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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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进展公告

2022-06-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89 证券简称:正裕工业 公告编号:2022-035

债券代码:113561 债券简称:正裕转债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正裕工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参与竞拍位于玉环市漩门三期面积98,628.00平方米工业用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一、交易进展情况

公司按照法定程序参与了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拍,以人民币12,580万元竞得,并于近日签署了《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以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3310212022A21007。

二、 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双方:

出让人: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受让人: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宗地编号:玉环市漩门三期NSX050规划管理单元02-03、05-05、05-06地块

3、宗地位置:漩门三期北部

4、规划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5、出让面积:98,628.00平方米

6、出让年限:50 年,按本合同约定的交付土地之日(2022年6月27日 前)起算。

7、转让价款支付: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壹亿贰仟伍佰捌拾万元整(小写125,800,000元)。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价款。

8、违约条款:受让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 60 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受让人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出让价款的,出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交付出让土地。由于出让人未按时提供出让土地而致使受让人本合同项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让人应当按受让人已经支付的转让价款的1%。向受让人给付违约金,土地使用年期自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出让人延期交付土地超过60日,经受让人催交后仍不能交付土地的,受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出让人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已经支付出让价款的其余部分,受让人并可请求出让人赔偿损失。

三、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参与竞拍的土地与公司现建设中的智造园基地为相邻区域,有利于公司智造园连片扩展,为公司产业的发展提供基础保障,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603089 证券简称:正裕工业 公告编号:2022-036

债券代码:113561 债券简称:正裕转债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募集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将不超过3,7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该笔闲置资金的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资金到期前将及时转入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3,700万元。

2022年5月12日,公司将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2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2022年6月13日,公司将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4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尚未归还的金额为 3,100万元,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将在到期之前归还,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