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45
债券代码:113578 债券简称:全筑转债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关于公司应收款项的减值计提:对已发生信用风险显著恶化的各类应收款,公司结合三方抵账、资产抵债方案、诉讼保全等因素考量判断预期可回收金额并进行单项计提,公司应收第一大客户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存货、应收票据)已提减值的综合比例约为21%,计提减值后剩余账面净值约32亿元。公司拟在今年7月底第一大客户整体重组方案公布之后,与相关中介机构就相关诉讼判决、财产保全、保复工形势、地方政府对项目公司追责等情况进行的充分讨论结合方案对不同债权的具体处置化解措施,对应收款项的坏账计提合理性重新估计判断,如需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将对剩余32亿元的应收款项净值进一步计提坏账,在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充分体现;对其他信用风险未发生显著恶化的各类应收款项,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2、关于被诉案件与预计负债:已结案件公司已根据判决结果履行支付义务并核销部分债务,尚未执行金额已在报表负债项目中列示;针对未结案件,2021年年度报告中大部分债务已经账面列示,存在有争议负债金额公司根据相关法律依据判断不应承担相应债务因此未计提预计负债,另外受疫情影响公司被诉案件统计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公司仅根据应诉通知书初步判断大部分债务为拖欠工程款及货款的表内债务,有争议负债金额不大且公司需承担相关义务及执行金额无法可靠计量,因此2022年一季报中暂未计提预计负债,后期公司将及时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及进展计提预计负债。
3、关于毛利率大幅下滑:公司2021年毛利率大幅下滑的原因主要受报告期内未确认第一大客户业务毛利、疫情因素、放弃部分签证权益、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其中华中地区毛利率大幅为负的主要原因系疫情原因导致项目成本大幅增加,项目工程拉长,管理费大幅增加。
4、关于公司流动性: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一年内到期债务金额合计89,229.30万元,公司货币资金总额87,465.00万元,库存现金及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金额为17,441.41万元;公司目前短期流动性遭遇一定困难,公司已经或拟采取加大应收款清偿力度、拓宽融资渠道、改善融资结构、寻求大股东资金支持等措施应对流动性风险。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公函【2022】0470号《关于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以下简称“《工作函》”)。根据相关规定,现对《工作函》提及的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1、2022年4月30日,公司披露累计涉诉公告称,因对部分供应商的工程款和货款未能及时偿付,同时部分票据持有人以票据追索权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诉讼(仲裁),导致公司近12个月内累计被诉(仲裁)金额合计约3.79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3.6%,其中144起已结案,405起处于审理阶段。年报和一季报显示,截至2022年3月底,公司未计提预计负债。请公司补充披露:
(1)结合不同案件的所涉事由及审理进展、资产和银行账户的冻结情况等,对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等规定,说明对前述诉讼未计提预计负债原因及合理性;请会计师针对问题(1)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规定,或有事项,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其结果须由某些未来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才能决定的不确定事项。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针对已结案件,主要为票据追索权纠纷、建设工程款纠纷及买卖合同纠纷。大部分已根据判决结果履行支付义务,债务已核销;其余尚未执行的金额已在报表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负债项目中列示。
截至2022年4月30日,已结案原已入账金额列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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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述表格列示,公司被诉(仲裁)已结案件需执行金额合计3,784.42万元,原已入账金额已完全覆盖,因此无需计提预计负债。
针对未结案件,由于大量诉讼(仲裁)案件集中在为2021年年底至年报披露日期间,受疫情因素影响,公司披露的诉讼案件中法院受理或判决进度较慢,大部分尚未结案,未结案件涉诉金额合计约32,021.46万元,占公司披露涉诉总金额比例达84.50%。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结案件涉诉金额合计约9,781.56万元,主要系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因流动性问题导致工程款、供应商货款未兑付等;涉诉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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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票据追索权纠纷,绝大部分系公司已背书转让的部分关于第一大客户所开具的票据追索权纠纷,本公司已将被追索的票据列示于应收票据项下,相应负债列示于其他流动负债项下(已背书未到期票据)。
除此之外的其他纠纷主要系本公司因流动性问题导致工程款、供应商货款未按时兑付所致;大部分债务已在公司报表中列示体现,有部分存在争议的负债公司尚未入账,具体归类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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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认为这部分差异毋须计提预计负债的原因归类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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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2年1月1日至公司一季报披露日,由于多地疫情影响,加上公司办公地被数次封控隔离,导致公司对于被诉案件的统计工作无法正常开展。为尽可能获得准确、完整的诉讼情况,公司业务部门定期摸排可能的诉讼来源,配合法务部门通过网络查询、致电法院、联系法官等多种方式逐个排查和落实案件进展。公司直到四月底才勉强完成全部被诉案件的统计工作,在此期间累计新增案件302个,累计新增涉案金额23,776.09万元。由于一季报编制和披露期间公司全体居家办公,整体统计工作进展缓慢,案件相关文件和证据搜集和传递困难,仅从法院提供的应诉通知书初步判断,绝大多数案件都是拖欠工程款或供应商货款所致,且基本上都是公司的表内债务;有争议的工作量部分并不大且公司无有效手段对该部分差异进行核实并可靠计量,因此公司根据相关准则的规定在一季报中暂未计提预计负债,仅进行了相关披露。同时考虑到上述案件尚在审理中,诉讼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是否需承担相关义务及需执行金额无法可靠地计量,因此公司在一季报中暂未计提预计负债。后期若有充分证据表明公司将承担相应义务时,公司将及时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及进展计提预计负债。
公司因资金紧张,未及时偿还到期债务,债权人因此向法院或仲裁机构对公司提起诉讼或仲裁事项,在诉讼仲裁过程中,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依法查封或冻结公司银行账户、固定资产等。截至2022年5月31日,公司各项资产的查封冻结情况如下:
1、被司法冻结的银行账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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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前述被冻结的银行账户中无主要银行账户
2、被司法查封的资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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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回复:
我们认为公司针对上述截止于2021年12月31日未决诉讼的判断是合理的,公司于2021年年报披露时对诉讼事项的账务处理是公允的。
(2)相关诉讼(仲裁)的发生时间,对照《股票上市规则》说明前期信息披露的充分性和及时性。
公司回复:
根据公司自查,前述案件主要立案时间集中在为2021年年底至年报披露日期间。对于公司来说,上述案件在立案当时法院并不会及时告知公司,而是通过快递应诉通知书的方式送达公司。截至2022年2月底,公司统计确认12个月内累计诉讼金额为20,840.45万元,占2020年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9.02%,离达到披露标准尚有2200多万元的差额。如上文所述,由于多地疫情影响,自三月初开始,公司办公地被数次封控隔离,导致公司接收相关应诉通知书工作受到严重影响,纸质文件接收无法正常进行,准确、完整的统计工作开展受到制约,公司知晓相关诉讼情况的时间滞后且存在不确定性。为尽可能获得准确、完整的诉讼情况,公司业务部门定期摸排可能的诉讼来源,配合法务部门通过网络查询、致电法院、联系法官等多种方式逐个排查和落实案件进展。公司直到四月底才完成全部被诉案件的统计工作,随后于4月30日以临时公告的形式披露了《关于公司累计涉及诉讼及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3)。公司在相关诉讼(仲裁)方面的准确统计和及时披露上已尽了最大努力,信息披露及时、充分。
2、年报及一季报显示,2020年、2021年及2022年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速分别为-21.80%、-25.49%、-45.07%,呈持续下滑趋势。2021年公司销售毛利率0.53%,同比大幅下降12.64个百分点,其中公装业务占营业收入比重约80%,毛利率为-4.29%,同比减少16.28个百分点。分地区来看,华中地区毛利率为-26.59%。请公司补充披露:
(1)结合公装业务主要项目的成本构成、项目定价与结算回款情况、前期收入与成本确认的及时性等,说明毛利率大幅下滑并呈现负值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年审会计师对问题(1)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公装业务主要项目的成本分为主要原材料、辅料、措施费、人工费、项目管理费等。公司对于公装业务的定价模式主要分为特殊模式和一般模式。特殊模式项目主要针对本公司第一大客户,一般不需要公开招投标,因为对方有标准价格清单,公司承接该类项目时依据该价格清单和项目对应的预定工作量确定业务定价。一般模式项目一般采用竞标模式获得订单,公司客户的招标文件中提供工作量清单,公司依据该清单和招标文件中的其他约定综合考虑公司成本和利润后进行报价,以中标价作为合同价格。
公装业务的结算回款一般分为预收款、进度款和结算款三个阶段。部分公装项目能够先预收部分工程款,一般为总工程款的10%左右。施工过程中,公司根据客户确认的完工工程量占总工程量的占比,按月结算工程进度款,进度款一般为累计完成产值的65%左右。工程完工后,经客户验收并审价决算后,客户保留2.5-5%的长期质保金后,公司可以结算剩下的工程款。长期质保金一般根据公司与客户的协议,在审价决算完成三到五年后返还公司。所以,在公装项目未完成审价决算前,公司需要为客户垫付近25%的工程款。此外,公司曾经承接过部分第一大客户的全垫资项目,整个施工过程均由公司垫资施工,该客户在审价决算后,一次性支付除长期质保金外的全部工程款。
公司的主要业务为建筑装潢工程、室内装潢及设计,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合同期内按照产出法确定的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根据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确定,相应成本则是根据公司测算的毛利率与收入同时配比确认。当项目施工情况与测算差异不大时待项目完工结算时调整实际收入、成本和毛利;当项目施工情况与测算差异较大时,公司会根据相关事业部的反馈及时调整预测毛利率。
2021年毛利率大幅下滑并呈现负值主要有以下原因造成:
(1)受第一大客户违约影响,报告期内对与该客户的工程项目没有确认业务毛利,这部分收入占公装收入约33%。
(2)公司客户在2021年受宏观政策调整的影响,普遍资金紧张,原承诺的赶工奖、增量工程产值在项目竣工决算时拒绝确认。考虑到公司流动性风险,为了加快项目审价决算及现金回笼,公司放弃了部分项目的签证结算导致公司为项目垫付的赶工成本和增量成本无法收回。
(3)近两年受疫情影响,全国多地均有不同程度采取封控防疫措施,农民工数量减少,优质工人紧缺,用工成本增加;同时疫情影响导致不少工程项目面临延期风险,公司为抢工期,大量赶工,导致人工成本大幅增加。
(4)公司为了成为部分大型央企、国企优质开发商战略合作供应商,在与其初次合作的项目最终完工结算时,有选择性地放弃了项目部分签证权益,从而也会导致2021年项目毛利率有所下降。
(5)2021年市面上原材料采购价格上涨,加上因客户回款普遍放缓,公司为减轻资金压力,与供应商协商拉长付款账期,导致原材料采购价格上涨较多,尤其是瓷砖、轻钢龙骨、石膏板、电线等价格大幅上涨,导致成本增加。
(6)由于近两年行业不景气,公司优秀项目管理人才流失严重,部分项目管理不到位,材料过度损耗,量价齐驱,导致材料成本大增。同时公司对部分完成项目进行了成本事后审计,发现由于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导致施工质量出现问题造成了材料和人工的额外浪费。
会计师回复:
结合2021年审计报告中所述对关键事项“收入确认”所执行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公司针对的收入、成本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核算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的。
(2)华中地区毛利率大幅为负的原因,并进一步分析公司整体毛利下滑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改善措施。
公司回复:
公司华中地区经营范围主要在湖南、湖北、河南、江西,合作客户主要为央企开发商和地方性国企开发商为主。除上述共性问题外,华中地区众多项目受2020年疫情影响,长期窝工,疫情期间因封闭管理需要,客户统一搭设临时彩钢房、进行安保防护。疫情结束后,由于延期施工后赶工抢工,导致人工成本大幅增加,而且工期拉长,还直接导致管理费大增。原上述额外成本客户都承诺由其承担,但是2021年受宏观政策影响,待项目陆续完工后客户不愿增加签证收入,导致公司项目成本大幅增加。
此外,由于华中地区2021年总体产值较低,全年产值仅为2.56亿元,成本增加对于毛利率影响特别显著。
公司将围绕“控规模、调结构、增质量、强科技”的方针,优化承接业务质量,加强项目精细化管理,严格控制各项支出,落实相关人员责任,确保项目毛利率。同时公司还将加强与客户沟通和结算的相关文件管理,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3、年报显示,前期公司收购上海地东建筑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东设计)形成商誉2.82亿元,2021年公司对其计提商誉减值4585万元,但未披露具体原因。请公司结合地东设计主要财务数据、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等,补充披露计提商誉减值的原因和测算情况,并结合重要假设和主要参数及其变化,说明商誉减值金额的合理性,前期计提是否充分。请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地东设计公司是一家具有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中型建筑设计公司,公司对其的投资比例为51%,其主要业务是建筑方案设计;其中又以住宅建筑设计为主,公共建筑设计、城市中心及文化建筑设计、园林景观设计等为辅。住宅型设计是该公司的主要收入和利润来源,主要客户是华润集团、建发、招商集团等央企或国企房地产开发商;其他多样化的业务主要以公建项目为主,用以帮助公司规避房地产市场周期性波动风险。
2019-2021年地东设计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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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内该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分别为21.66%、6.32%、-5.67%;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9.44%、44.77%、38.20%。所以在2020年及以前该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于各期末对其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未发现存在减值迹象。
但受2021年国家对房地产行业宏观调控政策影响(诸如对房企“三条红线”限制融资等),特别是在第一大客户出现债务违约消息前后,各房地产企业普遍放缓拿地速度及控制房产项目开发进度造成设计业务需求大幅减少。另房地产企业对拟竞买土地的盈利要求反而提高,造成强排(最高盈利强度排布建筑总图设计,该业务收费极低但对方拿地后会委托公司后续进一步设计)业务量大幅上升;对已拿地项目的开发标准也进一步提高,设计要求反复修改导致工作量上升,所以公司设计业务总成本上升明显。所以受此影响地东设计公司在2021年出现了近年来收入第一次同比下滑且主营业务毛利率进一步明显下滑。
基于上述原因公司在2021年末对其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考虑到今后房地产行业景气度应低于前几年,虽然地东设计公司在今后年度拟通过不断优化人员结构和产品结构,降本增效,但是很难有效规避行业景气度风险。所以综合上述因素后在测算时调低了5年预测期间的收入复合增长率约2.7个百分点至2.24%及调低平均主营业务毛利率约9个百分点。在选取折现率时公司考虑了市场无风险利率及地东设计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并结合行业的市场风险溢价最终设定折现率值为11.47%。公司委托了相关中介机构基于上述假设条件对与地东设计公司商誉相关的资产组可回收价值进行了评估测算,并依据相关评估结果计提了相应的商誉减值准备,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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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计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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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上述计算结果,公司认为本期商誉减值金额是合理的。
会计师回复:
我们对公司上述针对识别资产组的判断、评估假设、预测期内相关重要参数的选择等因素进行了合理性分析,认为公司针对地东设计公司的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及相关账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的要求,不存在前期少计提的情形。
4、年报显示,公司货币资金余额8.75亿元,其中因银行授信抵押或质押的受限资金6.37亿元。公司有息负债期末余额12.15亿元,其中短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8.92亿元,报告期内公司利息费用1.6亿元。此外,公司目前共有3.88亿元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流,其中2亿元已逾期未归还。请公司结合近一年债务和临时补流募集资金到期情况、可动用货币资金情况等,补充披露流动性风险,及拟采取的改善性措施。
公司回复: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一年内到期债务金额合计89,229.30万元,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及利息金额为70,407.03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金额为18,822.27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短期借款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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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2年5月31日,短期借款已归还金额为16,018.47万元,新增金额为11,000万元,目前余额为65,388.56万元。
新增短期借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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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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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2年5月31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已归还金额为3,246.76万元,新增金额为0万元,目前余额为15,575.51万元。
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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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总额87,465.00万元,库存现金及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金额为17,441.41万元。
由于公司第一大客户出现了无法及时兑付票据及偿还货款的情况,所以公司短期内流动性受到了极大影响,公司资金周转困难,陆续出现金融机构借款展期、拖欠工程款及供应商货款、临时补流募集资金无法按期归还等情形。由于公司在结算过程中背书转让第一大客户的商票,该部分商票均逾期未兑付,公司作为背书人面临被追索的风险,部分债权人已提起诉讼、仲裁,并申请冻结了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及固定资产。此外,由于公司所处建筑装饰行业具有垫资建设和回款周期较长的特征,应收账款规模较大,可用货币资金紧张。若公司第一大客户后续公布的重组方案、其他项目应收款项回笼情况、筹措资金进展等不及预期,将导致公司流动性面临更大挑战,导致公司信用风险加剧,影响公司未来的融资计划,资金链情况进入恶行循环;另外,公司第一大客户无法兑付票据及偿还货款的情形继续下去,将新增大量公司诉讼、仲裁案件,导致公司被冻结银行账户和固定资产的范围可能进一步扩大,被查封固定资产后续亦存在被司法拍卖偿还债务的可能。
为应对流动性风险,公司采取的应对改善措施如下:
1.加大应收款清收力度,采取包括签订三方抵账协议抵消应付第一大客户款项、选取优质房源抵偿、诉讼主张优先受偿权、财产保全、与在建项目所在地政府沟通开展复工谈判等多项措施积极应对,同时不断完善和加强主营业务经营管理力度,加强对公司职能部门和业务部门的精细化管理,精兵、减政、降本、增效,严控项目质量,提高项目准入门槛,让公司业务恢复良性运作;
2.拓展公司业务,积极开发央企、国企地产商客户,加强与原有的央企、国企开发商的合作力度,同时努力拓展非地产客户渠道和非地产业务类型,增加业务收入,改善公司现金流;
3.综合运用权益融资、票据结算、银行借款、发行债券票等多种融资手段,并采取长、短期融资方式适当结合,优化融资结构,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同时在政府政策支持下,公司正努力与银行进行沟通并保持信用额度,降低偿债压力;
4.向大股东寻求资金支持,公司已于2021年底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拟在未来12个月内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合计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含1亿元),必要时为公司提供流动性支持。
5、年报显示,公司期末归母净资产11.28亿元。主要资产中,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合同资产和存货(主要为合同履约成本)等应收类款项账面价值合计63.07亿元,占总资产比重达67.9%,公司对前述款项合计计提减值12.21亿元。请公司结合会计准则要求及可比公司情况等,补充披露相关应收类款项及合同资产等所涉对象的资信情况和履约保障措施,进一步说明相关资产的确认和计量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及对应的减值计提的充分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公司回复:
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的会计政策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和存货依公司的经营业务进行确认;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前述各项资产的减值情况进行估计。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合计51.71亿,占总资产比重55.7%,报告期末计提减值准备合计9.03亿。
(1)其中单项计提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账面价值26.47亿,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总余额比例为51.18%,该部分我司已分别根据项目不同情况以及诉讼保全等情况来单独认定相关减值计提比例,根据目前公司所掌握资料信息可保证未来应收款项的可收回金额预计可覆盖;
应收账款单项计提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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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资产单项计提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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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针对公司第一大客户的相关应收款项,公司采取如下措施保障预计可回收金额:
1)由于第一大客户部分项目的主材采购采用甲指乙供的形式,形成公司对其应付账款金额为10.19亿元,自2022年1月起,公司陆续与其下属房产项目公司及其下属甲供材料公司达成三方抵账协议,已签订抵账金额约为5.7亿元,后续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预计2022年底抵账工作可以全部完成;
2)公司已与第一大客户达成购买资产解决方案,包括不仅限于收取现金或选取优质房源进行冲抵债务,截至2022年4月30日,公司已选取上海、海南、成都等地价值约2.81亿元的房产冲抵部分逾期商票及应收账款,其中价值约0.66亿元的房产的产证已办理完毕,剩余房产的产证办理工作公司正在积极推进;
3)公司正在以诉讼等强制性方式积极解决应收款项问题,已向各地法院提交相关诉讼材料并陆续采取相应的财产保全措施,主张装修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该权利在受偿次序上优于银行的抵押权,保障力度较大。公司正积极推进诉讼事宜,截至2022年4月30日,0.81亿元应收债权已经法院裁定资产保全;
4)对于与第一大客户有关的在建工程程,公司正与各在建项目所在地政府沟通,积极开展复工谈判,部分地方政府已协调监管账户资金以支持在建项目复工,57个在建停工项目已有28个完成复工,复工率达半数以上。2021年10月至年报披露日,相关在建项目应收款已收回金额约1.5亿元,在“保交楼”的政策指导下,剩余大部分款项预期未来2-3年内可逐步收回。
公司应收第一大客户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存货、应收票据)已提减值的综合比例约为21%,计提减值后剩余账面净值约32亿元。公司拟在今年7月底第一大客户整体重组方案公布之后,与相关中介机构就相关诉讼判决、财产保全、保复工形势、地方政府对项目公司追责等情况进行的充分讨论结合方案对不同债权的具体处置化解措施,对应收款项的坏账计提合理性重新估计判断,如需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将对剩余32亿元的应收款项净值进一步计提坏账,在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充分体现。
(2)其中客户类别为国有企业、境内外上市公司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账面余额10.51亿,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余额比例为20.32%,合计计提减值金额为0.69亿,综合计提比例为6.57%,截至报告期末,该类客户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后续履约能力,预计发生坏账的比例非常低,预计后期收回的可能性较大,企业根据一般项目的进度同等比例计提减值准备,该类客户前十名相关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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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余客户类别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余额为14.73亿,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余额比例为28.49%,合计计提减值金额为1.83亿,综合计提比例为12.42%。该类客户大部分为分散的一般民营企业,本公司对该类客户也制定了相应的催款措施,合同应收款到期后,项目经理及时向客户催收,应收款逾期3个月以上的,项目经理向客户发送《催款通知书》,提交通知书后仍然未收到回款的,公司通过律师事务所发送《律师函》予以催收。该类客户后续回款情况未发现明显恶化的情形,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充分计提了坏账准备。
2、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应收票据账面余额16.35亿,其中第一大客户票据余额14.04亿,占比85.85%,该余额中包含了部分已经背书未到期的票据,公司认为现阶段在第一大客户尚无明确债务重组方案前提下,无法建立定量模型对坏账计提比例进行测算,所以公司拟对应收票据统一按20%计提坏账准备,且公司对已经背书部分的商票同比例计提了减值准备;
3、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存货余额为7.21亿。
(1)公司采用甲方确认的完工进度来确认收入,项目施工过程中增加的签证不能及时确认工作量,项目完工以后决算工作时间比较久,导致部分项目暂时性存在存货;
(2)公司按项目以收定支原则支付供应商款项,对部分信用度较高或战略合作的项目存在垫资的情况,基于以上原则,公司目前的存货项目大部分存在未支付的应付账款;
(3)考虑目前第一大客户的情况,对相应尚未结算的存货工程款按照预期跌价10%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
4、同行业对比情况
单位:亿元
■
经比较,2021年度同行业公司扣除单项认定类各应收类款项的综合计提比例与公司并无重大差异。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相关资产的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应的减值计提充分、准确、及时。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