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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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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6-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16 证券简称:中国黄金 公告编号:2022-031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2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6月10日在北京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8人,独立董事吴峰华先生因个人原因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雄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有效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及2022年度金融业务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雄伟、王琪、王雯、魏浩水对本议案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雄伟、王琪、王雯、魏浩水对本议案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雄伟、王琪、王雯、魏浩水对本议案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33)。

特此公告。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600916 证券简称:中国黄金 公告编号:2021-032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2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6月10日在北京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4人,实际参会4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万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有效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及2022年度金融业务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王万明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600916 证券简称:中国黄金 公告编号:2022-033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6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6月2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柳荫公园南街1号西配楼5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6月29日

至2022年6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黄金科技工程咨询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办理登记,受疫情管控影响,未办理登记无法参加现场会议。

(二)登记时间:2022年6月23日。

(三)登记联络方式:

电 话:(010)84121919-2009/13331171383

传 真:(010)84115629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柳荫公园南街1号

邮 编:100011

联 系 人:陈艺涵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6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916 证券简称:中国黄金 公告编号:2022-034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是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保监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通过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能帮助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优化财务管理、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有利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财务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之间的结算业务;同时,可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多方面、多品种的金融服务,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减少财务费用,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以及与财务公司金融业务的实际开展情况,拟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三年。

根据《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可在其经营范围内向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包括存款服务、贷款服务(包括贷款、贴现、担保、承兑等业务)、结算服务以及经银保监会批准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金融服务。公司及公司子公司视自身的需要自主选择接受财务公司提供的全部或部分金融服务。

公司为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金集团”)的控股子公司。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是黄金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受同一法人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公司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并开展金融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结合公司实际资金情况,预计2022年度及至审议通过下一年度预计方案期间的金融业务开展情况如下:

1.2022年度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100亿元;

2.2022年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额度不高于最高授信额度;

3.2022年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收取财务公司存款利息约为人民币0.36亿元;

4.2022年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支付财务公司贷款利息约为人民币0.20亿元。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339854814H

成立时间:2015年5月12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9号一层

法定代表人:朱书红

经营范围:批准经营以下本外币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有价证券投资(固定收益类);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资质:电子商业汇票、同业拆借、有价证券投资、承销成员单位企业债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即期结售汇等。

主要股东:黄金集团出资5.1亿元、占注册资本的51%;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出资4.9亿元、占注册资本的49%。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合计1,772,516.47万元,负债1,648,982.46万元,所有者权益123,534.01万元;2021年财务公司营业收入34,851.17万元,净利润9,645.6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3.03%。截至2022年3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1,717,681.36万元,负债1,591,877.31万元,所有者权益125,804.05万元,营业收入8,898万元,净利润2270.0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2.68%。

经查询,财务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状况良好,各项业务均能严格按照内控制度和流程开展,无重大风险发生;业务运营合法合规,管理制度健全,风险管理有效,履约能力良好。

四、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方

甲方: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二)服务内容

根据乙方现时所持《金融许可证》,乙方可向甲方及甲方子公司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1.提供收款、付款、内部清算等,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2.吸收甲方及甲方子公司的存款;

3.办理委托贷款;

4.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5.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6.为甲方及甲方子公司提供担保;

7.办理贷款承诺函、授信额度证明、信用等级证明等函件、证明业务;

8.办理财务、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9.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乙方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三)服务原则

1.甲方及甲方子公司有权根据自己的业务需求,自主选择提供存贷款及相关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自主决定存贷款金额及提取存款的时间;

2.乙方承诺,任何时候其向甲方及甲方子公司提供金融财务服务,同等条件下均不逊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以下简称“国内主要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为甲方及甲方子公司提供的同种类金融服务。

(四)定价原则

1.存款服务:乙方吸收甲方及甲方子公司存款的利率,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基准利率,原则上不低于国内主要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存款公示利率;

2.贷款服务:乙方向甲方及甲方子公司提供贷款的利率,原则上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oan Prime Rate,LPR);同时不高于国内主要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向甲方及甲方子公司提供同期同种类贷款服务所定的利率;

3.票据贴现服务:乙方向甲方及甲方子公司提供的票据贴现利率,原则上不高于国内主要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向甲方及甲方子公司提供的贴现利率。甲方及甲方子公司自主拥有票据的所有权和运用权,并且不能受乙方的控制;

4.结算服务:乙方为甲方及甲方子公司提供结算服务时实施费用减免或优惠。如需向甲方及甲方子公司收取,原则上不高于国内主要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向甲方及甲方子公司提供的结算费用标准;

5.手续费收取:乙方向甲方及甲方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所收取的手续费,凡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等监管机构有收费标准规定的,应符合相关规定;原则上不高于国内主要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向甲方及甲方子公司提供同种类金融服务收取手续费的标准。

(五)协议的生效、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需经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自甲方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为三年。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如有变更、终止本协议的要求,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变更或终止。如涉及对本协议实质性、重大的修改,则双方就协议变更签署的书面协议,经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如任何一方(“违约方”)严重违反本协议之任何条款,并且违约方在另一方(“守约方”)向其发出书面通知,告知其构成违约行为,要求违约方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做出补救,而违约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对此等违约行为做出补救,则守约方可即时终止本协议。守约方保留向违约方追索补偿和其他任何法律允许主张的权利。

3.本协议的终止不应损害任何一方的任何已产生的权利或责任。

(六)争议解决

任何与协议有关的纠纷均应首先以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双方协商未果时,可提交原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财务公司是由中国银保监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通过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能帮助公司优化财务管理、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有利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财务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之间的结算业务;同时,可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多方面、多品种的金融服务,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六、2021年度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在财务公司实际发生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七、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及2022年度金融业务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陈雄伟、王琪、王雯、魏浩水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对此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经我们审慎查验,公司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采用市场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我们同意《关于与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及2022年度金融业务预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

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开展的正常经营活动,并遵循了公平、自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开展,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4.《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600916 证券简称:中国黄金 公告编号:2022-035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公司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情况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2年度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190.5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45.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5.00万元。

公司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90.5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45.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5.0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公司已就续聘天健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事前与我们进行沟通,我们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并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认为天健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应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独立、诚信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要求。

2、独立意见

经我们审慎查验,天健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期间,天健按计划完成了公司的各项审计任务,其出具的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天健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600916 证券简称:中国黄金 公告编号:2022-036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宿迁涵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股东宿迁涵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迁涵邦”)减持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前,宿迁涵邦持有公司75,150,000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47%,股份来源为IPO前取得。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2022年2月23日,公司披露了《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宿迁涵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宿迁涵邦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8,296,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47%。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宿迁涵邦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000,000股,占总股本的0.18%,通过大宗交易减持1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1%,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9%;通过转融通业务向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借1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1%。本次减持计划的时间已经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宿迁涵邦的书面通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过半,但尚未实施完毕。现将减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上述减持数量中,不含宿迁涵邦2022年2月28日至2022年3月7日通过转融通业务向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借的12,000,000股,上述股份占中国黄金总股本的比例为0.71%。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系宿迁涵邦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会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尚未实施完毕的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