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639 证券简称:海利尔 公告编号:2022-044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引起的公司总股本变动,致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未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比例由本次权益变动前的67.67%,减少至64.53%(以公司2022年6月8日总股本即340,667,866股计算)。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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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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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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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息披露义务人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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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青岛合意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分别于2020年5月25日-2020年11月20日、2021年5月25日-2021年11月20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463,819股,减持比例约为0.88%。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1日、2021年11月20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部分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0-084)、《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爱英、葛尧伦和葛家成承诺:
1、本人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的部分自公司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3、前述期限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上述股份锁定承诺和减持意向不因本人不再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或者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持股5%以上股东青岛合意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承诺:
本企业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持有的股份。在前述锁定期期满二年内,本企业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
根据上述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葛尧伦通过青岛合意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的股份在2017年1月12日-2022年1月12日期间不得减持,上述减持收益均为公司管理人员所得,并非实际控制人张爱英、葛尧伦、葛家成所得。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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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张爱英、葛尧伦和葛家成,青岛合意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因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葛尧伦在青岛合意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并出资比例为 63.39%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2、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1,211,111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67.67%。2020年5月25日-2020年7月13日,青岛合意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集中竞价减持849,855股,减持比例为0.36%,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一致行动人被动稀释0.65%,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减少1.01%。2020年7月14日至本公告日,青岛合意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集中竞价减持1,613,964股,减持比例为0.53%,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一致行动人被动稀释1.61%,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减少2.1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19,838,839股,占比64.53%,因此,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减少3.14%。
3、除上述股权激励授予、回购注销等原因以外,公司分别实施2017年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19年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20年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亦会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因此减持的比例为根据每次变化后的总股份进行计算。
4、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截至本公告日张爱英持有公司股份127,253,000股,其中质押股份为20,000,000股。除前述质押情况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变动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若后期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公司将积极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