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688299 证券简称:长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7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原材料价格及产品毛利率波动风险:
受地缘政治冲突影响,近期国际原油价格波动加大。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是聚酯切片,属于石油加工的下游产品。原油价格波动的传递性强,因此聚酯切片价格受原油价格的影响较大。尽管其变化幅度小于原油价格的波动幅度,而且也可以通过产品价格的变化向下游传导,但加大了公司对成本及库存控制的难度,对公司的稳定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公司存在因原材料涨价而导致毛利率下降的风险。此外,公司外销收入逐年增加,如果人民币兑美元持续升值,也将影响公司产品毛利率。
● 产品开发风险:
近年来,液晶显示、新能源、半导体照明等下游应用领域对新产品、新技术的要求不断提高,而开发一种新产品,需要经过产品设计、工艺设计、产品试制、产品测试、产品认证等多个环节。公司光学基膜起步较晚,技术突破时间较短,与国外巨头存在一定的技术差距,公司产品未来若不能满足下游客户需求,将面临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风险,带来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下降。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作为公司未来业务的发力点,虽然对隔膜相关技术进行了相应的储备,但储备的技术尚不完整。此外,虽然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锂离子电池尚难以被其它类型的电池所取代,但是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仍面临着被如燃料电池、锂金属电池、锌空气电池等其他产品替代的可能。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阳科技”或“宁波长阳”)于2022年5月2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2】0165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公司就年报问询函关注的相关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落实,现就年报问询函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问题1:关于境内外收入
年报显示,2021年公司海外销售收入为5.48亿元,同比增长47.78%,占收入比重达到44.46%,多年持续增长。境内销收入6.85亿元,同比增长4.73%,增速较慢。请公司:(1)分别列示海外及境内前五大客户名称、销售主要产品、营业收入、应收账款、信用期,对于销售金额变化较大的,说明原因及合理性;(2)说明海外销售收入快速增长,以及内销收入增速较慢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说明对海外收入客户真实性及背景进行的具体核查措施,以及各项海外收入核查/审计工作的覆盖金额和比例。
【公司回复】
(1)分别列示海外及境内前五大客户名称、销售主要产品、营业收入、应收账款、信用期,对于销售金额变化较大的,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2021年度公司主营业务中海外销售收入为5.48亿元,境内销售收入6.85亿元,其中海外及境内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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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客户收入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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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公司向三星销售的产品中新增Mini LED反射膜,且三星对反射膜片材的需求较上年增加;龙创信引入台湾上市公司友达光电作为终端客户,聚隆利引入A股上市的面板灯制造商及LG旗下公司作为新客户,导致反射膜需求增加;羽玺新材料为公司近年新引入的光学基膜客户,其需求持续增加;诚誉兴增加了中小尺寸高单价反射膜产品需求,其主要应用于笔记本、平板电脑等领域。因此,上述客户的收入均有不同幅度增长。
(2)说明海外销售收入快速增长,以及内销收入增速较慢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1年度公司外销收入为5.48亿元,同比增加1.77亿元,主要是源于公司Mini LED反射膜销售收入增加。2021年是Mini LED商业化的元年,随着Mini LED技术大规模商用,三星作为全球电视行业的龙头,增加了对公司Mini LED反射膜的需求,2021年度公司对三星新增Mini LED反射膜销售收入达1.06亿元。此外,公司对三星及友达光电等销售订单增加,导致海外销售收入快速增长。
2021年度公司内销收入为6.85亿元,同比增加0.31亿元,主要来源于反射膜和光学基膜销售收入增长,同时,2021年公司光学基膜受设备停机改造、限电停产及变电站改造等影响,产能受到限制,产量同比减少13.56%,因此公司内销收入增速低于外销收入增速。截至2022年5月31日,2022年1月初开机以来公司光学基膜设备正常运转,所在区域也未限电,产能恢复正常。
【保荐机构的核查程序及核查结论】
1、核查程序
(1)了解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历史,了解公司最近三年海外及境内前五大客户情况;
(2)取得公司2021年销售明细表、前五大客户销售合同及订单,抽查前五大客户的发货单、报关单、提单、发票等资料,核查相关收入确认的真实性;
(2)取得公司与主要海外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及订单、发货单、报关单、提单、发票等资料,核查相关收入确认的真实性(查验金额为338,864,954.18元,占外销收入比例为61.85%);
(3)获取公司2021年海关出口统计数据,核验公司主要产品出口信息及金额,并与账面记录核对(查验金额为361,055,111.89元,占外销收入比例为65.90%);
(4)对主要境外客户的回款进行查验,核对收款凭证和银行回单,确认回款的真实性(查验金额为478,174,373.99元,占外销收款比例为86.80%);
(5)检查期后是否存在异常的销售退回情况。
2、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海外及境内前五大客户中销售变化较大的原因系客户对公司相关产品的需求变化导致,存在合理性;
(2)公司海外销售收入快速增长主要系公司外销的Mini LED反射膜产品销量大幅增加同时三星及友达光电等销售订单增加所致,而内销收入增长主要来源于反射膜和光学基膜销售收入增长,2021年公司光学基膜受设备停机改造、限电停产及变电站改造等影响,产能受到限制,因此公司内销收入增速低于外销收入增速,具有合理性。
【会计师意见】
1.执行的审计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的具体核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审计程序:
(1)获取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检查以非记账本位币结算的主营业务收入的折算汇率及折算是否正确;
(2)检查公司现有销售模式具体收入确认标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确认是否与行业惯例存在显著差异;
(3)询问了解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历史;
(4)取得公司与主要海外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及订单、发货单、报关单、提单、发票等资料,核查公司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查验金额为338,864,954.18元,占外销收入比例为61.85%);
(5)获取海关出口统计数据,查看公司电子口岸报关系统,核验公司主要产品出口信息及金额,并与账面记录核对(查验金额为361,055,111.89元,占外销收入比例为65.90%);
(6)对主要境外客户销售收入及应收账款余额等信息进行函证确认(回函确认金额为408,103,549.64元,占外销收入比例为74.48%);
(7)对主要境外客户的回款进行查验,核对收款凭证和银行回单,确认回款的真实性(查验金额为478,174,373.99元,占外销收款比例为86.80%);
(8)检查期后是否存在异常的销售退回情况。
2. 核查结论
基于已实施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公司的海外销售交易内容真实合理;公司披露的海外及境内前五大客户名称、销售主要产品、营业收入、应收账款、信用期与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一致;公司对于销售金额变化较大的分析与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一致;公司对海外销售收入快速增长,以及内销收入增速较慢的原因解释与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一致。
问题2:关于毛利率下滑
年报显示,公司主营业务收入12.32亿元,同比增长20.31%,主营业务毛利率为32.30%,同比下降3.89个百分点,主要是受原材料价格上涨、运输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及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升值等影响。请公司:(1)结合主要产品原材料价格上涨情况以及汇率的情况,量化分析单位产品材料成本的变动,并说明业绩下滑的原因和合理性;(2)补充就主要产品毛利率下滑已采取或者拟采取的措施,并说明主要产品毛利率是否存在进一步下滑的可能。如是,请进行针对性风险提示。
【公司回复】
(1)结合主要产品原材料价格上涨情况以及汇率的情况,量化分析单位产品材料成本的变动,并说明业绩下滑的原因和合理性
公司主要产品为反射膜和光学基膜,剔除运费影响后2021年度反射膜毛利率37.79%,同比下降2.63个百分点,光学基膜毛利率14.67%,同比下降5.52个百分点。
1、反射膜
公司反射膜销售单价、单位成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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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成本中,2021年度及2020年度直接材料单位成本分别为20,335.72元/吨和15,121.88元/吨,同比上涨34.48%,单位成本变动幅度高于销售单价同比变动幅度,原因如下:
首先,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是聚酯切片,属于石油加工的下游产品,受原油价格上涨的影响,2021年反射膜原材料聚酯切片采购均价由4.78元/千克上涨至5.86元/千克,上涨22.59%。
其次,2021年度公司反射膜外销收入84,395,430.51美元,同比增长59.7%,占反射膜营业收入的52.81%。人民币兑美元汇率的升值,对产品毛利率有影响。2021年人民币兑美元平均汇率为6.4578,2020年人民币兑美元平均汇率为6.9312。假定以2020年平均汇率计算2021年度的外销收入,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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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2020年平均汇率计算2021年度的外销收入后,毛利率为40.11%,与去年40.42%的毛利率水平持平。
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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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航天彩虹光学膜业务2021年毛利率同比下降3.53个百分点,激智科技光学薄膜业务2021年毛利率同比下降4.31个百分点,公司反射膜2021年毛利率同比下降2.63个百分点,符合行业实际。
2、光学基膜
公司光学基膜销售单价、单位成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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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成本中,2021年度及2020年度直接材料单位成本分别为6,347.05元/吨和4,843.59元/吨,同比上涨31.04%,单位成本变动幅度高于销售单价同比变动幅度,原因如下:
首先,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是聚酯切片,属于石油加工的下游产品,受原油价格上涨的影响,2021年度光学基膜原材料聚酯切片采购均价由4.21元/千克上涨至5.55元/千克,上涨31.83%。
其次,2021年6、7月公司光学基膜产线因设备升级改造,10月因宁波市限电影响,产能利用率不足。此外,募投项目“年产9,000万平方米BOPET高端反射型功能膜项目”于2021年4月投产,试生产阶段主要生产光学基膜。产能利用率的不足,使得固定费用不能有效摊薄,影响产品的单位成本。
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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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1年度东材科技光学膜材料业务毛利率下降6.77个百分点,大东南BOPET膜毛利率下降3.04个百分点,公司光学基膜毛利率下降5.52个百分点,符合行业实际。
综上所述,公司毛利率下降主要受到原材料价格上涨及汇率波动的影响,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毛利波动基本一致。
(2)补充就主要产品毛利率下滑已采取或者拟采取的措施,并说明主要产品毛利率是否存在进一步下滑的可能。如是,请进行针对性风险提示。
针对主要产品毛利下滑,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密切关注原材料市场供需变化,合理把握采购节奏,灵活调整材料库存,控制采购成本。此外,公司已根据原材料成本变化的情况对公司产品价格进行适当调整。
2、增强中小尺寸反射膜市场地位,扩大市场份额;做精产品品质及服务,深化Mini LED反射膜、吸塑反射膜等产品的应用。确保反射膜收入、毛利率的稳定增长,巩固公司反射膜的市场地位和竞争实力。
3、优化产品配方及生产工艺,提高产品品质,提升光学基膜产能,优化产品结构,持续扩大光学预涂膜等中高端产品应用占比,保障光学基膜产能和毛利率稳定增长。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之“(四)经营风险”之“2、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修改如下:
2、原材料价格及产品毛利率波动风险
受地缘政治冲突影响,近期国际原油价格波动加大。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是聚酯切片,属于石油加工的下游产品。原油价格波动的传递性强,因此聚酯切片价格受原油价格的影响较大。尽管其变化幅度小于原油价格的波动幅度,而且也可以通过产品价格的变化向下游传导,但加大了公司对成本及库存控制的难度,对公司的稳定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公司存在因原材料涨价而导致毛利率下降的风险。此外,公司外销收入逐年增加,如果人民币兑美元持续升值,也将影响公司产品毛利率。
【保荐机构的核查程序及核查结论】
1、核查程序
(1)了解成本核算流程的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
(2)比较分析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毛利率,并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水平进行比较分析;
(3)比较报告期主要产品的销售单价与单位成本的变动情况,分析变动及差异原因;
2、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毛利率波动主要系原材料价格上涨以及汇率的波动导致,公司毛利率波动情况与行业状况、同行业上市公司基本一致,且具有合理性;
(2)公司存在因原材料涨价及人民币持续升值而导致毛利率下降的风险,公司已在2021年年度报告相关章节披露了针对性的风险提示。同时,公司也将采取包括优化产品配方及生产工艺,提高产品品质在内的一系列有利措施应对毛利率进一步下滑的风险。
【会计师意见】
1.执行的审计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的具体核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审计程序:
(1)了解成本核算流程的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对其关键控制点如成本分摊与归集的复核等控制点进行了运行有效性测试;
(2)比较分析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毛利率,并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水平进行比较分析;
(3)比较报告期主要产品的销售单价与单位成本的变动情况,分析变动及差异原因。
2.核查结论
基于已实施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公司毛利率波动情况与行业状况、同行业上市公司基本一致且具有合理性。
问题3:关于新项目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计划通过全资子公司合肥长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投资122,448万元,建设“年产8万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通过全资子公司合肥长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59,136万元,建设“年产5.6亿平方米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年报称,公司拟有计划、分步骤加快厂房建造及设备投入,力争2022年实现锂离子电池隔膜的小批量生产,但在“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表中却未涵盖以上两个项目。请公司:(1)分别披露两个项目各自建设周期、预计达产时间、预计产生的经济效益、截至目前已投资金额和2022年拟投资金额;(2)结合自有资金情况,说明新增两项投资是否会为公司带来资金压力,是否会对公司的资金周转、研发项目以及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3)说明前述项目相关领域的市场竞争情况以及技术门槛,并结合公司的技术储备,评估项目风险情况,进行必要的风险提示;(4)补充项目相关的会计处理及准则依据,并说明“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表中未涵盖以上项目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1)分别披露两个项目各自建设周期、预计达产时间、预计产生的经济效益、截至目前已投资金额和2022年拟投资金额
1、“年产8万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和“年产5.6亿平方米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计划投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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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截至2022年5月31日“年产8万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和“年产5.6亿平方米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已投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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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的实施需要办理土地、立项、环评等前置手续,“年产8万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2021年投资883万元,主要为土地保证金和基建前期费用;“年产5.6亿平方米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2021年投资3,347万元,主要为设备预付款。上述项目已开工建设,整体进度符合预期,其中“年产5.6亿平方米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力争2022年实现小批量生产。
(2)结合自有资金情况,说明新增两项投资是否会为公司带来资金压力,是否会对公司的资金周转、研发项目以及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拟有计划、分步骤加快厂房建造及设备投入,项目建设工期总计32个月。截至2022年一季度末,公司货币资金为4.35亿元。公司经审议通过将使用“年产9,000万平方米BOPET高端反射型功能膜项目”、“年产5,040万平方米深加工功能膜项目”及“年产1,000万片高端光学膜片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23,290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以及申请银行综合授信10亿元保障“年产8万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实施;公司经审议通过申请银行综合授信5亿元保障“年产5.6亿平方米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实施。此外,为保障项目后续发展需要,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3亿元。
综上,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及盈利能力较好,当前的资产负债率偏低,具备较强的融资能力,新增项目的实施预计不会对公司资金周转、研发项目及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说明前述项目相关领域的市场竞争情况以及技术门槛,并结合公司的技术储备,评估项目风险情况,进行必要的风险提示
1、年产8万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
(1)竞争情况
近年来,我国聚酯薄膜行业高速发展,但国内行业呈现“低端产品产能过剩、高端产品供给不足”的结构性矛盾,在高端领域,国外厂商凭借其技术优势在行业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从2009年至2019年我们聚酯薄膜进出口数据来看,我国历年进口薄膜的均价与出口薄膜均价比值均大于2,峰值为2010年的3.65倍,进口薄膜整体相对高端,如偏光片离型膜和保护膜、MLCC(多层陶瓷电容器)离型膜等光学级聚酯基膜,国内目前仍主要依赖于进口,日本东丽、日本帝人和韩国SKC等公司占据全球大部分市场份额,亟待国产替代。此外,全球聚酯基膜在过去5年年均增长6.7%,年需求量超过500万吨,其中中国占到约40%,据智研咨询预计,到2026年,我国聚酯薄膜行业市场规模将达到686.34亿元,目前,公司光学级聚酯基膜年产能仅为2.5万吨,亟需扩充产能。
(2)技术门槛
光学基膜作为多种光学膜的基膜,需具备低雾度、高透光率、高表面光洁度等出色的光学性能,是光学膜领域技术壁垒最高的领域之一,其关键核心技术体现在产品配方设计、工艺流程优化以及洁净生产等方面。在产品配方设计方面,单独的光学基膜并不具备特殊的用途,通常需要在其表面涂覆各类功能性涂层以达到不同的使用效果,但由于PET薄膜表面能小,表面亲和力较差,若在薄膜表面直接涂覆功能性涂层,则涂层容易因表面附着性能差而脱落,因此通常需要预先对PET薄膜表面进行底涂改性来改善表面附着性。同时要结合后续涂覆功能性涂层材料的不同,调配出适合不同功能性涂层的底涂树脂配方;在工艺流程优化方面,光学基膜的制备涉及较多的关键流程,如挤出、过滤、双向拉伸等,以双向拉伸环节为例,其中涉及的重要工艺参数有拉伸温度、拉伸比、热定型温度、定型区间长度等。这些关键流程以及过程工艺参数都会对光学基膜性能和质量产生影响,这就需要通过不断的往复试验,优化工艺流程及参数;在洁净生产方面,光学基膜需要具备低雾度、高透光率等性能,对加工设备、车间洁净度有很高的要求。以用于增亮膜基膜的光学基膜为例,其需要具备优异且苛刻的表面光洁度,要求每10米长薄膜中表面直径在 0.1mm的灰尘数量控制在20个以下,否则视为不合格产品。因此在光学基膜制备过程中,若无法满足洁净生产要求,则薄膜表面光洁度亦无法达到要求,从而直接影响光学基膜的透光性和雾度等关键指标,将大大影响其应用领域和应用效果。
(3)技术储备
2018年底,公司结合发展战略及技术积累,进军技术壁垒更高的光学基膜领域,虽然公司光学基膜起步较晚,技术突破时间较短,但经过研发团队往复循环的设计、试验、调试,在高洁净、高透光率等核心技术指标方面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正在逐步缩小与国外巨头的技术差距。在产品配方设计方面:公司在实际研发过程中,结合表面张力要求、附着性要求以及耐水性要求等多个方面,通过不断的配方研究与试验,调配出适合不同功能性涂层的底涂树脂配方,在通过不断优化涂布工艺技术,保证了光学基膜的表面厚度均一性,便于后续涂覆等加工工艺生产与产品的稳定;在工艺流程优化方面:光学基膜的制备涉及较多的关键流程,如挤出、过滤、双向拉伸等,以双向拉伸环节为例,其中涉及的重要工艺参数有拉伸温度、拉伸比、热定型温度、定型区间长度等。这些关键流程以及过程工艺参数都会对光学基膜性能和质量产生影响,这就需要通过不断的往复试验,优化工艺流程及参数。公司利用在反射膜制备技术上的积淀和储备,报告期内,公司光学基膜生产经验不断积累,产品品质不断提高;在洁净生产方面:针对光学基膜对雾度、透光率等核心指标的要求,公司不断改造和调试加工设备,对洁净生产技术持续优化,光学基膜的透光性和雾度等关键指标持续改善。公司光学基膜所应用的核心技术已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在同行业中也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与国外巨头的技术差距正在逐步缩小,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在光学基膜领域不断的进行研发投入,力争光学基膜核心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从而实现光学基膜的全面进口替代。
(4)风险情况
近年来,液晶显示、新能源、半导体照明等下游应用领域对新产品、新技术的要求不断提高,特别是在一些高端产品的应用上,国外厂商凭借其技术优势在光学级聚酯基膜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同时,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智能消费电子、航空航天、节能环保等一大批新兴产业取得爆发式发展,光学级聚酯基膜领域近年来呈现快速扩张,但国内聚酯薄膜行业呈现“低端产品产能过剩,高端产品供给不足”的结构性矛盾,公司未来若不能满足下游客户需求,将面临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风险,带来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下降。
此外,虽然本项目经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可行性论证,但项目实施过程中受项目进展情况、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市场变化等诸多因素影响,可能存在项目实施进度及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2、年产5.6亿平方米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
(1)竞争情况
目前,全球隔膜市场形成以中日韩三国为主的竞争格局,海外锂电隔膜企业多集中于日韩,主要有日本的旭化成、东丽化学、住友等,相较于中国企业,海外成本整体较高且产能扩张节奏较缓慢;国内隔膜以头部企业恩捷股份、星源材质、中材科技为代表,且国内企业产能扩张速度加快,根据GGII预测,国内隔膜出货量将由2020年的37.20亿平方米增加至2025年的138.50亿平方米。
(2)技术门槛
膜材料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产业,涉及高分子材料学、材料加工、纳米技术、电化学、表面和界面学、机械设计与自动化控制技术、成套设备设计等多个学科领域。
锂离子电池具有工作电压高、体积小、能量密度大、放电功率高等特点,要求隔膜材料与高电化学活性的正负极材料具备优良的相容性、微观孔隙结构与孔径分布一致,同时具有合适的厚度、离子透过率、孔径和孔隙率及足够的化学稳定性、热稳定性和力学稳定性等安全性能。锂离子电池隔膜的产品性能和安全性若要达到预期要求,必须在产品的原材料配方设计、微孔制备技术、成套设备设计等方面解决相关的研发基础、工艺技术问题,开展整体技术攻关。
由于锂离子电池隔膜制备工艺集原材料配方设计、微孔制备工艺、配套设备、生产过程精密控制、自动化制造及产品检测技术于一体,工艺复杂,过程控制严格,系统协调标准高,任何一个环节的技术设计出现偏差,都会影响到隔膜的一致性、稳定性和安全性等关键参数。
此外,隔膜基膜生产线较为复杂,核心设备包括投料和配料设备、挤出混合设备、流延设备、拉伸设备、分切设备、涂布设备及检测设备等,这就需要生产企业具有较强的技术整合能力,进而缩短设备安装和调试时间。
(3)技术储备
公司是一家拥有原创技术、核心专利、核心产品研发制造能力的全球领先高分子功能膜高新技术企业,在配方设计、产品制造、设备技术及精密涂布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目前,公司已引进了从事电池隔膜技术研发、产业化经验10年以上若干管理和技术人才,其具有的工作经验、技术积累和执行能力是本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此外,公司对隔膜相关技术进行了相应的储备,并拥有相应的专利技术,这也有利于本项目的顺利实施。
(4)风险情况
公司虽然对隔膜相关技术进行了相应的储备,但储备的技术尚不完整,未来若不能满足下游客户需求,将面临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风险。此外,虽然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锂离子电池尚难以被其它类型的电池所取代,但是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仍面临着被如燃料电池、锂金属电池、锌空气电池等其他产品替代的可能。
隔膜作为锂电池的关键材料,直接关系到锂电池的安全性、稳定性、生产成本等。因此,下游客户对隔膜供应商的选择执行严格的评估与准入机制,要求供应商有稳定的品质和供应量。锂电池隔膜通常需要经过较长的试制时间、试制阶段,国内厂商认证时间约为9-12个月,国外厂商认证时间约为18-24个月,因产线及产品认证周期较长,对行业新进入者形成一定壁垒,也给新进入者带来了一些风险。
虽然本项目经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可行性论证,但项目实施过程中受项目进展情况、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市场变化等诸多因素影响,可能存在项目实施进度及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3、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之“(三)核心竞争力风险”部分补充风险:
3、产品开发风险
近年来,液晶显示、新能源、半导体照明等下游应用领域对新产品、新技术的要求不断提高,而开发一种新产品,需要经过产品设计、工艺设计、产品试制、产品测试、产品认证等多个环节。公司光学基膜起步较晚,技术突破时间较短,与国外巨头存在一定的技术差距,公司产品未来若不能满足下游客户需求,将面临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风险,带来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下降。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作为公司未来业务的发力点,虽然对隔膜相关技术进行了相应的储备,但储备的技术尚不完整。此外,虽然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锂离子电池尚难以被其它类型的电池所取代,但是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仍面临着被如燃料电池、锂金属电池、锌空气电池等其他产品替代的可能。
(4)补充项目相关的会计处理及准则依据,并说明“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表中未涵盖以上项目的原因及合理性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年产5.6亿平方米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仅支付部分设备的预付款,设备未到场,且尚未取得土地、尚未开工建设;年产8万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仅支付土地保证金及小额基建前期费用,尚未购买设备。
上述项目已投资金额、会计处理及准则依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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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一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中对预付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规定,“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企业进行在建工程预付的工程价款,也在本科目核算”。公司根据预付账款的流动性情况,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资产”核算。
注2:《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一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中对其他应收款的主要账务处理规定,“本科目核算企业除存出保证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代位追偿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注3:《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一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中对在建工程的主要账务处理规定,“企业发包的在建工程,应按合理估计的发包工程进度和合同规定结算的进度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预付账款”等科目”。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一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的相关账务处理规定,结合年产5.6亿平方米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年产8万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进度,将2021年末新建项目的设备预付款、土地保证金和基建前期费用等在预付账款/其他非流动资产、其他应收款等科目中核算。截至2021年末,上述新建项目尚未实质进入在建工程阶段,公司的会计处理符合相关准则规定。
【保荐机构的核查程序及核查结论】
1、核查程序
(1)取得公司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资金实际投资明细表,对项目投资金额测算依据、过程、结果进行了复核和分析;
(2)获取项目立项报告或签署的协议,了解项目相关情况,抽查项目资金使用凭证、项目资金使用对应的大额合同等资料,核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两个项目各自建设周期、预计达产时间、预计产生的经济效益、截至目前已投资金额和2022年拟投资金额与实际了解情况未存在重大不一致情况;
(2)公司自有资金、银行及股权等融资方式能保障新增两项目的顺利实施,预计不会对公司资金周转、研发项目及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公司对项目相关领域的市场竞争情况以及技术门槛的分析、公司结合技术储备对项目风险的评估情况以及风险提示情况与实际了解情况未存在重大不一致情况;
(4)公司对项目的相关会计处理符合准则依据,“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表中未涵盖两个项目符合相关会计准则要求。
【会计师意见】
1、执行的审计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的具体核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审计程序:
(1)取得公司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资金实际投资明细表,对项目投资金额测算依据、过程、结果进行了复核和分析;
(2)获取项目立项报告或签署的协议,了解项目相关情况,抽查项目资金使用凭证、项目资金使用对应的大额合同等资料,核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一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规定对项目实际投资的会计处理进行复核。
2、核查结论
基于实施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两个项目各自建设周期、预计达产时间、预计产生的经济效益、截至目前已投资金额和2022年拟投资金额与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情况未存在重大不一致;未发现公司对这两个项目的投入会对公司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对项目相关领域的市场竞争情况以及技术门槛的分析、公司结合技术储备对项目风险的评估情况以及风险提示情况与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情况未存在重大不一致;公司对项目的相关会计处理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相关会计准则要求。
问题4:关于募投项目
2021年7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将“年产3,000万平方米半导体封装用离型膜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2年6月、“研发中心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2年12月。报告期末,募投项目“年产3,000万平方米半导体封装用离型膜项目”累计投入636万元,投入进度为15.19%;“研发中心项目”累计投入2,648万元,投入进度为29.78%。请公司:(1)补充截至目前,以上两项募投项目最新的进展状态,包括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以及项目建设情况;(2)结合项目进展情况,说明两项募投项目能否按计划投入使用,是否存在再次延期风险。
【公司回复】
(1)补充截至目前,以上两项募投项目最新的进展状态,包括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以及项目建设情况
截至2022年5月31日,上述两项募投项目进展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结合项目进展情况,说明两项募投项目能否按计划投入使用,是否存在再次延期风险
1、年产3,000万平方米半导体封装用离型膜项目
年产3,000万平方米半导体封装用离型膜项目主要用于半导体柔性电路板上,产品性能指标要求较高,生产工艺相对复杂,设备调试要求较高,存在一定的技术壁垒,公司已购置1条量产线尚需不断试验、调试。因此,基于谨慎、科学的投资态度,公司拟有计划、分步骤逐步投入该项目。
该项目原有规划采用进口设备,考虑近年来国产设备的不断成熟以及公司已具备生产线设备的设计能力,后在实际建设时,公司主要采用国产设备,所需的其他专用设备,由公司提出设备技术规范和品质要求,委托专业的设备制造商为公司定制化生产制造。该项目原有规划设备购置及安装费为2,940万元,预计实际建设投入设备购置及安装费为1,860万元。
2、研发中心项目
鉴于公司研发中心与行政办公场所集中在一栋办公楼内,随着公司规模扩大,相应办公人员的增加,办公场地较为紧张,研发中心建设的场地空间受限,为加快该项目的实施,2020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新增宁波(江北)高新技术产业园为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新增的实施地点需要新建研发大楼,公司决定将研发中心项目的建设期延长12个月至2022年12月,目前该大楼已完成主体结构施工,预计2022年8月份可以竣工,竣工后,公司将完成后续研发中心项目的建设。
年产3,000万平方米半导体封装用离型膜设备已在采购中;研发中心项目新建大楼已完成主体结构施工,预计2022年8月份可以竣工,竣工后,公司将大力推进研发中心项目的后续建设。
受疫情影响,两项募投项目在设备采购交付、安装调试等环节出现延缓的情况,存在延期的可能,其中“年产3,000万平方米半导体封装用离型膜项目”预计延期至2022年10月。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保荐机构的核查程序及核查结论】
1、核查程序
(1)取得公司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募投项目资金实际投资明细表,对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测算依据、过程、结果进行了复核和分析;
(2)获取募投项目立项报告或签署的协议,抽查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凭证、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对应的大额合同等资料,核查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3)检查募集资金存放的账户及使用审批,是否满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的要求;
(4)获取募集资金账户的银行对账单,检查流水与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一致;
(5)了解募投项目延期原因,了解募投项目相关进展情况,检查期后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截至2022年5月31日,研发中心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2,898.97万元,投入进度为32.60%;年产3,000万平方米半导体封装用离型膜项目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37.58万元,投入进度为15.23%;
(2)受疫情影响,上述两项募投项目在设备采购交付、安装调试等环节出现延缓的情况,存在延期的可能,其中“年产3,000万平方米半导体封装用离型膜项目”预计延期至2022年10月。保荐机构将会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会计师意见】
1、执行的审计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的具体核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审计程序:
(1)取得公司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募投项目资金实际投资明细表,对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测算依据、过程、结果进行了复核和分析;
(2)获取募投项目立项报告或签署的协议,抽查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凭证、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对应的大额合同等资料,核查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3)检查募集资金存放的账户及使用审批,是否满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的要求;
(4)获取募集资金账户的银行对账单,检查流水与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一致;
(5)了解募投项目延期原因,了解募投项目相关进展情况,检查期后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核查结论
基于已实施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两项募投项目最新的进展状态,包括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以及项目建设情况与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一致;两项募投项目实施进展与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一致。
问题5:关于货币资金与利息收入
年末公司货币资金51,844.27万元,最近一年财务费用中利息收入470.69万元。公司年末货币资金占流动资产比重在20%以上,且最近一年财务费用中利息收入占四个季度货币资金账面价值平均值的比重小于2%。请公司:(1)说明财务费用中利息收入的具体来源;(2)说明财务费用中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是否匹配。
【公司回复】
(1)说明财务费用中利息收入的具体来源
2021年度公司利息收入具体来源分别为银行活期存款利息311.63万元、保证金存款利息37.92万元以及定期存款利息121.14万元。
(2)说明财务费用中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是否匹配
1、活期存款及利息
2021年公司主要货币资金为活期存款,活期存款主要通过活期利息或协定存款利息取得利息收入。2021年公司活期存款利息收入311.63万元,活期存款期末余额为47,629.09万元。2021年公司与主要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中国银行宁波市科技支行、中国建设银行宁波慈城支行等)签订了协定存款合同,协定存款年化利率较低,基本在1.00%至1.63%之间,其余活期存款余额利率在0.3%左右。2021年度活期存款各季度测算利率在0.70%-1.22%之间,处于活期利率和协定存款利率区间,利率水平合理。
2021年活期存款利息收入平均年化利率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元
■
注:上表中第四季度测算利率较前三个季度偏低系中国银行募集资金账户的协定存款协议于2021年9月到期。
2、保证金存款及利息
2021年公司通过保证金存款取得利息收入37.92万元,保证金期末余额为2,715.17万元,由于2021年保证金余额未有较大波动,因此按期末余额进行测算,保证金存款测算利率为1.40%。公司主要银行的保证金存款利率在1.30%左右,与测算利率基本一致。
3、定期存款及利息
2021年公司通过定期存款取得利息收入121.14万元,定期存款期末余额为1,500.00万元。2021年公司定期存款利息收入收益率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元
■
综上所述,公司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规模匹配。
【保荐机构核查程序与核查结论】
1、核查程序
(1)取得财务费用明细表、利息收入明细账,了解公司财务费用中利息收入的具体来源;
(2)了解公司货币资金循环的控制活动,测试其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3)取得货币资金明细表,了解公司的货币资金以何种形式存在,其规模和业务水平、业务形式是否匹配,并与利息收入的来源进行核对;
(4)获取并检查银行对账单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按照大额标准进行大额资金往来的双向核对,检查是否存在未入账的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
2、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财务费用中利息收入的具体来源与实际情况一致;
(2)公司财务费用中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规模匹配。
【会计师意见】
1、执行的审计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的具体核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审计程序:
(1)编制财务费用明细表,将该表合计数与明细账、总账数和报表数核对是否相符;
(2)取得利息收入明细账,查看有无将本应归属于其他科目的收益在此科目核算的情形,有无将本应在此科目核算却计入其他科目的情形;
(3)将本年度利息收入与上年度的利息收入及本年度各个月份的利息收入进行比较,识别出有重大波动和异常情况的明细项目或在本年度中出现重大波动和异常的月份;
(4)了解公司财务费用中利息收入的具体来源,测算各类利息收入并与账面记录比较,复核其准确性;
(5)了解公司货币资金循环的控制活动,测试其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6)编制货币资金明细表,了解公司的货币资金以何种形式存在,其规模和业务水平、业务形式是否匹配,并与利息收入的来源进行核对;
(7)获取并检查银行对账单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按照大额标准进行大额资金往来的双向核对,检查是否存在未入账的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
(8)实施货币资金函证程序,编制银行函证结果汇总表,检查银行回函。确定公司账面余额与银行函证结果的差异,对不符事项作出适当处理;
(9)抽取样本,对大额利息收入发生情况执行细节测试,查验其真实性以及会计处理的合理性。
2、核查结论
基于已实施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财务费用中利息收入的具体来源与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一致;公司财务费用中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规模匹配。
问题6:关于应收账款
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4.18亿元,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余额合计1.32亿元,占比为31.45%。其中,应收账款第一名客户余额为0.35亿元,计提坏账准备0.11亿元,计提比例为32%,比例较高。请公司:(1)补充应收账款第一名客户的名称、销售的主要产品、近三年的销售金额及应收账款的账龄分布;(2)补充对应收账款第一大客户坏账准备的计提方式,并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说明对应收账款进行的核查程序,并说明坏账准备的计提是否充分。
【公司回复】
(1)补充应收账款第一名客户的名称、销售的主要产品、近三年的销售金额及应收账款的账龄分布
应收账款第一名客户的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注:2020年度、2021年度销售收入与1年以内、1-2年应收账款余额差异系汇率调整产生。
(2)补充对应收账款第一大客户坏账准备的计提方式,并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1年末,公司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结合账龄对岱卡捷计提坏账1,110.44万元。自新冠疫情爆发以来,广东疫情反复,岱卡捷经营受到一定影响,未能按信用期支付货款。公司已逐步减少向岱卡捷的销售供货,降低应收账款逾期和回款风险。
2022年以来,岱卡捷的生产经营稳步恢复,公司已于2022年3月获取由岱卡捷出具的还款计划,还款计划基本覆盖其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因无客观证据表明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公司未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截至2022年5月31日,5月份岱卡捷已按照还款计划回款224.07万元人民币。根据其出具的还款计划,2022年度合计需还款260万美元,其中2022年5月至9月每月还款40万美元,2022年10月至12月每月还款20万美元。
公司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整体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进行测算,测算过程如下:
公司通过回顾2018年至2020年各账龄应收账款的平均回收情况,并根据迁徙率模型测算本公司的预期损失率。并通过前瞻性信息调整,确认最终的预期损失率。
1、近三年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单位:元
■
2、近三年年应收账款加权平均回收率
单位:元
■
3、预期信用损失率测算
■
注1:公司预计2021年行业发展状况等因素与当前状况一致,且公司未改变信用政策。因此公司将2021年账龄区间在1年以内、1至2年、2至3年、3年以上的应收账款预计回收率按照历史回收率确定。
注2:通过前瞻性信息调整,确认最终的预期损失率。
按照违约损失率与按照原账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金额的差异:
单位:元
■
公司按照违约损失率计提坏账的金额比按照账龄计提坏账准备的金额小,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将各账龄下的应收账款的违约损失率调整为与原按照账龄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一致,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保荐机构核查程序与核查结论】
1、核查程序
(1)通过互联网检索和公开信息披露查询等方式对主要逾期客户的经营背景、业绩规模和信用信息进行调查;
(2)获取应收账款明细账与账龄分析表,核查应收账款逾期比例;
(3)查阅销售明细及核应收账款明细,分析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和前五大客户应收账款余额变动情况;
(4)通过公开披露信息查询了可比公司的坏账计提政策,并与公司比较分析,核查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是否符合公司业务特征,计提是否充分;
(5)查阅主要客户的年度销售合同,了解公司报告期内对主要客户的合同信用期限和结算流程;
(6)计算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并与可比公司对比分析,分析是否存在重大异常;
(7)复核主要逾期客户的期后回款情况,抽查了期后回款客户销售凭证与回款凭证。
2、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第一名客户的名称、销售的主要产品、近三年的销售金额及应收账款的账龄分布与实际情况一致;
(2)公司对应收账款第一大客户坏账准备的计提方式合理;
(3)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政策符合公司业务特征;坏账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基本一致,坏账计提充分。
【会计师意见】
1.执行的审计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的具体核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审计程序:
(1)通过互联网检索和公开信息披露查询等方式对主要逾期客户的经营背景、业绩规模和信用信息进行调查;
(2)复核应收账款明细账与账龄分析表,计算应收账款逾期比例;
(3)查阅销售明细及核应收账款明细,分析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和前五大客户应收账款余额变动情况;
(4)通过公开披露信息查询了可比公司的坏账计提政策,并与公司比较分析,核查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是否符合公司业务特征,计提是否充分;
(5)查阅主要客户的年度销售合同,了解公司报告期内对主要客户的合同信用期限和结算流程;
(6)计算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并与可比公司对比分析,分析是否存在重大异常;
(7)复核主要逾期客户的期后回款情况,抽查了期后回款客户销售凭证与回款凭证;
(8)对主要客户应收账款实施了函证程序,对于未回函的客户,执行抽查销售原始单据及期后回款等替代程序。
2. 核查结论
基于已实施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应收账款第一名情况与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一致;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政策符合公司业务特征;坏账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基本一致,就财务报表整体的公允反映而言,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问题7:关于存货
报告期末,存货账面价值为1.68亿元,同比增长91.76%。其中,委托加工物资账面余额4,305.74万元,上期末仅247.48万元,大幅增长1,640%;库存商品账面余额8,212.50万元,同比增长116%。期末,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922万元,较上年增长4.7%。2022年一季度,存货账面价值达到2.19亿元,较21年末增长29.95%,增速较快。请公司:(1)补充委托加工物资的具体类型和金额,并说明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业务模式是否发生变化;(2)补充库存商品具体类型以及库龄,并说明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3)补充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式,说明其减值准备的计提是否充分;(4)补充2022年一季度存货的具体分类,以及持续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1)补充委托加工物资的具体类型和金额,并说明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业务模式是否发生变化。
2021年末,委托加工物资主要供应商、工序类型、委托加工物资期末余额以及截至2022年4月30日的委托加工物资回收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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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物资增加系2021年下半年受到限电政策以及产能限制的影响,公司将技术含量较低的母料改性工序委托外部企业进行加工,由于代工企业在春节期间放假,因此提前备货,导致委托加工物资期末余额较大。随着公司后续产能扩大,将逐步缩小改性工序的委外规模,截至2022年一季度末,委托加工物资余额为2,625.09万元。因此公司业务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2)补充库存商品具体类型以及库龄,并说明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1年末,库存商品具体类型以及库龄如下:
单位:元
■
2021年末,公司期末库存商品库龄1年内金额占库存商品余额比例为86.62%,库龄1月内金额占库存商品余额比例为38.05%,符合公司整体存货周转水平。
期末库存商品增加主要系公司在销售旺季之前进行备货,同时2021年年产9000万平方米BOPET高端反射型功能膜项目投入生产,产能增加,导致期末库存商品余额增加较多。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期末库存商品账面余额89,733,223.82元,截至2022年4月末,已有30,799,769.35元完成对外销售,另有23,989,520.18元库存商品用于再加工(涂布及分切)并完成最终销售。
(3)补充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式,说明其减值准备的计提是否充分
1、公司存货跌价准备核算方法如下: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1)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3)为执行销售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4)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5)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减值准备的计提的充分性
2021年年末,公司对原材料和库存商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较多的主要为库龄超过2年的原材料及库存商品。2年以上的原材料主要系规模采购未完全使用的母粒及助剂;2年以上的库存商品主要系少量备货未能完全销售的功能膜,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及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周转率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单位:元
■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式一致,均使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各可比公司由于具体存货结构及业务情况存在差异,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与存货周转率存在一定差异,公司存货周转率与存货跌价准备整体水平基本与行业水平保持一致。
综上所述,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从库龄结构分析、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分析,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均较为充分。
(4)补充2022年一季度存货的具体分类,以及持续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2年一季度末,存货的具体分类如下:
单位:元
■
2022年一季度存货账面价值较2021年末增加5,038.26万,主要为库存商品账面价值增加5,531.20万。库存商品增加主要为公司根据反射膜销售旺季集中在下半年的市场特点,以及为提高产线连续生产经营效率,减少不同产品生产切换的影响,一季度增加了核心产品反射膜的库存商品备货,反射膜库存商品8,382万元;另外,一季度华南、长三角等地区疫情反复,对光学基膜的销售造成一定影响,光学基膜库存商品2,369万元。
【保荐机构的核查程序及核查结论】
1、核查程序
(1)访谈公司相关负责人,了解存货的采购、生产、存储等相关情况及销售情况,并与存货周转率、存货结构进行比较分析,核查期末存余额结构及变化是否异常;
(2)查阅发出商品相关的销售合同和相关凭证单据,分析交易实质,核查其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3)查阅委托加工业务合同,检查委托加工物资发出、收回的相关凭证单据,加工费、运费结算凭证,核查委托加工物资和加工费的真实性及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4)获取并分析存货库龄,结合期后销售和处置、产品特性、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跌价计提政策等情况进行分析,分析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是否充分;
2、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的委托加工物资主要是母料,2021年下半年,公司受到限电政策以及产能的限制的影响,公司将技术含量较低的母料改性工序委托外部企业进行加工,由于代工企业在春节期间放假,因此提前备货,导致委托加工物资期末余额较大;公司业务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2)报告期末,公司库存商品主要为反射膜、光学基膜及其他产品,库龄主要为1年内。期末库存商品增加主要系公司在销售旺季之前进行备货,同时2021年年产9,000万平方米BOPET高端反射型功能膜项目投入生产从而产能增加所致,符合实际经营情况,具有一定合理性;
(3)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从库龄结构分析、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分析,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均较为充分;
(4)2022年一季度末,公司存货构成主要为库存商品、原材料及委托加工物资。2022年一季度末,公司库存商品账面价值较2021年末增加5,531.20万,主要为公司根据反射膜销售旺季集中在下半年的市场特点,以及为提高产线连续生产经营效率,减少不同产品生产切换的影响,一季度增加了核心产品反射膜的库存商品备货;另外,一季度华南、长三角等地区疫情反复,对光学基膜的销售造成一定影响。
【会计师意见】
1.执行的审计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的具体核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审计程序:
(1)访谈公司相关负责人,了解原存货的采购、生产、存储等相关情况及销售情况,并与存货周转率、存货结构进行比较分析,核查期末存货余额结构及变化是否异常;
(2)查阅发出商品相关的销售合同和相关凭证单据,分析交易实质,核查其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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