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4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6月7日以邮件及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22年6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傅明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孙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孙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4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1日
股票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6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孙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甘肃浙新能肃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
● 投资金额:10,000万元
● 风险提示:本次投资设立孙公司是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但仍然面临市场、经营、人才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战略发展需要,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甘肃省酒泉市注册成立一家孙公司,孙公司名称暂定为“甘肃浙新能肃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甘肃浙新能”)。
甘肃浙新能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日月重工(甘肃)有限公司出资9,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5.00%;由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0%。股东以现金方式出资。
2、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孙公司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设立孙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甘肃浙新能肃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傅明康
4、注册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北县党城湾镇教育路18号
5、经营范围:风能、太阳能、新能源电力的投资与开发、发电及技术咨询服务、电力购销、配电网投资与运营、合同能源管理、综合节能、用电咨询及增值服务(包括节能技术咨询开发推广服务、用户能效管理技术)(最终以工商部门批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6、股权结构
■
注:上述信息最终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为本公司设立孙公司,故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四、对外投资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孙公司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孙公司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投资设立孙公司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投资设立孙公司的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设立孙公司基于对行业未来发展前景及价值认可所做的选择,该交易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提升公司在铸件行业的影响及竞争力,在更大范围内和更深层次上寻找和挖掘市场潜力和空间,进一步促进公司的成长与发展,以实现公司资本增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2、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定、良好,本次对外投资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及资产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本次投资设立孙公司是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但仍然面临市场、经营、人才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
2、本次投资设立孙公司尚未办理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手续,相关事项尚待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备案、核准后方可实施,在审批方面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1日
证券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7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6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6月27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北村村)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6月27日
至2022年6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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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2(2.01-2.10)、3、4、5、6、7、8、9、10、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2.01-2.10)、3、4、5、6、7、8、9、10、1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2.01-2.10)、3、4、5、6、7、8、9、10、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傅明康、陈建敏、傅凌儿、宁波市鄞州同赢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明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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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代理人凭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帐户卡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北村村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烨、吴优
电话:0574-55007043
传真:0574-55007008
3、登记时间
2022年6月23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至15:00;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重大突发事件而影响到正常投票,后续进程则按照当日通知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进行。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6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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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8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6月1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北村村)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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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傅明康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其中,独立董事罗金明先生、张志勇先生、郑曙光先生因疫情防控要求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会主席汤涛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王烨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余高级管理人员均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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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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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为普通议案。议案七《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股东傅明康先生、陈建敏女士、傅凌儿女士、宁波高新区同赢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明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案,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邵禛、林惠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通过视频见证,本所律师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出席 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 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1日
证券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9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
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张建中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37,1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967,593,089)的0.0452%,来源于公司股权激励授予及股份转增。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张建中先生拟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9,200股。本次减持计划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13%,拟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其本人所持股份总数的25%。
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收到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张建中先生《关于计划减持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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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备注: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市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可以根据所持股份数的变动对减持股数相应调整,但不超过其持有股份数的25%。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张建中先生承诺:在本人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张建中先生根据自身资金需要进行的减持,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张建中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会监督相关股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1日
证券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5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6月7日以邮件及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22年6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汤涛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孙公司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投资设立孙公司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投资设立孙公司的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孙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监事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