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公告编号:2022-024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原因:回购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并注销
●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离职的1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2.00万股,回购价格为3.36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事项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已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截至申报期间届满之日,无债权人申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根据《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十二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第二条“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之规定:“(三)激励对象因劳动合同到期、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1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向上述11名激励对象回购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孟祥海、李景超、侯万明、于桐园、吴其明、潘雁茹、陆攀、王杰、夏丹青、周立烽和方炎林等11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420,0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37,324,20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3263038),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递交了本次回购注销相关申请。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6月17日完成注销。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单位:股)
■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回购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的原因、回购的数量和回购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事宜所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尚待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办理回购股份注销及减资相关登记手续,并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之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