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22-088
债券代码:143422 债券简称:18复药01
债券代码:155067 债券简称:18复药02
债券代码:175708 债券简称:21复药01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简称同正文):
●本次担保情况:
1、本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复星健康向农商银行申请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本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复星健康向光大银行申请的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至2022年6月7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集团实际为复星健康担保金额为人民币约151,552万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截至2022年6月7日,本集团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2022年6月7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集团实际对外担保金额折合人民币约2,280,357万元(均系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单位、控股子公司/单位之间的担保),约占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8.18%。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2022年6月7日,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复星健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健康”)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商银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复星健康向农商银行申请本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该等贷款期限自2022年6月7日至2023年5月8日止(具体以贷款凭证所载的日期为准)。同日,本公司与农商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以下简称“《保证合同一》”),由本公司为复星健康的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2022年5月31日,复星健康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签订《综合授信协议》,复星健康向光大银行申请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该等授信使用期间为2022年6月8日至2023年6月7日止。2022年6月7日,本公司与光大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保证合同二》”),由本公司为复星健康向光大银行申请的上述授信额度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集团(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下同)续展及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集团续展及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3,100,000万元(包括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单位、控股子公司/单位为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单位之间提供担保;注:控股子公司包括全资及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含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同时,授权本公司管理层及/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报经批准的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确定、调整具体担保事项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上述额度有效期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即2022年6月1日)起至本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或任何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日止。本次担保系在上述经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复星健康成立于2010年12月,注册地为上海,法定代表人为姚方先生。复星健康的经营范围为从事健康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从事医疗卫生行业及其相关领域(医疗保健业、医疗教育业)的投资;接受医疗卫生机构委托从事医院管理,提供医院管理咨询(除经纪)。截至本公告日,复星健康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80,435万元,本公司及控股企业宁波砺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其100%的股权。
根据复星健康管理层报表(单体口径、未经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复星健康的总资产为人民币604,888万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314,312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290,576万元;2021年度,复星健康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0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5,670万元。
根据复星健康管理层报表(单体口径、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3月31日,复星健康的总资产为人民币687,015万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307,626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379,389万元;2022年1至3月,复星健康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0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7,058万元。
三、担保文书的相关条文
1、《保证合同一》
(1)由本公司为复星健康向农商银行申请本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等贷款履行期限自2022年6月7日至2023年5月8日止(具体以贷款凭证所载的日期为准)。担保范围包括复星健康在《借款合同》项下应向农商银行偿还/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及其他应付费用等。
(2)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保证期间为复星健康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则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展期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债务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4)《保证合同一》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法律。
(5)《保证合同一》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2、《保证合同二》
(1)由本公司为复星健康向光大银行申请的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等授信使用期间为2022年6月8日至2023年6月7日止。担保范围包括复星健康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应向光大银行偿还/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及其他应付费用等。
(2)保证方式为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债务提前到期,则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三年。如债务分期履行,则每期债务保证期间为其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债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展期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保证合同二》适用中国法律。
(5)《保证合同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由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复星健康提供,担保所涉融资系为满足复星健康实际经营之需要,鉴于控股子公司复星健康当前的经营状况以及资产负债水平,本次担保的风险相对可控,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系于本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集团续展及新增担保额度内发生,该额度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定期会议)批准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该额度时认为,鉴于该额度项下的担保事项系因本集团经营需要而发生,且被担保方仅为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单位,担保风险相对可控,故董事会同意该担保额度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本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本次担保无需董事会另行批准。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6月7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集团实际对外担保金额折合人民币约2,280,357万元(其中美元、欧元按2022年6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相关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约占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8.18%。该等担保均系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单位、控股子公司/单位之间的担保,其中:本集团实际为复星健康担保金额为人民币约151,552万元。
截至2022年6月7日,本集团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