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6月10日

查看其他日期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22-06-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11 证券简称:康尼机电 公告编号:2022-012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6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6月7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发于各位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颖奇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对公司提交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经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临近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陈颖奇先生、金元贵先生、高文明先生、刘文平先生、陈巍先生、聂邦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提名王维胜先生、彭纪生先生、潘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日

证券代码:603111 证券简称:康尼机电 公告编号:2022-013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6月9日14:00点在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朱卫东先生主持,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7日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书面记名投票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临近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朱卫东、刘敏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日

证券代码:603111 证券简称:康尼机电 公告编号:2022-014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6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6月30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模范中路39号公司二楼报告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6月29日

至2022年6月30日

投票时间为: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2年6月29日15:00至2022年6月30日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除上述需要投票表决的议案外,公司独立董事还将向本次股东大会作《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8已经2022年4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9-14已经2022年6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分别于2022年4月30日、2022年6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进行了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8-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五)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2年6月29日15:00至2022年6月30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办理登记(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

3、外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2年6月27日-28日

上午:9:00-11:00

下午:2:00-5:00

(三)登记地点及相关联系方式

(1)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模范中路39号

(2)联系人:刘健

(3)联系电话:025-83497082

(4)传真:025-83497082

(5)邮编:210013

六、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与会股东及代表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3、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会议无法按照本通知的时间或地点召开,董事会将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并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6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