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000 证券简称:肇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3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由董事长邵雄辉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5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本次会议于2022年6月8日以现场结合线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邵雄辉先生主持,部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主持人和表决程序等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逐项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应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并征询提名人和被提名人意见后,提名邵雄辉、肖俊、孙乐宜、石松佳子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3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就任前,原非独立董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1. 同意邵雄辉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同意肖俊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同意孙乐宜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同意石松佳子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应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并征询提名人和被提名人意见后,提名刘浩、颜爱民、刘益灯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3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原独立董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1. 同意刘浩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同意颜爱民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同意刘益灯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3、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公司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应聘任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并提议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审计机构的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财务报表审计和相关鉴证服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同意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收费将基于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增加公司资金收益,降低财务费用,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3,000万元(含本数)和自有资金不超过35,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展和正常的生产经营。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不属于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5、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8,34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8%。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依据公司所在行业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关联董事邵雄辉、肖俊、孙乐宜、石松佳子回避本议案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方案依据公司所在行业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关联董事刘浩、颜爱民回避本议案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依据公司所在行业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关联董事邵雄辉、肖俊、孙乐宜、石松佳子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2年6月24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9日
证券代码:301000 证券简称:肇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3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5月26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15元(含税),共计派发80,000,250.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将增加至96,000,300股(最终准确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不送红股。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利润分配实施完成期间,如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比例不变的原则来分配。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5月26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2、自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3,333,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3.0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1.5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53,333,5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96,000,300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1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6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2年6月16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6月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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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年6月6日至登记日:2022年6月1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2年6月16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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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最终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本结构为准。
八、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96,000,300股摊薄计算,2021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1.21元。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秦弯路633号
咨询联系人:肖霞
咨询电话:021-57930288
传真电话:021-57293234
十、备查文件
1、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6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