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6月11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
行权期业绩绩效条件达成的公告

2022-06-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60 证券简称:国检集团 公告编号:2022-030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

行权期业绩绩效条件达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检集团”)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于2022年6月1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业绩绩效考核条件达成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

1. 2019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 2020年1月9日至2020年1月23日,公司内部通过公司网站的方式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间,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3. 2020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对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进行审议。

4.2020年4月15日,公司发布《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得国务院国资委出具的《关于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0〕121号)。

5.2020年4月21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6. 2020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 2020年5月1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724.00万份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手续。

8. 2021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业绩绩效考核条件达成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9. 2021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0. 2022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业绩绩效考核条件达成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第二个行权期业绩绩效条件达成情况

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以及《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2021年为国检集团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考核期,按照《激励计划》及《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比对考核目标,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业绩绩效考核条件已达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结果

1.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2021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2%且不低于同行业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2021年较2018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6%,且不低于同行业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不低于90%;2021年ΔEVA>0;2021年现金分红占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不得低于30%。

2. 实际完成情况

公司2021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7.15%,返回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2021年度期权成本后2021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7.39%,高于公司设置的目标值12%且高于同行业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14.30%;公司2021年较2018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33.24%,高于公司设置的目标值15%且高于同行业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22.06%;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为99.80%,高于公司设置的目标值90%;2021年ΔEVA>0;2021年现金分红占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10%,高于公司设置的目标值30%。

(二)各业务板块业绩考核结果

1. 各业务板块业绩考核要求

业务板块各考核年度的考核指标为营业收入、净资产收益率,营业收入对应的行权比例为X、净资产收益率对应的行权比例为Y,最终板块的行权比例为Z,则业绩考核结果与行权比例如下所示:

(1)营业收入

若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高于15%,全额行权。

(2)净资产收益率

若考核年度净资产收益率高于12%,全额行权。

各业务板块最终可行权系数Z=min(X,Y),当期未行权部分由公司注销。

2. 实际完成情况

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各业务板块业绩考核结果均符合部分或全部行权条件,其中,31个业务板块可行权比例为100%,3个业务板块可行权比例为60%。

(三)个人层面业绩考核结果

1. 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考核办法》及公司发布的对各类激励对象的考核办法分年进行考核,并依照考核结果来确定当年度的行权比例,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业务板块行权比例×个人层面标准系数。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行权比例。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优秀或良好,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行权。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行权额度,当期未行权部分由公司注销。

2. 实际完成情况

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119名激励对象中: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115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均为“优秀”或“良好”,符合全部行权条件。

综上,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业绩考核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已达成,若激励对象不属于各业务板块,则直接根据个人层面业绩考核结果确认个人当年度可行权比例;若激励对象属于各业务板块,则将结合所属业务板块业绩考核结果及个人层面业绩考核结果确认个人当年度可行权比例。

三、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已达成;各业务板块业绩考核结果符合部分或全部行权条件;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119名激励对象中,除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其余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均为“优秀”或“良好”,符合全部行权条件。若激励对象不属于各业务板块,则直接根据个人层面业绩考核结果确认个人当年度可行权比例;若激励对象属于各业务板块,则将结合所属业务板块业绩考核结果及个人层面业绩考核结果确认个人当年度可行权比例。公司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已达成;各业务板块业绩考核结果符合部分或全部行权条件;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119名激励对象中,除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其余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均为“优秀”或“良好”,符合全部行权条件。若激励对象不属于各业务板块,则直接根据个人层面业绩考核结果确认个人当年度可行权比例;若激励对象属于各业务板块,则将结合所属业务板块业绩考核结果及个人层面业绩考核结果确认个人当年度可行权比例。上述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业绩绩效条件达成,符合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 国检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 国检集团独立董事对四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603060 证券简称:国检集团 公告编号:2022-026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6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回避0票

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回避0票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订稿)全文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3. 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回避0票

4.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回避0票

5.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回避2票

关联董事马振珠、朱连滨回避表决。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2020年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及2021年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关于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调整方法和程序的相关规定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鉴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119名激励对象中,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其中3名激励对象离职时其获授的权益均未达到可行使时间限制条件,1名激励对象离职时其获授的第二个行权期、第三个行权期的权益未达到可行使时间限制条件,有9名激励对象所属业务板块的可行权比例为60%。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同意向上述13名激励对象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836,309份(股票期权数量调整后)。

《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回避2票

关联董事马振珠、朱连滨回避表决。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16名,本次可行权数量为5,235,358份(股票期权数量调整后)。

《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7.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业绩绩效考核条件达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回避2票

关联董事马振珠、朱连滨回避表决。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已达成;各业务板块业绩考核结果符合部分或全部行权条件;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119名激励对象中,除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其余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均为“优秀”或“良好”,符合全部行权条件。

若激励对象不属于各业务板块,则直接根据个人层面业绩考核结果确认个人当年度可行权比例;若激励对象属于各业务板块,则将结合所属业务板块业绩考核结果及个人层面业绩考核结果确认个人当年度可行权比例。

《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业绩绩效考核条件达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三、报备文件

1. 国检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对四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603060 证券简称:国检集团 公告编号:2022-027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6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等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事项。

《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相关业绩指标及考核结果均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情况;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不得行权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116名激励对象行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期权数量为5,235,358份(股票期权数量调整后)。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业绩绩效考核条件达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已达成;各业务板块业绩考核结果符合部分或全部行权条件;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119名激励对象中,除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其余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均为“优秀”或“良好”,符合全部行权条件。若激励对象不属于各业务板块,则直接根据个人层面业绩考核结果确认个人当年度可行权比例;若激励对象属于各业务板块,则将结合所属业务板块业绩考核结果及个人层面业绩考核结果确认个人当年度可行权比例。上述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业绩绩效考核条件达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三、报备文件

1. 国检集团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603060 证券简称:国检集团 公告编号:2022-028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检集团”)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于2022年6月1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

1.2019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2020年1月9日至2020年1月23日,公司内部通过公司网站的方式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间,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3.2020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对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进行审议。

4.2020年4月15日,公司发布《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得国务院国资委出具的《关于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0〕121号)。

5.2020年4月21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6.2020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0年5月1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724.00万份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手续。

8.2021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业绩绩效考核条件达成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1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22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业绩绩效考核条件达成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情况

1.调整原因

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经2020年4月21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30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3元(含税),每股派送红股0.3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1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2,524,000元,派送红股92,400,000股,转增30,800,000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431,200,000股。

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经2021年5月31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31,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61元(含税),每股派送红股0.2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2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9,423,200元,派送红股86,240,000股,转增86,240,000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603,680,000股。

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经2022年5月17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603,6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6元(含税),每股派送红股0.1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1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6,063,680元,派送红股60,368,000股,转增60,368,000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724,416,000股。

鉴于公司上述权益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关于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调整方法和程序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2.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

(1)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有关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2)调整结果

依据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配、2020年年度权益分配、2021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情况,以及对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数量尾数不足1份的情况进行“四舍五入”处理,调整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7,028,480份,计算过程为Q=Q0×(1+n)=7,240,000×(1+0.4)×(1+0.4)×(1+0.2)=17,028,480份。

3.行权价格的调整

(1)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有关规定,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①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需大于1。

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2)调整结果

依据上述方法,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完毕,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21.40元/份调整为15.14元/份。计算过程为P=(21.40-0.203)÷(1+0.4)=15.14元/份(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依据上述方法,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完毕,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15.14元/份调整为10.70元/份。计算过程为P=(15.14-0.161)÷(1+0.4)=10.70元/份(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依据上述方法,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完毕,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10.70元/份调整为8.81元/份。计算过程为P=(10.70-0.126)÷(1+0.2)=8.81元/份(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1.因激励对象离职进行注销的部分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119名激励对象中,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其中3名激励对象离职时其获授的权益均未达到可行使时间限制条件,公司将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611,520份(股票期权数量调整后)予以注销,1名激励对象离职时其获授的第二个行权期、第三个行权期的权益未达到可行使时间限制条件,公司将对该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42,548份(股票期权数量调整后)予以注销,公司将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654,068份(股票期权数量调整后)予以注销。

2、依据第一个行权期业绩绩效考核条件达成情况进行注销的部分

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已达成;各业务板块业绩考核结果均符合部分或全部行权条件,其中,29个业务板块可行权比例为100%,5个业务板块可行权比例为60%;第一个行权期权益达到可行使时间限制条件的116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均为“优秀”或“良好”,符合全部行权条件。

若激励对象不属于各业务板块,则直接根据个人层面业绩考核结果确认个人当年度可行权比例;若激励对象属于各业务板块,则将结合所属业务板块业绩考核结果及个人层面业绩考核结果确认个人当年度可行权比例。

综上,有9名激励对象所属业务板块的可行权比例为60%,其第一个行权期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82,241份(股票期权数量调整后)将予以注销。

3、注销结果

向上述13名激励对象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836,309份(股票期权数量调整后)。

四、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此次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等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及核心人员的勤勉尽职。因此,我们一致同意通过本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本次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等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事项。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已就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批准和决策程序;本次调整、本次注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

八、备查文件

1. 国检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 国检集团独立董事对四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603060 证券简称:国检集团 公告编号:2022-029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5,235,358份

●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检集团”)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于2022年6月1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程序

1.2019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2020年1月9日至2020年1月23日,公司内部通过公司网站的方式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间,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3.2020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对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进行审议。

4.2020年4月15日,公司发布《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得国务院国资委出具的《关于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0〕121号)。

5.2020年4月21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6.2020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0年5月1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724.00万份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手续。

8.2021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业绩绩效考核条件达成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1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22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业绩绩效考核条件达成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三)历次激励对象人数、期权数量、行权价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有关规定,依据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配、2020年年度权益分配、2021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情况,对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股票期权数量为17,028,480份,行权价格为8.81元/份。

《激励计划》授予的119名激励对象中,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其中3名激励对象离职时其获授的权益均未达到可行使时间限制条件,公司将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611,520份(股票期权数量调整后)予以注销,1名激励对象离职时其获授的第二个行权期、第三个行权期的权益未达到可行使时间限制条件,公司将对该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42,548份(股票期权数量调整后)予以注销;另外,有9名激励对象所属业务板块的可行权比例为60%,其第一个行权期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82,241份(股票期权数量调整后)将予以注销。向上述13名激励对象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836,309份(股票期权数量调整后)。

上述变动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期权数量、行权价如下:

(四)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尚未行权。

二、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条件说明

(一)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说明

1.根据时间安排,激励对象已进入第一个行权期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第一个行权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为2020年5月12日,因此,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已于2022年5月12日进入第一个行权期。

2.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情况

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现就行权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因4名激励对象离职,其中3名激励对象离职时其获授的权益均未达到可行使时间限制条件,公司将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611,520份(股票期权数量调整后)予以注销,1名激励对象离职时其获授的第二个行权期、第三个行权期的权益未达到可行使时间限制条件,公司将对该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42,548份(股票期权数量调整后)予以注销;有9名激励对象所属业务板块的可行权比例为60%,其第一个行权期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82,241份(股票期权数量调整后)将予以注销,向上述13名激励对象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836,309份(股票期权数量调整后)。

综上,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16名,本次可行权数量为5,235,358份(股票期权数量调整后)。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1. 授予日:2020年4月21日

2. 可行权的期权数量:5,235,358份(股票期权数量调整后)

3. 行权人数:116人

4. 行权价格:8.81元/份(调整后)

5. 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6.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7. 行权安排:本次股票期权行权起始日根据自主行权业务办理情况确定,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11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8. 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经核查,4名离职的激励对象中,3名激励对象离职时其获授的权益均未达到可行使时间限制条件,1名激励对象离职时其获授的第一个行权期的权益达到可行使时间限制条件。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119名激励对象中,第一个行权期权益达到可行使时间限制条件的116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相关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116名激励对象行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期权数量为5,235,358份。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在授予日,公司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授予日后,公司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及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仅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具体数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符合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 国检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 国检集团独立董事对四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国检集团监事会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4.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