周转困难所致。经公司与郑孙满协商,双方拟签署《〈股份回购协议〉之补充协议》,郑孙满在向公司依约支付了摘牌保证金的前提下,延期一年履行股份回购承诺。本次延期履行承诺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美电贝尔控股股东郑孙满因资金周转困难,申请延期履行股份回购承诺。基于公司及股东利益考虑,公司拟与郑孙满签署《〈股份回购协议〉之补充协议》,郑孙满在向公司依约支付了摘牌保证金的前提下,延期一年履行股份回购承诺,有利于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延期履行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美电贝尔控股股东郑孙满因资金周转困难,申请延期履行股份回购承诺。基于公司及股东利益考虑,公司拟与郑孙满签署《〈股份回购协议〉之补充协议》,郑孙满在向公司依约支付了摘牌保证金的前提下,延期一年履行股份回购承诺,有利于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2、本次延期履行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延期履行股份回购承诺事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风险因素
郑孙满存在可能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的风险。公司会及时跟进郑孙满履行承诺的进展,督促其履行承诺。
九、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美电贝尔控股股东延期履行股份回购承诺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6月9日
证券代码:002152 证券简称:广电运通 公告编号:临2022-046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电运通”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22年6月24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6月24日(星期五)下午15:30开始;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24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24日9:15一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表决方式。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17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6月17日(星期五)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林路9、11号广电运通行政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特别强调事项:
1、上述提案应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票的半数以上通过。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提案审议的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提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6月9日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美电贝尔控股股东延期履行股份回购承诺的公告》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对外担保制度》(2022年6月修订)。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2年6月21日下午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2022年6月20日(星期一)、6月21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6、登记地点: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林路9、11号广电运通行政楼三楼公司证券事务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7、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谢华、王英
联系电话:020-62878517、020-62878900
联系传真:020-62878517
邮 编:510663
8、出席会议股东的费用自理,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20分钟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有关股东身份证明文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6月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52”,投票简称为“广电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6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24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2年6月24日在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林路9、11号广电运通行政楼会议室召开的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
注:请对提案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及股份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 托 人 签 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 托 日 期: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152 证券简称:广电运通 公告编号:临2022-044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运通数字空间26%
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广电运通”)拟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运通数字空间(北京)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通数字空间”)26%股权。结合评估结果,本次运通数字空间转让前整体股权价值不低于2,500万元,对应运通数字空间26%股权价值不低于650万元。公司拟以650万元作为挂牌底价,最终成交价格以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摘牌价为准。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仍持有运通数字空间25%的股权。
2、公司于2022年6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运通数字空间26%股权的议案》。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由于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挂牌方式,交易受让方及最终交易价格存在不确定性,目前尚无法判断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如最终摘牌方为关联方,公司将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运通数字空间(北京)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叶东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0年9月24日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B座2层220号
经营范围:互联网信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版权代理;数据处理;电脑动画设计;产品设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
3、财务状况
运通数字空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运通数字空间2021年财务数据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信会师粤报字[2022]第10218号)。
4、其他说明
(1)运通数字空间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本次拟转让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拟转让股权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本次拟转让的运通数字空间股权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3)本次转让所持有的运通数字空间26%股权后,运通数字空间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运通数字空间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理财的情形;运通数字空间不存在占用公司及子公司资金的情况。截至2022年4月底,公司应付运通数字空间款项合计98,000元;应收运通数字空间款项339,123.76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情形。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采取公开挂牌转让方式,交易受让方及最终交易价格尚未确定。公司将根据公开挂牌进展情况及时披露交易对方情况。
经与股东方上海融语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融语”)友好协商,上海融语将参与竞拍公司拟挂牌转让的运通数字空间26%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将享有优先购买权。
四、股权转让的方式、定价依据
1、股权转让的方式
运通数字空间本次股权转让将通过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挂牌价格以第三方评估机构确认的标的公司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参考依据,最终交易价格以广州产权交易所确认的实际成交价为准。
2、定价依据
根据中联国际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股权转让涉及运通数字空间(北京)技术有限公司26%股东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联国际评字【2022】第RIMQB0359号),在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了评估,考虑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之间的适用性,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即:运通数字空间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人民币2,420.00万元,评估增值2,077.44万元,增值率为606.45%。运通数字空间26%股权对应的股东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629.20万元。
本评估报告已完成国有资产评估备案。
结合评估报告,本次运通数字空间挂牌底价拟定为650万元。
五、本次交易完成后的股权结构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仍持有运通数字空间25%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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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股权转让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运通数字空间自成立以来经营业绩未达预期,公司本次拟转让运通数字空间26%股权,有利于回笼资金并进一步优化内部业务布局。
公司紧抓数字人民币业务的发展机遇,抢先布局数字人民币业务,已从不同方向切入数字人民币的技术研发、场景应用及市场拓展工作,深度开展了智能合约、数字人民币支付通道、银行数字人民币业务系统、数字人民币硬钱包和数字人民币开立设备等多个方向的研究,逐步构建了数字人民币场景全链路建设能力。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运通数字空间仍是公司的参股公司,不会对公司数字人民币业务布局产生重大影响。
未来公司将继续携手各大金融机构,依托强大的技术储备和数字人民币运营项目建设经验,不断向全国复制推广数字人民币场景应用综合解决方案,同时借助公司在城市智能中的交通、政务、教育、安防、零售、便民服务等优质应用场景,进一步发挥广电运通的桥梁作用和示范效应,持续拓展数字人民币应用场景,并逐步打通数字人民币的产业链路,全力助推数字人民币生态体系建设,推动数字人民币更好地服务实体、普惠民生。
本次股权转让如顺利实施,运通数字空间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因本次股权转让占公司总资产的比重较小,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七、风险因素
本次股权转让采取公开挂牌方式,存在流拍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对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审计报告;
3、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