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
被裁定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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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
被裁定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公司控股股东王悦先生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2)沪0115执6203号】,关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王悦先生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强制四起案件,裁定拍卖被执行人王悦先生持有的公司64,800,000股股票。
现将王悦先生所持有公司部分股份被裁定司法拍卖暨被动减持事宜预披露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裁定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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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累计拍卖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王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骐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骐飞投资”)累计已被拍卖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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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风险提示
1、王悦先生与骐飞投资为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日,王悦先生与骐飞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40,330,069股,占公司总股本20.46%,其中王悦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40,330,0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46%;若本次拍卖成功且顺利完成过户手续,王悦先生持股数将变为375,530,0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45%,王悦先生与骐飞投资合计持股数将变为375,530,0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45%。本次王悦先生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裁定拍卖、变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上述股份被裁定拍卖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沪0115执6203号】
特此公告。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