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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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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2022-06-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063 证券简称:派能科技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上海市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祖冲之路887弄73号)

二〇二二年六月

公司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预案按照《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6、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特别提示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协商确定。监管部门对发行对象股东资格及相应审核程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且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3、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46,453,359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154,844,533股的3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有新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要求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相应调整。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6、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限售期需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届满后的转让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7、公司一贯重视对投资者的持续回报。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公司上市以来现金分红情况及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等具体内容参见本预案“第五节 利润分配情况”。

8、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9、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分析及填补回报措施的具体内容参见本预案“第六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本预案中公司对本次发行完成后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的假设分析不构成对公司的业绩承诺或保证,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0、董事会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预案“第四节 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有关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释 义

在本预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术语

二、专业术语

特别说明:本预案中所列出的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根据预案中所列示的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第一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背景

1、全球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背景下,可再生能源加储能融合发展已经成为未来发展趋势

当前,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已经成为全球共识,其中建立以高比例可再生能源为中心的能源体系已成为世界能源发展的重要趋势和许多国家推进能源革命的核心内容。储能作为一种优质的灵活性资源,可以在高比例新能源电力系统中起到重要的灵活调节作用,支撑供需双侧维持动态平衡,促进新能源有效利用,提高电力系统安全性,可再生能源加储能融合发展已经成为未来发展趋势。

近年来,在政府、行业、企业的共同推动下,我国储能产业在项目规划和产能布局等方面加速发展,特别是储能的市场地位、商业模式和经济价值在政策层面逐渐得到承认,随着电化学储能的迅猛发展,初步形成了新能源加储能的融合发展态势。2021年7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指出到2025年,实现新型储能从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装机规模达3,000万千瓦以上;到2030年,实现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装机规模基本满足新型电力系统相应需求,成为能源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的关键支撑之一。

2、储能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得到各国政府的大力支持

储能是智能电网、可再生能源高占比能源系统、“互联网+”智慧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关键支撑技术。在加快推进实现“双碳”目标的背景下,储能产业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世界各国纷纷出台储能激励措施,并为市场发展扫除障碍,具体包括:支持储能技术的发展、开展储能项目示范、制定相关规范和标准以及建立和完善涉及储能的法律法规等。

国内方面,2017年9月,发改委、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和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储能在我国能源产业中的战略定位,指明了未来十年我国储能产业发展目标。此后,国务院及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能源局等多部委统筹规划,研究、制定并陆续出台了《贯彻落实〈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2019-2020年行动计划》《储能技术专业学科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4年)》《关于加强储能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等多项引导、支持、鼓励和规范储能产业发展的规划和管理政策,为产业的健康发展统筹谋划,营造了有利于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国外方面,世界主要国家都已经把发展储能产业作为国家战略,通过制定战略规划、提供税收优惠或补贴、开放电力市场等方式,持续为储能产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力图抢占储能制造业战略制高点。

全球范围内的储能产业支持政策为行业的健康发展统筹谋划,营造了有利于公司发展的行业环境。

3、储能市场潜力巨大,锂电池储能市场保持高速增长

随着传统能源向清洁能源转型成为全球共识,以风电、光伏等清洁能源替代化石能源的革命正在加速到来,而新能源发电相较于传统能源存在不稳定、不均衡的特点,从而催生了发电侧和电网侧储能快速增长的需求(包括可再生能源并网、电力调峰、系统调频等),储能产品应用的普及将有助于绿色能源的广泛利用,市场发展潜力巨大。在用电侧,储能主要用于电力自发自用、提升供电可靠性、峰谷价差和容量电费管理等,随着储能产品安全性、稳定性等性能的提高和用户满意度的提升,工商业、家庭等用电侧储能需求快速增长。

根据CNESA的统计数据,2015-2021年,全球新型储能新增装机规模由0.1GW增加至10.2GW,年均复合增速达81%;其中,中国新型储能新增装机规模由0.03GW增加至2.4GW,年均复合增速达106%。根据Wood Mackenzie的预测,到2031年全球储能市场新增装机规模将达到90GW,2021-2031年年均增长23.39%;根据CNESA的预测,随着电力市场逐渐完善,储能供应链配套、商业模式日臻成熟,理想场景下预计未来5年我国新型储能新增装机将超过73GW,到2026年累计装机规模达到79.5GW,约为2021年的14倍。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目的

1、响应国家“双碳”目标战略和相关产业政策,把握行业发展机遇

随着全球能源转型和绿色发展的推进,新能源发展已初具规模。在未来能源转型中,大力开发利用新能源是大势所趋。近年来,全球主要经济体纷纷提出“碳达峰、碳中和”时间计划表,储能作为新能源重要的配套设施,呈现爆发式增长的趋势。锂电池储能具有寿命长、部署实施灵活、响应速度快等优点,已得到市场的广泛认可,随着度电成本的不断下降,其作为电力系统储能主要解决方案的地位逐步确立,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本次募投项目包括派能科技10GWh锂电池研发制造基地项目和派能科技总部及产业化基地项目,实施上述项目是响应国家“双碳”目标战略和相关产业政策的具体举措,有利于促进储能产业发展、助力全社会向清洁能源转型。

2、进一步扩大产能、优化产品结构、提升智能制造水平和科技创新实力,实现公司发展战略

经过多年的行业深耕,公司已经成为全球锂电池储能行业优势企业,2019-2021年,公司自主品牌家用储能产品出货量均处于全球前列。为顺应行业政策及发展趋势,满足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公司一直在持续进行产能布局。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部分投入派能科技10GWh锂电池研发制造基地项目和派能科技总部及产业化基地项目,以进一步扩充优质产能,促进产品结构优化,提升智能制造水平和科技创新实力。实施上述项目有利于提高公司规模化生产能力和生产效率,提升公司技术水平和产品竞争力,满足不断增长的客户需求,从而增强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强化公司在全球储能市场的行业地位。

3、增强公司资金实力,优化资本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抢抓发展机遇,促进可持续发展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并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一方面可以直接增强公司资金实力,有效满足公司主营业务经营规模扩大带来的新增营运资金需求,缓解资金需求压力;另一方面有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并有助于公司在市场环境较为有利时抢占市场先机,进而为公司的持续、健康、稳定、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一)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二)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无确定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将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与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实施。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协商确定。监管部门对发行对象股东资格及相应审核程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且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现金股利:P1=P0-D;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五)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46,453,359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154,844,533股的3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六)限售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限售期需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届满后的转让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募集资金数量及投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八)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九)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十)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最终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兴新。因中兴新的任何一家股东均无法单方控制中兴新,亦无法通过中兴新实际控制公司,故中兴新不存在实际控制人,公司无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49,958,6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26%。

按照本次发行上限46,453,359股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中兴新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24.82%。本次发行完成后中兴新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仍然无实际控制人。

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七、本次发行方案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一)已履行的批准程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1、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及相关事项;

2、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

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积极响应国家“双碳”目标战略,把握储能产业历史发展机遇

2021年是我国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碳达峰、碳中和”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中国向世界庄严承诺的“双碳”目标成为“十四五”时期乃至今后我国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发力点。随着“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的深入实施,在促进深化能源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促进能源高质量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等系列政策的鼓励与引导下,整个储能产业必将进入绿色低碳转型、科技创新驱动的高质量发展新时代。

作为行业领先的储能电池系统提供商,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双碳”目标战略,始终围绕去中心化、高度可再生的、数字化的以及互联的能源供应趋势持续拓展。通过本次募投项目建设,有利于强化公司在储能产业的深度布局,把握储能产业历史发展机遇,提前谋划未来中长期发展空间,并为国家实现“双碳”战略目标贡献派能科技力量。

2、持续深耕全球化市场,多头并举开拓国内市场,实现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致力于发展成为“全球顶尖的锂离子电池储能系统及智慧能源解决方案提供商”,为世界能源变革与社会进步提供动力。长期以来,受限于产能规模,公司业务主要集中于德国、意大利、英国、西班牙、南非等境外家用储能市场,产品在国内市场及大型储能电站领域的应用仍然较少。近年来,凭借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公司已成为全球用户侧储能市场的领军企业并代表中国企业参与全球竞争;未来公司将继续深化全球市场合作,积极拓展北美、亚太、荷比卢地区和欧洲东部等全球市场。与此同时,公司亦积极布局储能新应用场景,大力发展发电侧、电网侧、工商业、微电网等大型储能以及通信储能、充电桩储能、移动储能等,多头并举着力开拓国内市场。

持续拓展业务地域范围、服务全球市场客户需要充足的产能支撑;而大型储能电站具有项目规模大(一般为几十MWh至数百MWh)、建设周期长、订单通常不具有连续性等特征,客观上也要求公司必须具备充足的产能储备。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将大幅提升公司产能规模,为公司未来良性产品规划和市场拓展打下坚实基础,是实现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必然举措。

3、解决产能瓶颈,扩大生产规模,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

近年来,公司销售收入呈现高速增长态势。其中,核心产品储能电池系统2019-2021年销售收入分别为74,452.48万元、104,462.74万元和198,792.52万元,近三年复合增长率达63.40%。为满足日益增长的客户订单需求,通过持续技改和新增产线,公司软包电芯产能由2019年末的0.5GWh增加至2021年末的3.0GWh,2019-2021年软包电芯产能利用率分别达到99.64%、87.59%和91.45%,近年来新增产能已得到迅速消化,产能利用率长期处于饱和状态。因此,公司有必要进一步提升制造水平和扩大产能,新增产线及设备,提高电芯及储能电池系统交付能力,以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

目前,公司在扬州拥有电芯及电池系统生产基地,在昆山和黄石拥有电池系统生产基地,现有产能不足及地域分散在一定程度上束缚了公司的快速发展。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将在合肥建立10GWh电芯及电池系统一体化生产基地,优化提升公司的生产运营效率,进一步发挥规模效应,增强高效产品交付能力,降低单位制造成本,提升未来公司在高碳价背景下的全球市场竞争力,谋取长期领先优势,为公司实现长期可持续的快速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4、继续深耕储能锂电池领域,持续巩固和提升行业地位

作为行业领先的储能电池系统提供商,公司目前已掌握高安全、长寿命、高效率储能电池系统相关核心技术,在全球储能市场中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根据IHS的统计,2019-2021年公司自主品牌家用储能产品出货量分别约占全球出货总量的8.5%、12%和14%,分别位居全球第三名、第二名和第二名;根据GGII的统计,2019年公司电力系统储能锂电池出货量分别位居国内第三名。

长期以来,公司面临宁德时代、比亚迪、亿纬锂能等国内锂电池龙头企业以及LG新能源、特斯拉、三星SDI等海外巨头的直接竞争。与同行业竞争对手相比,公司当前产能规模仍然偏小,资金实力依然偏弱,行业地位亟需夯实。此外,随着新能源产业的高速发展,国内外锂电池企业正进入新一轮扩产周期,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公司亟需同步扩充优质产能,不断提高公司主营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巩固并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具有必要性和迫切性。

5、促进产品结构优化,提高满足市场多样化需求的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结构以25Ah和37Ah小容量软包电芯为主,主要为满足海外家用储能等市场的应用需求。近年来,随着产能规模逐步扩张,公司开始积极布局发电侧和电网侧等大型储能市场,并同步开展大容量、高倍率储能电池和功率型调频储能电池等项目的研发工作。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除扩大软包电芯产能以外,将重点建设大容量方形铝壳电芯生产线。大容量方形铝壳电芯专门面向发、输、配电侧的电力储能系统应用开发,采用异侧出正负极端子的结构设计,基于储能系统电池簇进行快速成组结构设计开发(Cell to Rack),创新及简化了结构及安装工艺,减少了零部件数量及外围安装固定尺寸,使得储能系统产品组装环节大大简化,在保证系统产品安全可靠前提下,最大限度提高了产品在高度、深度及长度方向的空间利用率及成组效率,单个立柜储存能量高于6MWh,位居行业前列。此外,该产品还具有能量密度高、充放电温升低、循环寿命长、安全性能好等优势,将显著提升公司在大型储能市场领域的竞争优势。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促进公司产品结构优化,提高满足市场多样化需求的能力,提升市场占有率。

6、推动两化融合,进一步提升智能制造水平

目前,公司锂电芯及电池系统生产线的自动化率在业内已处于相对较高水平。为响应国家《中国制造2025》的重大战略,满足国内外知名客户不断提高的产品质量要求,本次募投项目将通过购置全自动投料和连续式匀浆设备、全自动切叠一体机、全自动烘烤线、立体堆垛式全自动化成分容系统、自动分选设备以及自动化系统焊接组装线等先进设备,继续提升生产线自动化水平,以降低制造成本,提高产品生产效率、精度和一致性。在劳动力日益紧缺和人力成本持续上升的背景下,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升生产制造的自动化水平,符合我国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战略方向。

与此同时,公司将加速推进生产制造的信息化进程,完善并打通现有各个信息化系统,打破信息孤岛以实现各业务板块的互联互通。近年来,公司不断加大制造研发平台的投入力度,持续优化生产工艺,并积极推动生产制造自动化和信息化的融合,促进公司向智能化生产转型升级。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自动化及信息化水平,并积极推动两化融合,从而提高公司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智能制造水平。

7、整合研发资源,完善研发平台,增强公司科技创新实力

目前,公司研发工作由派能科技和子公司扬州派能共同开展。其中,派能科技主要承担模组、BMS以及系统集成的研发;扬州派能主要承担电芯及模组的研发。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将加快研发资源的整合进程。一方面,公司将建立一个覆盖电芯、模组、BMS以及系统集成等各环节的综合性研发中心,集中配置实验检测设施,从全局角度综合考虑研发设备、人员和经费的投入,避免研发资源重复配置,提高研发产出效率;另一方面,公司将通过项目建设加强内部研发合作机制,增强公司在电芯、模组、BMS及系统领域的协同研发,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的综合性能,提升用户的产品体验。

此外,本次募投项目建设也是公司完善研发平台,增强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举措。伴随着行业技术的发展和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公司现有研发与办公场地、软硬件条件已经不能满足公司下一步研发规划落实的要求。本次募投项目将对研发场地、设备仪器等软硬件进行投资建设,打造良好的研发环境,完善公司研发平台,有利于提升强化公司研发能力,实现公司长远战略发展目标。

(二)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在加快推进实现“双碳”目标的背景下,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为本次建设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政策基础

储能是智能电网、可再生能源高占比能源系统、“互联网+”智慧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关键支撑技术。在加快推进实现“双碳”目标的背景下,储能产业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世界各国纷纷出台储能激励措施,并为市场发展扫除障碍,具体包括:支持储能技术的发展、开展储能项目示范、制定相关规范和标准以及建立和完善涉及储能的法律法规等。

2017年9月,发改委、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和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储能在我国能源产业中的战略定位,指明了未来十年我国储能产业发展目标。此后,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能源局等多部委统筹规划,研究、制定并陆续出台了《贯彻落实〈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2019-2020年行动计划》《储能技术专业学科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4年)》《关于加强储能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方案》等多项引导、支持、鼓励和规范储能产业发展的规划和管理政策,为产业的健康发展统筹谋划,营造了有利于公司发展的行业环境。

2021年以来,在“双碳”目标的推动下,国家及地方政府密集出台了300多项与储能相关的政策,储能产业热度空前,政策力度持续加大。2021年7月,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到2025年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30GW以上,未来五年将实现新型储能从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转变,到2030年实现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2021年10月,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提出积极发展“新能源+储能”、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支持分布式新能源合理配置储能系统,加快新型储能示范推广应用。2022年6月,发改委、能源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明确新型储能独立市场主体地位,完善储能参与各类电力市场的交易机制和技术标准,发挥储能调峰调频、应急备用、容量支撑等多元功能,促进储能在电源侧、电网侧和用户侧多场景应用。

海外市场方面,世界主要国家都已经把发展储能产业作为国家战略,通过制定战略规划、提供税收优惠或补贴、开放电力市场等方式,持续为储能产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例如,2019年10月,南非能源部发布一项新的十年能源战略暨综合资源计划,光伏、风能和天然气项目将成为南非未来电力的主要来源;2020年1月,美国国家能源部正式推出储能大挑战路线图,旨在加速下一代储能技术的开发和商业化应用;2020年7月,英国商业、能源与工业战略部通过一项法案,取消电池储能项目容量限制,允许在英格兰和威尔士分别部署规模在50MW和350MW以上的储能项目;2021年底,澳大利亚可再生能源署投资1亿澳元开发70兆瓦及以上的大型电池储能项目。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符合政策要求与导向,具有政策可行性。

2、电化学储能行业蓬勃发展,锂电池储能产品市场空间广阔

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挑战,目前全球已有约130个国家和地区提出了碳中和目标,绿色低碳和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国际共识。实现碳中和的关键是转换能源结构,建立以高比例可再生能源为中心的能源体系。锂电池储能系统作为一种优质的灵活性资源,可以在高比例新能源电力系统中起到重要的灵活调节作用,促进新能源有效利用,提高电力系统安全性,为能源转型提供关键技术支撑,将在全球储能市场上得到大规模推广应用。

根据CNESA的统计数据,2015-2021年,全球新型储能新增装机规模由0.1GW增加至10.2GW,年均复合增速达81%;其中,中国新型储能新增装机规模由0.03GW增加至2.4GW,年均复合增速达106%。根据国际能源署(IEA)预测,全球光伏和风能在总发电量中的占比将从目前的7%提升至2040年的24%,全球电力消费结构的改变在多个方面影响电力市场,并为储能产业带来巨量市场。根据Wood Mackenzie的预测,到2031年全球储能市场新增装机规模将达到90GW,2021-2031年年均增长23.39%;根据CNESA的预测,随着电力市场逐渐完善,储能供应链配套、商业模式日臻成熟,理想场景下预计未来5年我国新型储能新增装机将超过73GW,到2026年累计装机规模达到79.5GW,约为2021年的14倍。

综上,广阔的市场发展前景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的产能消化提供了充足的空间,项目建设具有可行性。|

3、公司拥有稳定的优质客户资源和完善的全球化营销体系,为本次募投项目市场渠道拓展提供保障

公司是国内较早从事和布局锂电储能业务的厂商之一,长期以来专注于锂电储能领域,凭借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公司在全球市场建立了优秀的品牌形象和产品美誉度,积累了稳定的优质客户资源。在境外市场,公司已经成为全球储能尤其是用户侧储能市场的领先者,与意大利领先的储能系统提供商Energy、意大利知名信息通信技术公司Zucchetti、英国最大光伏提供商Segen、欧洲领先的光伏提供商Krannich Solar等行业龙头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同时公司正积极开拓荷比卢、欧洲东部等快速增长市场,并在北美、日本等相对弱势市场取得突破性进展。在境内市场,公司与全球领先的通信设备制造商中兴通讯持续深化合作,并为多家行业领先的EPC企业、储能集成商提供储能电池管理系统;与多家电力设备生产商、集成商达成合作,集装箱储能系统及MWh级电池系统实现持续规模发货,在工商业储能、微电网储能等市场实现商用;同时公司成功拓展移动储能领域,并形成规模化发货。

公司拥有完善的全球化营销体系。经过多年打造,公司培养了一支具有市场开拓能力、营销策划能力、售后服务能力的稳定高效营销团队。通过建立有效的激励制度、合理的培训体系构建了较为完善的营销体系,并按产品应用领域、市场区域配置销售团队,针对性拓展客户资源,充分利用展销会、广告宣传、网络推介等营销手段推介产品,积极争取潜在市场。公司是行业内拥有最全资质认证的储能厂商之一,近年来连续荣获“中国储能产业最佳储能电池供应商”、“中国储能产业最具影响力企业”、“储能产业十大储能电池供应商”、“SOLAR STORAGE AWARDS”以及2020年西班牙和澳大利亚市场“锂电池储能最佳供应商”、2021年西班牙和意大利市场“锂电池储能最佳供应商”等奖项,优质的产品和良好的声誉显著提升了公司市场开拓的效率。

长期稳定合作的优质客户资源和完善的全球化营销体系将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有力支撑。

4、公司储能产品丰富,性能优势显著,新产品研发持续推进,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了产品储备

公司现有储能产品丰富,凭借先进技术应用和良好设计实现了电气环境、需求容量和运行功率的“全覆盖”,可广泛应用于新能源发电侧、电网侧、工商业、微电网、家用储能、充电桩配套、IDC机房等储能领域。公司产品应用可涵盖5V至1,500V不同等级电气环境以及Wh至MWh不同等级存储容量,并可通过集装箱系统扩展至百MWh,为用户提供全场景解决方案。

公司产品性能优异,具有安全可靠性高、循环寿命长以及模块化、智能化等技术优势,主要产品通过国际IEC、欧盟CE、欧洲VDE、美国UL、澳洲CEC、日本JIS、联合国UN38.3等安全认证,并符合REACH、RoHS和WEEE等环保指令要求,是行业内拥有最全资质认证的储能厂商之一。2020年,公司发布1,500V锂电池系统和储能系统集成解决方案,并通过美国UL认证,成为行业内1,500V产品率先通过UL认证的企业之一。

近年来,公司持续对产品进行升级迭代,推出更有市场竞争力的新一代储能产品,同时不断布局新的储能应用。在产品开发方向,公司开展了大容量、高倍率储能电池、功率型调频储能电池、低温储能电池等项目的研发工作,在保持产品具备高安全、低成本、长循环寿命特点的同时,分别从提高能量密度、提高倍率性能、拓宽温度范围等方面开发了新的产品。2021年,公司结合市场快速变化的需求,发布了5kWh新一代家用储能产品和100kWh工商业储能产品,产品能量密度提升10%,功率性能提升20%,成本显著下降,产品竞争力大幅提升;同时,公司推出的车载储能和5G通信储能产品凭借高倍率性能和高可靠性迅速获得市场认可,销售收入实现了超过100%增长。

多样化且具备市场竞争力的产品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了产品储备。

5、丰富的技术积累和良好的持续研发能力为本次建设项目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基础

公司自成立以来即专注于磷酸铁锂储能电池系统领域,始终坚持自主创新和自主研发,通过持续研发投入掌握具有知识产权的全产业链核心技术。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子公司扬州派能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江苏省磷酸铁锂电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已取得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超过140项。公司已掌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涉及的生产工艺和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丰富的技术和生产经验积累,有利于公司更加有效地完成新项目建设,并迅速转化为生产能力与产品优势,使得本次募投项目充分达到预定目标。

公司具备良好的持续研发能力。公司重视技术研发团队建设,经过多年的资源投入,已建立一支技术过硬、经验丰富、富有创新力的技术研发人才队伍。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拥有各类研发技术人员共385人,主要研发人员在锂电池领域拥有10年以上从业经验。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研发体系,形成了良好的技术创新机制,研发机构覆盖电芯、模组、电池系统及系统集成等关键环节,具备全产业链研发能力。

公司经营以技术创新为核心,高度重视研发投入,近三年研发投入金额分别为6,019.40万元、7,262.32万元和15,562.8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7.34%、6.48%和7.55%。较高的研发投入为公司落实研发规划提供了保障。

三、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概况

(一)派能科技10GWh锂电池研发制造基地项目

1、项目概况

公司是行业领先的储能电池系统提供商,专注于磷酸铁锂电芯、模组及储能电池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本项目拟在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投资建设年产10GWh电芯和系统组装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施。

2、项目实施主体与投资概算

公司拟在安徽合肥新设立控股子公司负责本项目的具体实施。本项目投资总额为500,000.0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300,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用于项目建设工程费用等资本性支出。

3、项目用地、备案和环评情况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本项目相关用地、投资备案、环评审批等程序正在办理过程中。

(二)派能科技总部及产业化基地项目

1、项目概况

近年来,随着储能市场的高速增长,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公司现有办公场地、研发设备及厂房等方面已无法满足未来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本项目拟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派能科技总部及产业化基地,计划总投资73,889.29万元,主要包括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土地购置费等。

2、项目实施主体与投资概算

本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派能负责具体实施。本项目投资总额为73,889.29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73,889.29万元。

3、项目用地、备案和环评情况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本项目已完成投资备案(项目代码:2112-310115-04-01-442072),项目用地、环评审批等程序正在办理过程中。

(三)补充流动资金

1、项目概况

公司拟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的部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26,110.71万元,以增强公司资金实力、支持公司业务发展。

2、项目的必要性

(1)业务规模快速扩大带来营运资金需求增加

近年来,公司业务发展势头良好,随着产能规模稳步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呈现快速增长趋势,2019-2021年营业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达58.61%。本次募投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将新增年产10GWh电芯及系统的生产能力,业务规模将进一步大幅提升。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大,公司采购、生产、研发等各个环节对日常运营资金的需求大幅增加,仅依靠公司目前自有资金及外部银行贷款已较难满足业务规模快速扩大对运营资金的需求。因此,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缓解运营资金的压力。

(2)提高抗风险能力,抢抓发展机遇

国际国内宏观经济波动、政策变化、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不确定性风险因素将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在此种情形下,保持一定水平的流动资金可以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而在市场环境较为有利时,有助于公司抢占市场先机,避免因资金短缺而失去发展机会,如适时利用自有资金布局海外产能建设,撬动欧美本地资源提升公司产品和方案的竞争力,加速公司深度国际化进程,从而实现公司业务长远健康发展。

因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发展需求,能够有效提升公司化解外部风险的能力,保障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3、项目的可行性

(1)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提升经济效益,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发行监管问答一一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等关于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规定。

(2)发行人内部治理规范,内控完善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以法人治理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形成了规范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环境。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公司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以及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实现公司业务的进一步拓展,巩固和发展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求及股东利益。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资本实力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均会有所增长,营运资金得到进一步充实。同时,公司资产负债率将相应下降,公司的资产结构将得到优化,有利于增强公司的偿债能力,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随着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以及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项目效益的逐步释放将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带来更好的投资回报并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和分析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投资于派能科技10GWh锂电池研发制造基地项目、派能科技总部及产业化基地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契合市场需求导向、顺应公司发展战略,系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升级和拓展,是公司完善产业布局的重要举措。公司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升盈利能力。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章程》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原股东的持股比例也将相应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相关的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三)本次发行对股东结构的影响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154,844,533股,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兴新,无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中兴新持有公司43,218,677股,占总股本比例为27.91%。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49,958,6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26%。按照本次发行上限46,453,359股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中兴新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24.82%。本次发行完成后中兴新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仍然无实际控制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本次发行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高管人员结构不会因本次发行发生重大变化。

二、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一)财务状况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均会有所增加,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将进一步提高,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偿债能力。公司的财务结构将进一步改善,资本实力得到增强,为公司后续业务开拓提供良好的保障。

(二)对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整体业务和资金实力将得到进一步增强,但鉴于募投项目建设到实现收益需要一定周期,短期内公司每股收益可能将被摊薄,净资产收益率可能将有所下降。从中长期来看,随着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以及本次募投项目的落地实施,公司主营业务将被进一步强化、资本结构将得到进一步优化、核心竞争力将得到增强,有利于公司扩大营收、提升盈利能力,为公司未来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现金流量的变动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量将有所增加,筹资能力进一步增强,并有利于公司增加业务拓展能力,提升公司未来经营现金净流量,从而增强公司持续回报能力,实现公司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情况均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以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况,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也不会因本次发行而产生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以及为其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况。

五、上市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是否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为35.79%。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产总额和净资产将进一步扩大,资产负债率将相应下降,财务结构将得到进一步优化,偿债能力有所增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也不会导致公司负债增加,随着公司经营活动的进一步开展,公司的资产负债水平和负债结构会更加合理。

第四节 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除本预案提供的其它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经营风险

(一)宏观经济风险

近年来,全球经济增速有所放缓,叠加疫情及地缘政治风险,不确定性因素增多。公司市场覆盖全球主要经济区域,如果未来国内和国际经济放缓或衰退,可能导致市场需求增速下降甚至下滑,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产业政策变化风险

近年来,全球各国对发展储能颇为重视,相继出台了推动储能行业发展的支持政策,包括支持储能技术的发展、开展储能项目示范、储能安装补贴、制定相关规范和标准以及建立和完善涉及储能的法律法规等,有力地促进了全球电化学储能产业的商业化、规模化发展。

如果未来全球储能相关产业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如储能安装补贴政策到期或提前终止等,可能会对行业的稳定、快速发展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三)市场需求波动风险

当前,全球电化学储能行业仍处于产业化发展的起步阶段,整体装机规模仍处于较低水平。锂离子电池成本较高、产业链配套不完善、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滞后等依然是制约锂电池储能大规模应用的重要因素。如果未来制约行业发展的上述因素长期无法改善,市场对锂电池储能商业价值的认可度无法提高,则可能导致市场需求发生波动,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近年来,随着全球电化学储能市场的快速发展和政策支持逐步明朗,基于对产业前景的稳定预期,国内外各大锂电池企业、新能源企业、电源设备企业等纷纷布局储能产业,全球储能行业竞争或将加剧。

随着市场参与者的逐渐增多,如果未来公司不能进一步提升产品的综合性能、降低生产成本、增强市场开拓能力和客户服务水平,则公司可能难以维持其市场地位和竞争优势。因此,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将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五)国际贸易摩擦风险

公司产品远销欧洲、南非、东南亚、北美和澳洲等境外市场。2021年,境外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超过80%。公司产品主要出口境外地区,亦有部分电子元件从境外进口。当前,国际贸易政策和环境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如果全球贸易摩擦进一步加剧,境外客户可能会减少订单、要求公司产品降价或者承担相应关税等措施,境外供应商可能会被限制或被禁止向公司供货。若出现上述情况,则公司的经营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六)原材料供应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磷酸铁锂储能电池系统,对外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电子元件、磷酸铁锂、机壳及结构件、铜箔、石墨、电解液、铝塑膜和隔膜等。受市场供需关系等影响,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原材料的价格总体呈上升趋势。

如果未来市场供求关系变化等原因导致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持续上涨或供应短缺,或公司未能有效应对原材料供应变动带来的影响,将对公司的采购和生产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七)部分电子元件依赖进口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部分电子元件来自境外市场,其中主要为IC芯片。公司采购的IC芯片主要来自意大利和日本等生产商。

若未来国际贸易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IC芯片供应不足,或供应商销售策略和价格发生较大波动,可能对发行人该类原材料采购产生不利影响。

(八)专利相关风险

公司坚持自主创新,知识产权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境内,公司通过申请专利等手段保护公司的知识产权,公司持有的相关专利可以在中国境内提供专利权保护;在境外,公司通过PCT等途径进行国际专利申请并进入多个国家,目前尚未取得国家阶段授权。

公司的销售收入主要来自境外市场,对于公司在境外销售的相关产品,如存在第三方于境外优先取得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专利,则公司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风险。

二、技术风险

(一)研发失败的风险

2019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3月,公司研发费用支出分别为6,019.40万元、7,262.32万元、15,562.84万元和6,236.4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34%、6.48%、7.55%和7.66%。公司高度重视对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投入,未来预计仍将保持较高的研发投入力度。如果未来公司相关研发项目失败,或研发方向与市场需求不匹配,或相关研发项目不能形成产品并实现产业化,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电化学储能行业技术发展速度快,如果未来公司不能及时研发并掌握相关技术,适时推出具备市场竞争力的创新产品,将对公司的市场竞争地位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二)行业技术路线变化的风险

近年来,锂电池在全球电化学储能市场中的应用占比保持在90%以上,占据主导地位。当前应用于储能领域的锂电池存在多种技术路线,其中,按照正极材料的类型可以分为磷酸铁锂电池和三元锂电池等;按照电池的封装方式和形状可以分为软包、方形和圆柱电池等。未来,储能锂电池技术将继续围绕高安全、长寿命和低成本的目标持续发展。

目前公司的储能电池系统主要基于软包磷酸铁锂电池,如果未来储能锂电池的技术路线发生重大变化,导致软包磷酸铁锂电池在安全性、寿命和成本方面不具备竞争优势,可能对软包磷酸铁锂电池的下游需求带来不利影响;同时,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将重点建设方形铝壳磷酸铁锂电池生产线,如果公司相关新产品未能顺应最新技术趋势,将对公司的竞争优势与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三)产品技术迭代风险

近年来,电化学储能行业的整体技术水平和工艺水平持续提升,电池安全性、循环寿命、充放电效率等性能持续改进。但是,目前锂离子电池的性能水平及制造成本仍未能完全满足储能行业发展的需求,相关企业、高校、研究机构仍在积极开展下一代电化学储能技术的研究,包括固态锂电池、液流电池、钠离子电池、氢燃料电池等。如果未来电化学储能技术发生突破性变革,使储能行业使用的电池类型发生迭代,而公司未能及时掌握新技术并将其应用于相关产品,则可能会对公司的市场地位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四)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锂电储能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产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于新技术、新产品的持续自主创新能力和生产工艺的先进性。核心技术人员对于锂电池储能企业保持自身的技术领先优势并进而提升自身的整体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报告期内,公司存在技术人员离职的情况,未来不排除有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可能性。如果未来发生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可能对公司的技术研发产生不利影响。

(五)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锂电储能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产业,核心技术对于企业发展和市场竞争力的提升具有关键性作用。公司通过与员工签署保密协议、申请专利、加强内部保密管理等方式,防止核心技术泄密。但是,若公司员工等出现违约,或者公司核心技术保密方式失效,则公司将面临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三、财务风险

(一)毛利率和利润下降风险

2019年至2022年1-3月,公司销售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7.03%、43.52%、30.03%和27.50%,整体呈下降趋势。如未来公司未能有效应对加剧的市场竞争而导致公司产品价格的降幅大于成本降幅,或上游原材料价格持续出现较大波动,则公司毛利率存在下降的风险。

同时,由于人员投入的增加,规模扩大而带来的折旧、摊销及费用的增加,研发投入的持续增大,以及市场波动或公司市场竞争力下降导致收入波动等原因,公司还可能面临利润下降的风险。

(二)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扬州派能、昆山派能为高新技术企业,依法可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所得税优惠,如果国家调整相关高新技术企业税收政策,而公司未能持续保持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等原因无法继续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则有可能提高公司的税负水平,从而给公司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三)汇率变动的风险

公司作为行业领先的储能电池系统提供商,公司产品远销欧洲、南非等境外市场,公司来自境外的主营业务收入金额较大,境外销售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结算,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存在一定影响,公司面临国际贸易过程中的汇率波动风险。

四、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风险

(一)募投项目实施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当前的产业政策、市场环境和技术水平等因素做出的。虽然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做了充分的分析和论证,具备较好的技术和行业基础,但由于政策和市场本身具有不确定性,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工程进度、项目质量、产能消化、产业政策等方面若出现不利变化,将可能导致项目周期延长或项目实施效果低于预期,进而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募投项目实施效果未达预期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向“派能科技10GWh锂电池研发制造基地项目”、“派能科技总部及产业化基地项目”等,该等项目的选择均系公司结合自身技术、市场、管理等方面的实际能力,经过充分论证而最终确定的。然而,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不排除因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市场开拓不同步,从而对项目的预期收益造成不利影响。

同时,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按期完成,或未来市场发生不可预料的不利变化,公司的盈利状况和发展前景将受到不利影响。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能顺利完成,或产品价格、市场环境、客户需求出现较大变化,募投项目经济效益的实现将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如果募投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收益,募投项目相关折旧、摊销、费用支出的增加则可能导致公司利润出现下降的情况。

(三)即期回报被摊薄与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期,投资效益的体现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在上述期间内,股东回报仍将主要通过现有产能实现。在公司股本及所有者权益因本次发行股票而增加的情况下,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可能在短期内出现一定幅度下降的情况。

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风险

(一)审批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该等审批事项的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二)发行风险

本次发行仅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受证券市场波动、公司股票价格走势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公司本次发行存在发行风险和不能足额募集资金的风险。

(三)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本次发行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基本面情况形成影响,可能会导致公司股票市场价格的波动,从而对投资者造成影响。此外,公司股票价格还将受到国家宏观政策、国际和国内宏观经济形势、资本市场走势、市场心理预期、股票供求关系以及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波动风险。投资者在考虑投资公司股票时,应预计到前述各类因素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

第五节 利润分配情况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

(下转1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