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2-045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57,803,468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6月20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一)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二)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情况
2020年9月2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2020年10月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核准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03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57,803,468股新股。
(三)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股份登记情况
2020年12月1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非公开发行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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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20年12月18日,公司办理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登记,公司股份总数由774,241,186股变更为832,044,654股。
公司于2018年12月17日公开发行了533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台华转债”),自2019年6月21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票。自2020年12月19日至2022年6月8日期间,“台华转债”累计转股36,836,776股,公司总股本由832,044,654股增加至868,881,430股。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自非公开发行限售股形成后至今,未发生其他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事项。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规定,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施清岛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截至本公告日,施清岛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公司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承诺;
3、公司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57,803,468股,占公司总股本(以2022年6月8日计算)868,881,430股的6.65%;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6月20日;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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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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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均为授予限制性股票形成的限售股份。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