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79 证券简称:华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2-030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3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2.84元/股(含)。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拟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元/股,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9日、2022年5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22)(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57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8日,除权(息)日为2022年6月9日。截止本公告日,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
根据《回购报告书》,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3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2.84元/股(含),具体调整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送红股和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此外公司本次不进行差异化权益分派,因此每股现金红利为0.157元。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3.00-0.157)+0]÷(1+0)=22.84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回购报告书》,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后,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88,000,000股为基础,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3,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2.84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313,485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49%。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1,5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2.84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656,742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75%。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四、其他事项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