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发展 公告编号:2022-042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1年6月9日,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2次临时董事会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9,04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6月10日披露的《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截至2022年6月8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49,04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六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发展 公告编号:2022-044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9,04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42号文)核准,公司采取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98,901,172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8.19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000,000,598.6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2,109,890.1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07,890,708.56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6月15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728165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6月9日,公司2021年第2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9,04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6月8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49,04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事项详见分别于2021年6月10日披露的《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2022年6月10日披露的《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6月8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22年6月8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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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包含相关利息收入。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9,04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2年6月9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2022年第4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长刘平先生,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闲置募集资金中的不超过人民币49,040万元临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对上述事项发表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省公司财务费用支出,且审议程序规范。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9,040万元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也不存在重大影响。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六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发展 公告编号:2022-043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9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召集人为监事会主席孔峻峰先生,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特此公告。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二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