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22-036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4月29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85,082,8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8元(含税)现金分红,共计分配现金红利123,314,907.60元,累计剩余未分配利润1,760,902,645.96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共计转增股本137,016,56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822,099,384股。
2、自2021年12月31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
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85,082,8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8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62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8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685,082,82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822,099,384股。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21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6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2年6月21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6月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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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年6月10日至登记日: 2021年6月2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2年6月21日。
七、股份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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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具体股份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822,099,384股摊薄计算,2021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1952元。
九、咨询机构: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咨询地址:广州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251号本公司16楼 咨询联系人:廖铁强、陈韵怡
咨询电话: 020-82068252 传真电话: 020-82068252
十、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22-037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2年6月27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详情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35)。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广州高新区现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能源集团”)提交的《关于在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在公司拟于2022年6月27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增加《关于向控股股东广州高新区现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出售广东美的智能科技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9.6015%合伙份额的议案》的临时提案。该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6月1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6月11日公司披露的《关于向控股股东广州高新区现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出售广东美的智能科技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9.6015%合伙份额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公告发布日,能源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71,215,88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59%,有权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其提出的临时提案的程序与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提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事项未发生变更,现将增加临时提案后的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6月27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2年6月27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2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6月27日下午15:00。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为准。
6、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22年 6月22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2022年6月22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251号本公司18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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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提案审议情况详见2022年6月11日公司公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上述提案所涉事项为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广州高新区现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且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四)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此次出售的广东美的智能科技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9.6015%合伙份额及广州开发区国企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31%合伙份额均为少数股权,在交易前后均无法对交易标的形成控制、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无法对交易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董秘室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二)登记时间:2022年6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三)登记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251号本公司16楼董秘室。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联 系 人:廖铁强、陈韵怡
联系电话:020-82068252 传真:020-82068252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控股股东《关于提请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1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 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31;投票简称:恒运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根据提案内容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6月27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2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6月27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单位(个人)出席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如下表决权(在“同意”、“反对”、“弃权”其中一项打√):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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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本人对上述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无权 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单位加盖印章):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数量: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2年 月 日
有限期限:截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