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富国
首创水务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
基金份额解除限售的公告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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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解除限售份额基本情况
(一)公募REITs场内份额解除限售
1.本次解除限售的份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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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限售份额自2022年6月21日起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2.本次解除限售后剩余的限售份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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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募REITs场外份额解除限售
1.本次解除限售的份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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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限售份额自2022年6月21日起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2.本次解除限售后剩余限售份额情况:
无。
三、本次限售份额上市后流通份额变化情况
本次战略配售份额上市流通前,可在二级市场交易的本基金流通份额为120,000,000份,占本基金全部基金份额的24%。本次战略配售份额解禁后,可流通份额合计为245,000,000份,占本基金全部基金份额的49%。前述流通份额均包括场外份额,场外份额在符合相关办理条件的前提下通过跨系统转托管至场内后即可上市流通,也可通过基金通平台办理场外份额交易服务(仅限卖出)。
四、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一)限售期安排
本基金原始权益人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战略配售的基金份额数量在本基金投资之深圳基础设施项目和合肥基础设施项目的特许经营权期限内(以届时存续的前述基础设施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到期日孰晚为准)不得转让,且不得通过其他方式造成其持有份额产生权利瑕疵,如协议安排、融资、抵押、质押、保理等。
其他战略配售投资者获得配售的本基金份额持有期自基金上市之日起12个月。
(二)净现金流分派率说明
基金首次发行时的净现金流分派率预测值=预计年度可供分配现金流/基金发行规模。对应到每个投资者的年度净现金流分派率预测值=预计年度可供分配现金流/基金买入成本。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上涨会导致买入成本上涨,导致投资者实际的净现金流分派率降低。
根据《富国首创水务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富国首创水务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年度报告》,本基金在2021年年报中披露的2021年可供分配金额为137,151,587.50元,在招募说明书中披露的2022年度预测的可供分配金额为167,981,610.89元。净现金流分派率的计算方法举例说明如下:
1、投资者在首次发行时买入本基金,买入价格3.700元/份,该投资者的2021年测算净现金流分派率=(137,151,587.50/500,000,000)/3.7=7.41%。
2、投资者在2022年6月9日通过二级市场交易买入本基金,假设买入价格5.440元/份,该投资者的2022年度净现金流分派率预测值=(167,981,610.89/500,000,000)/5.440=6.176%。
需特别说明的是:
1、以上计算说明中的2022年可供分配金额系根据《富国首创水务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披露的预测数据予以假设,不代表实际年度的可供分配金额,如后续年度可供分配金额降低的,将影响届时净现金流分派率的计算结果。
2、净现金流分派率不等同于基金的收益率。
(三)内部收益率(IRR)说明
内部收益率(IRR)为使得投资基金产生的未来现金流折现现值等于买入成本的收益率。内部收益率的测算过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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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Ft为第t年预计年度可供分配现金流,n为项目使用年限,C为初始基金投资成本,k为内部收益率。
基金管理人测算的内部收益率基于资产评估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可供分配金额测算报告中的全周期各年净现金流假设数据等假设条件,具体可参见本基金首次发行的招募说明书。假设投资者持有基金至到期,在未来现金流假设要素与资产评估报告所列的假设条件一致的情况下(即投资者各年净现金流分派情况与假设条件保持一致),随着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上涨,投资者买入成本随之提高,投资者的实际内部收益率将相应降低。
假设投资者买入基金并持有到期,未来净现金流假设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内部收益率测算情况如下:
1、假设投资者在首次发行时买入本基金,买入价格3.700元/份,该投资者的内部收益率预测值约为6.12%(测算依据详见基金招募说明书);
2、假设投资者在2022年6月9日买入本基金,买入价格5.440元/份,该投资者的内部收益率预测值约为1.334%。
需特别说明的是,以上测算系参考首次发行时预测的全周期各年假设数据,不代表后续年度的实际分配金额。如后续年度降低分配金额的,将影响届时内部收益率的计算结果。
(四)本基金不同于股票、债券或主要投资于股票、债券的基金。本基金80%以上资产投资于污水处理类基础设施项目,在经营环境不发生大幅变化的情况下,随着运营年限的增长,剩余期限内如本基金未扩募新资产,则已持有资产的市场价值逐年降低,进而导致基金净值逐渐降低甚至趋于零。
本基金持有项目的特许经营权资产在预计使用年限内进行逐期摊销,在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中加回此部分特许经营权摊销,并以不低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90%进行收益分配。在本基金存续期间,投资者仅可通过收益分配或二级市场交易获得现金流,投资者买入本基金不存在到期后还本付息的情况。
五、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投资者可以登陆本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六、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4日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部分券商为富国中证电池主题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网下
现金发售代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22年6月14日起增加上述券商为富国中证电池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扩位简称:锂电池ETF,认购代码561163,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网下现金发售代理机构。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公司网站:www.95579.com
(2)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51
公司网站:www.xcsc.com
(3)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2、400-600-8008
公司网站:www.ciccwm.com
(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8
公司网站:www.zts.com.cn
投资者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咨询:
客户服务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fullgoal.com.cn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