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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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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06-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退市中天 公告编号:2022-099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有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6月1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国锦27层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董事长雷鹏国先生主持。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现场出席4人,以通讯方式出席1人,卢申林/SHENG LINLU先生、张涛先生、刘道贵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未参加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以通讯方式出席2人,胡文博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未参加会议;

3、董事会秘书(雷鹏国代行)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黄杰先生、孟志宏先生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9.01选举许毅天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9.02选举刘震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9.03选举张晔华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9.04选举雷鹏国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9.05选举林大湑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议案名称:9.06选举刘道贵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15、议案名称:9.07选举张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16、议案名称:9.08选举李文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7、议案名称:9.09选举王绍楠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8、议案名称:10.01选举邓远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9、议案名称:10.02选举胡文博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20、议案名称:关于选举李明刚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议案名称: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公司名称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2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23、议案名称:关于 2022 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24、议案名称:关于 2022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2、3、4、6、7、8、9.04、9.06、9.07、10.02、12、13、14、15议案未获得通过。

议案13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该议案未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因此未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博金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燕清、朱文会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股东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2022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退市中天 公告编号:临2022-100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第七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风险提示:

●退市整理期的交易起始日为2022年5月25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2年6月15日。

●退市整理期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公司股票将在退市整理期交易15个交易日,截至本公告日(2022年6月14日)交易14个交易日,剩余1个交易日,交易期满将被终止上市,敬请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首个交易日无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每日涨跌幅限制为10%。

●特别提示:投资者或托管券商等市场主体在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沪股通等业务。

●对于自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后至进入退市板块办理股份登记、挂牌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终止上市日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理续冻手续。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 1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2022]136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2年5月25日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一、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期间的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及涨跌幅限制

1、证券代码: 600856

2、证券简称:退市中天

3、涨跌幅限制:首个交易日无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每日涨跌幅限制为10%

二、公司股票退市整理期交易起始日及交易期限

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起始日为2022年5月25日,退市整理期为 15个交易日。如不考虑全天停牌因素,预计最后交易日为2022年6月15日,如证券交易日期出现调整,公司退市整理期最后交易日期随之顺延。如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内全天停牌,停牌期间不计入退市整理期,预计的最后交易日期将顺延。全天停牌天数累计不超过5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交易,首个交易日无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每日涨跌幅限制为10%。退市整理期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三、 退市整理期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安排

公司股票在风险警示板交易的第一个交易日,公司将发布公司股票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的风险提示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最后五个交易日内每日发布一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四、 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的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6.11条的相关规定,在公司股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五、 其他重要事项

请投资者或托管券商等市场主体在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沪股通等业务。

对于自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后至进入退市板块办理股份登记、挂牌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终止上市日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理续冻手续。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6月14日

北京市博金律师事务所关于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致: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北京市博金律师事务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了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须公告的文件一起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律师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已遵照律师行业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对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相关的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见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本所律师认为,公司董事会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已经依法于2022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告了《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载明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时间、地点、会议主要议程、参加会议对象、会议登记事项、网络投票事项等。

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较为严重,为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等原因,经公司董事会慎重考虑,决定将原定于2022年5月30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延期至2022年6月13日召开,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和审议事项不变。公司已于2022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巨潮资讯网进行了延期的公告。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现场会议于2022年6月13日(星期一)14:00在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国锦27层会议室召开。

2、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平台向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根据公告,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与会议通知披露的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一)现场会议经本所律师见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主要包括:

1、公司的部分股东或股东的委托代理人;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4人,代表股份195,742,56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3228%。

(二)网络投票

在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时间段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股东共有1,741人,代表股份381,808,37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9374%。

经本所律师见证,上述与会人员的资格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临时提案

2022年5月5日,持有11.17%股份表决权的股东诚森集团有限公司,提出《关于公司董事会届满换届选举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监事会届满换届选举的议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2022年5月6日,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告了《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增加上述两项临时提案。

2022年5月18日,持有3.82%股份的股东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渤海信托·恒利丰20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提出《关于选举李明刚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并于5月19日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2022年5月19日,持有11.17%股份表决权的股东诚森集团有限公司,提出《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公司名称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2022年5月20日,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告了《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二)》,增加上述三项临时提案。

2022年5月31日,持有11.17%股份表决权的股东诚森集团有限公司,提出《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和《关于2022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2022年6月3日,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告了《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三)》,增加上述两项临时提案。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表决程序

现场会议中,与会股东及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履行了全部会议议程,以书面方式进行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按《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计票、监票,并在会议现场宣布了表决结果。

网络投票在会议通知确定的时间段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

(二)表决结果

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两种投票方式的表决结果。

此次股东大会审议了如下决议: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9.01选举许毅天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9.02选举刘震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9.03选举张晔华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9.04选举雷鹏国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9.05选举林大湑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9.06选举刘道贵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9.07选举张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9.08选举李文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9.09选举王绍楠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10.01选举邓远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10.02选举胡文博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李明刚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公司名称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14、议案名称:关于 2022 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15、议案名称:关于 2022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2、3、4、6、7、8、9.04、9.06、9.07、10.02、12、13、14、15议案未获得通过。

议案13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该议案未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因此未获得通过。

五、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股东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见证。

北京市博金律师事务所(盖章) 经办律师(签字):

负责人

蓝晓东:________________ 杨燕清: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朱文会: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