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07 证券简称:安彩高科 编号:临2022一028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2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李煦燕女士、海福安先生因任职期满六年即将离任,公司需补选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王艳华女士、张功富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同意王艳华女士、张功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公司拟开展资产池业务,计划与控股子公司共同开展票据池业务,共享余额不超过3亿元的资产池额度,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新增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焦作安彩新材料有限公司、许昌安彩新能科技有限公司光伏玻璃生产线陆续投产,生产业务增加。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将部分包装、装卸等生产辅助业务外包给省人才集团,由省人才集团组织人员完成外包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新增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何毅敏先生、郭运凯先生、关军占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河南省人才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关联交易事项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资产处置的议案》
公司拟对位于安阳市中州路南段厂区的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河南安彩光热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第二批闲置资产进行处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资产处置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9日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艳华女士,1972年出生,法学博士,法学副教授,曾任许昌外贸纺织品公司职员,现任郑州大学教师,兼任河南省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等。
张功富先生,1969年出生,中共党员,会计学博士,会计学教授,曾任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会计学院副院长、中航光电独立董事,现任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教师,兼任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郑州信大捷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河南省总会计师协会副会长等。
证券代码:600207 证券简称:安彩高科 编号:临2022一029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2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公司拟开展资产池业务,计划与控股子公司共同开展票据池业务,共享余额不超过3亿元的资产池额度,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新增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焦作安彩新材料有限公司、许昌安彩新能科技有限公司光伏玻璃生产线陆续投产,生产业务增加。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将部分包装、装卸等生产辅助业务外包给省人才集团,由省人才集团组织人员完成外包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新增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6月9日
证券代码:600207 证券简称:安彩高科 编号:临2022一030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及补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法律责任。
一、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届满的情况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彩高科”、“公司”)独立董事李煦燕女士、海福安先生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已)将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李煦燕女士、海福安先生将卸任公司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
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前,李煦燕女士、海福安先生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
李煦燕女士、海福安先生在公司履职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公正,利用自身专业能力,在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专业性,以及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规范运作等许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李煦燕女士、海福安先生六年来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于2022年6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王艳华女士、张功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具备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和独立性;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张功富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王艳华女士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两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资料以及任职资格已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王艳华女士、张功富先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上任,独立董事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9日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艳华女士,1972年出生,法学博士,法学副教授,曾任许昌外贸纺织品公司职员,现任郑州大学教师,兼任河南省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等。
张功富先生,1969年出生,中共党员,会计学博士,会计学教授,曾任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会计学院副院长、中航光电独立董事,现任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教师,兼任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郑州信大捷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河南省总会计师协会副会长等。
证券编码:600207 证券简称:安彩高科 公告编号:临2022-031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彩高科”、“公司”)拟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2013年12月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由原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而成的特殊普通合伙企业,2013年12月11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同意(京财会许可[2013]0083号),2013年12月13日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核发《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中勤万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2号阳光大厦1001。中勤万信具有证监会和财政部颁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为DFK国际会计组织的成员所,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为中勤万信的分支机构,该分支机构成立于2014年3月27日,负责人为苏子轩,已取得河南省财政厅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编号:110001624101),分支机构性质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注册地址为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东段17号12层1207号,该分支机构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中勤万信首席合伙人为胡柏和先生,未发生过变动。截至2021年末,中勤万信合伙人数量7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5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82人。
中勤万信2021年度总收入为40,731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270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7,882万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30家,主要行业涉及医药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道路运输业,燃气生产和供应业等。审计与安彩高科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共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2021年末,中勤万信共有职业风险基金余额4,154万元,未发生过使用职业风险金的情况,此外中勤万信每年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责任保险,未发生过赔偿事项。
3、诚信记录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项目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铮,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为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晓清,自2000年加入中勤万信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为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等证券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开元,注册会计师。2019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为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公司拟续聘中勤万信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铮、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开元及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晓清最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亦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3、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业务规模、财务审计服务及内控审计服务投入人员及工作量等,审计费用结合市场价格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2021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5.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9万元。预计2022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2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3万元,与上期有所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合并报表范围内新增控股子公司,业务量增加。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聘期内,中勤万信审计工作人员展现出良好的专业知识,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年度财务情况、内部控制情况等进行了全面审计,及时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同意将续聘中勤万信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取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发表以下独立意见:中勤万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9日
证券代码:600207 证券简称:安彩高科 编号:临2022-032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彩高科”、“公司”)于2022年6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共享不超过3亿元的资产池额度,业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产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资产池是指公司为统筹管理和集约化使用商业票据和其他有效资产,将公司和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持有的商业汇票和其他有效资产(现金、存单等)质押于银行,形成共享的资产池可用担保额度,用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签发新的商业汇票、信用证、流资贷款等。
2、合作银行
公司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公司将根据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资产池业务服务能力、资金安全性等因素进行综合选择。
3、业务期限
上述资产池业务的期限不超过3年,实际期限以公司与银行最终签署的合同中约定的期限为准。
4、实施额度
资产池业务开展之初,拟将资产池总额度控制在3亿元内,安彩高科和控股子公司共享余额不超过3亿元的资产池额度,在上述额度内循环使用。
5、担保方式
安彩高科及控股子公司将票据等资产入池,入池的资产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资产池成员单位间提供自身担保和互相担保等措施。
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目的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收到票据后,可以通过资产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资产池进行集中管理,由合作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各类有价票据的管理成本。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以利用资产池尚未到期的存量金融资产作质押,并通过其在合作银行共享的授信额度,开具商业汇票等有价票据或者提取流动资金贷款,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活动所需款项,有利于激活票据的时间价值,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三、资产池业务的风险与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资产池保证金账户,作为资产池项下质押票据等金融资产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等金融资产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等金融资产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内部控制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产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督查。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由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银行,确定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可使用的资产池质押融资额度,决定担保物及担保形式、担保金额等。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资产池业务。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9日
证券代码:600207 证券简称:安彩高科 编号:临2022-033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因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彩高科”、“公司”)于2022年6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河南省人才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人才集团”)的关联交易事项。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何毅敏先生、郭运凯先生、关军占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上述议案。本次新增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将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共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关联交易事项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与省人才集团的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意见,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与河南省人才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和条件进行,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前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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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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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公司名称:河南省人才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5MA3X6PQ842
法定代表人:郝国庆
注册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41号投资大厦2207房间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1月19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建筑劳务分包;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生产线管理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档案整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税务服务;财务咨询;翻译服务;票务代理服务;办公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个人商务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图文设计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销售代理;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办公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餐饮管理;软件开发;市场营销策划;远程健康管理服务;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房地产经纪;酒店管理;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广告发布;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省人才集团总资产6.62亿元,净资产2.75亿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4.89亿元,净利润-1,477.83万元。
投资集团持有公司47.26%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省人才集团为河南投资集团全资子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省人才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省人才集团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运营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子公司将部分包装、装卸等生产辅助业务外包给省人才集团,由省人才集团组织人员完成外包业务。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相关业务设定提出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完成工作质量等要求,省人才集团负责外包业务实施。业务外包费用是指省人才集团为公司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提供劳务发生的费用,包括且不限于劳务人员工资、奖惩、福利、保险、税金、管理费等,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并结合公司现有光伏业务用工成本确定。上述事项预计增加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约为3,200万元。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省人才集团在业务外包相关的人员组织、培训、管理等专业方面具备丰富的经验和优势。公司与省人才集团合作,有助于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稳定开展。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因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9日
证券代码:600207 证券简称:安彩高科 编号:临2022一034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产处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公司拟对位于安阳市中州路南段的厂区部分废旧设备资产进行处置。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资产处置的议案》,该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公司本次拟处置资产(资产评估值1,801.29万元)中包括具备利旧价值的376项动力设备(评估值354.83万元),由公司与子公司根据评估结果予以确认交易,剩余部分将按照有关规定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通过产权交易机构进行处置的资产尚无明确受让方,最终交易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2022年6月7日,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彩高科”、“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处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第二批位于安阳市中州路南段厂区(以下简称“中州路厂区”)的部分闲置资产进行处置。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产处置概述
公司于2018年逐步实施退城进园搬迁工作,河南安彩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和河南安彩光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热科技”)的光伏玻璃、浮法玻璃生产线均已在安阳市龙安区产业集聚区厂区投产运营,为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公司将陆续开展闲置资产处置工作。公司拟对第二批闲置资产进行处置,当前资产评估工作已完成,将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
2022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处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位于中州路厂区的部分废旧设备进行处置。该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拟处置资产的基本情况
本次公司及光热科技拟处置资产账面原值59,873.85万元(安彩高科32,927.43万元、光热科技26,946.42万元),账面净值3,698.24万元(安彩高科3,592.27万元、光热科技105.97万元)。公司聘请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涉及的处置资产进行了评估,本次评估对拆除后尚可使用的资产采用成本法或市场法,对拆除后报废的资产采用市场法,评估过程遵循一般假设和特殊假设,资产评估值1,801.2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评估基准日:2021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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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处置资产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光热科技所有,不存在抵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或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由于本次处置的多数资产处于报废、不可用状态,不具备生产利用价值,作为废旧物资进行处置,评估结果较账面价值存在较大差异。
公司本次拟处置资产(资产评估值1,801.29万元)中包括具备利旧价值的376项动力设备(评估值354.83万元),由公司与子公司根据评估结果予以确认交易,剩余部分将按照有关规定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通过产权交易机构进行处置的资产尚无明确受让方,最终交易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三、资产处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鉴于公司中州路厂区生产线已停产,为充分发挥废旧资产价值,公司将陆续对中州路厂区资产进行处置。闲置资产的处置有利于公司盘活存量资产,增加公司现金流,提高资产营运效率。本次资产处置不涉及员工安置、土地租赁。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产生同业竞争。
本次拟处置资产包含在退城进园搬迁补偿范围内,本次资产处置损益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财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9日
证券代码:600207 证券简称:安彩高科 公告编号:临2022-035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6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6月29日10点00 分
召开地点:河南省安阳市中州路南段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6月29日
至2022年6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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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3一6、8-12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一6、8、9、11、12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7、12一14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5.00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2022年6月9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8、12-14、15.0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7、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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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2年6月24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14:00一16:30
(二)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等持股证明资料;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等持股证明资料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电话、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等持股证明资料,信函上请注明“安彩高科股东大会”字样。
4.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三) 登记地点
河南省安阳市中州路南段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六、其他事项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会期半天,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二) 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 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公司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四) 联系方式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中州路南段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邮政编码:455000 联系电话:0372一3732533
传真:0372一3938035 联系人:杨冬英、朱玉红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6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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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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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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