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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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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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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专控、专卖商品);电子产品、通讯器材、机械设备的购销及其它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市政工程设计与施工(凭资质证经营);计算机技术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许可经营项目是:职业技能培训;劳务派遣(不含人才中介)。

股权结构: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齐普生科技资产总额为171,758.88万元,负债总额为117,555.70万元,资产净额为54,203.18万元,营业收入为395,827.69万元,净利润为4,538.10万元。

2、珠海齐普生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珠海齐普生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5X8L14U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乔东斌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1年01月28日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1889号横琴·澳门青年创业谷18栋201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讯设备销售;软件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工程管理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珠海齐普生为齐普生科技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齐普生数字资产总额为65,095.77万元,负债总额为50,122.40万元,资产净额为14,973.37万元,营业收入为102,890.03万元,净利润为2,973.37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齐普生科技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齐普生为公司全资孙公司,本次担保是基于两家企业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认为齐普生科技和珠海齐普生经营情况正常,资信良好,公司为两家企业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董事会同意本次对齐普生科技、珠海齐普生提供担保的事项。因珠海齐普生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2022年6月13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含反担保)总额为153,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为43.45%,其中公司对齐普生科技(含珠海齐普生)的担保总额为153,500万元,担保余额为10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为28.87%。另齐普生科技为金证股份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0,000万元。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五、备查文件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446 证券简称:金证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5

债券代码:143367 债券简称:17金证01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与关联方深圳市丽海弘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海弘金”)及其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博益安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益安盈”)签订《金证大楼租赁协议》,公司拟出租金证科技大楼部分物业作为其办公场所,租赁期限为1年,租赁费合计为272.85万元(人民币元,以下同,不含物业费、空调水电费),实际结算金额以双方确认的结算单为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基于丽海弘金及其控股子公司博益安盈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出租金证科技大楼部分物业作为其办公场所,公司拟与丽海弘金、博益安盈就大楼物业租赁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签订租赁协议,租赁期限1年,租赁费合计为272.85万元。

2、关联关系的说明

公司董事长、总裁李结义先生担任丽海弘金董事长,博益安盈执行董事,并持有丽海弘金股东深圳市金鹏天益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3%的出资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以上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丽海弘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19340525Y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结义

注册资本:6,104.4643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10月13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信息技术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电子产品、电脑及配件产品的销售;数据服务(不含限制项目)。

5%以上股东及其持股比例:

丽海弘金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董事长、总裁李结义先生为丽海弘金董事长,并持有丽海弘金股东深圳市金鹏天益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3%的出资额。除此之外,丽海弘金与公司及公司股东杜宣、赵剑、徐岷波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等方面无关联关系。

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二)博益安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60046811Q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结义

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3月1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投资管理。

股权结构:深圳市丽海弘金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博益安盈80%股权,王春明持有博益安盈20%股权。

博益安盈为丽海弘金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长、总裁李结义先生为博益安盈执行董事,除此之外,博益安盈与公司及公司股东杜宣、赵剑、徐岷波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等方面无关联关系。

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一)金证大楼租赁协议(丽海弘金)

甲方: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丽海弘金科技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甲方将位于金证科技大楼7楼703(170平方米)、703A(356.3平方米)、705室(308平方米)、706室(170平方米)、706A室(700平方米)合并总面积为1704.3平方米物业租赁给乙方使用,租赁期限为自本协议签署日起一年。订立协议如下:

1、 租用面积为1,704.3平方米(含分摊面积)。

2、 乙方按104元/平方米/月支付甲方租赁费(不含物业服务费和中央空调使用费)。

3、 乙方租用房屋所产生的水、电费根据独立电表实际使用量分摊比例核算,由乙方接到甲方水电费通知单与租赁、服务费并行支付,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应的发票。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金证大楼租赁协议(博益安盈)

甲方: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博益安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甲方将位于金证科技大楼7楼708室物业租赁给乙方使用,租赁期限为自本协议签署日起一年。订立协议如下:

1、 租用面积为482平方米(含分摊面积)。

2、 乙方按104元/平方米/月支付甲方租赁费(不含物业服务费和中央空调使用费)。

3、 乙方租用房屋所产生的电费根据独立电表实际使用量核算,其租用区域水表实际使用读数按照总表数的分摊比例量进行核算,(如有变动根据实际产生数据浮动月付金额)由乙方接到甲方水电费通知单与租赁、服务费并行支付,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应的发票。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丽海弘金及博益安盈签订的《金证大楼租赁协议》,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参照同类合同价格协商后确定价格,定价原则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丽海弘金、博益安盈日常经营需要,是公司正常经营所必须,符合正常商业条款及公平、互利原则;该等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定价原则确定,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会议,关联董事李结义先生回避表决,其他6位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决策权范围之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必须,符合正常商业条款及公平、互利原则;该等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定价原则确定,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已按规范正常履行相关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履行了法定程序,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七、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公司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本次交易由各方平等协商定价,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以上核查情况,平安证券对金证股份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金证股份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会议决议》;

2、《金证股份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3、《金证股份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446 证券简称:金证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6

债券代码:143367 债券简称:17金证01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期收到董事黄宇翔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黄宇翔先生因个人原因请求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黄宇翔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黄宇翔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职,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由衷感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2022年6月13日召开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公司股东李结义先生提名张大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请提交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上述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候选人提名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

张大伟先生简历

张大伟先生,1964年7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学士。张大伟先生曾任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资本运营总监,2016年8月至今任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并兼任广东恒嘉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广州恒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

证券代码:600446 证券简称:金证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7

债券代码:143367 债券简称:17金证01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6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6月30日 14时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五道金证科技大楼9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6月30日

至2022年6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独立董事杨正洪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召开的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2年6月14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2、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于2022年6月27日(上午9一11时,下午15一17时)向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以收信邮戳为准)。

2、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如授权委托,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3、个人股东请提供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如授权委托,还需提供股东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六、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五道金证科技大楼9楼会议室

邮政编码:518057

联系人:陈志生

联系电话:0755-86393989 传真:0755-86393986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6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