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15 证券简称:海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0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星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6日以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2年6月10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以现场方式参会监事2人,以通讯方式参会监事1人。本次会议推选监事胡广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全体监事表决,选举胡广军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三、备查文件
1、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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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金文慧女士(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金文慧女士将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6月11日
简历:
金文慧女士,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95年7月至1998年6月,担任南通宇泰电子有限公司进出口业务主管;1998年7月至今,历任南通海星电子有限公司/海星股份市场部关务主管、销售片区主管;2013年6月至今,担任海星股份职工代表监事。
证券代码:603115 证券简称:海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9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6月1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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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周小兵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程序合法。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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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上议案为普通表决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李强、齐鹏帅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