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文化 公告编号:2022-031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06月10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06月1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 06月10 日上午 9:15-9:25, 9:30一11:30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06月10 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郑雅珊女士因疫情原因通过视频方式线上主持本次股东大会。2022 年 05 月 26 日,公司董事会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合规。
3、股权登记日:2022 年 06 月 07 日
4、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5033号前海卓越金融中心3号楼L28-04单元会议室。
5、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公司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4人,代表股份237,349,65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8101%。占公司扣除回购股份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份951,695,066股的24.939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34,406,20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5024%。占公司扣除回购股份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份951,695,066股的24.630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1人,代表股份2,943,44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077%。占公司扣除回购股份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份951,695,066股的0.309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1人,代表股份2,943,44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077%。占公司扣除回购股份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份951,695,066股的0.309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占公司扣除回购股份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份951,695,066股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1人,代表股份2,943,44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077%。占公司扣除回购股份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份951,695,066股的0.3093%。
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全部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表决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1.00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669,6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35%;反对679,9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63,4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8984%;反对679,9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10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张少云、陈振鹏。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