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签署《商业化
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22-055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签署《商业化
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况
2021年8月26日,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亿一生物医药开发(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亿一”或“许可方”或“乙方”)、控股子公司亿一生物制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亿一”或“生产方”或“丙方”)与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大天晴”)及其全资子公司正大天晴药业集团南京顺欣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大天晴南京顺欣”或“被许可方”或“甲方”)签订了《商业化合作协议》,约定上海亿一同意将自主研发的在研品种重组人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Fc融合蛋白(以下简称“F-627”或“授权产品”)相关的在中国境内的所有知识产权和商业化权益独家许可给正大天晴南京顺欣,并在中国境内获得F-627药品上市许可后同意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将该许可转让给正大天晴南京顺欣,正大天晴南京顺欣同意受让;正大天晴南京顺欣受让F-627药品上市许可后,同意委托北京亿一进行生产,北京亿一同意接受该委托。
正大天晴南京顺欣需向上海亿一支付最高额不超过21,000万元的许可费(3,000万元首付款,最高可达18,000万元里程碑款),以及分级的净销售额提成费。
公司同意为上海亿一、北京亿一在本协议及相关协议中的义务按约定向正大天晴南京顺欣提供一般保证,并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正大天晴同意为正大天晴南京顺欣在本协议及相关协议中的义务按约定向上海亿一提供一般保证,并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为更好的履行协议相关条款,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共同签署了《商业化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约定如下:
(一)各方同意将原协议第6条第6.2款中的MAH转移里程碑由原来的向上海亿一支付人民币4,000万,变更为人民币7,200万。
(二)各方确认:在补充协议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需完成如下全部事项:乙方需按照附件清单内容准备好全部交接物料,于丙方北京生产场地将全部物料免费交接给甲方;乙方需将授权产品上市申请的申报资料完整的电子版发送甲方。
(三)在授权产品MAH转移至甲方名下后1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提供生产细胞库给甲方。同时在双方合作期间内,乙方协助提供细胞库,保证甲方一直有备用的生产细胞库和备用的检定细胞库。
(四)若乙方未按本协议第二条或第三条约定履行的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MAH转移里程碑变更条款立即丧失法律效力。
(五)若甲方首次工作细胞库建库失败,乙方需再提供主细胞库给甲方,并协助甲方完成工作细胞库建立。
(六)在原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根据原协议履行进度要求乙方向甲方交付许可知识产权所包含的内容及其他为履行原协议所需且乙方拥有的资料、物料、信息等内容。
(七)本协议除第一条以外的其他条款作为对原协议中各方权利义务及责任的进一步补充、细化和明确,并非取代原协议中任何条款。本协议条款应与原协议条款作为整体适用,本协议的解释和适用应参考原协议条款的约定。
三、影响
本次补充协议的签署,正大天晴南京顺欣将F-627 MAH转移里程碑付款增加人民币3200万,由4000万变更为7200万,是对公司在研产品F-627的进一步认可,有利于双方尽快将F-627推向市场实现早日上市,从而尽快实现F-627的商业化价值。
本次补充协议的签署对公司目前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如未来在中国获批上市,将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四、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F-627已提交国内注册申报并获受理,处于审核阶段,F-627在中国境内的上市申请能否通过技术审评、临床试验数据现场核查、生产现场检查等核查程序,最终能否获批上市尚存在不确定。
2、新药研发是项长期工作且新药上市后的销售情况受包括市场环境、行业发展等在内的诸多因素影响,F-627在中国境内是否能完成注册上市、其销售业绩是否会高于或低于市场预期,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本次合作是否能够达到约定的付款里程碑及理想的销售提成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依法披露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五、备查文件
《商业化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22-056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9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程先锋先生的通知,获悉程先锋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部分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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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程先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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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风险提示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程先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报备文件
1、解除质押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