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82证券简称:南京新百 公告编号:临2022-040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2年6月1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12日以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鉴于截至董事会通知发出前一交易日(2022年6月10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每股9.18元,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拟实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拟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投资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予以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出售完毕,公司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出售股份将予以注销。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拟回购期限及起止日期
1、本次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管理层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前10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上市公司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拟回购的价格
本次拟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81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150%。具体回购的价格将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拟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将使用自有资金,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按照本次回购总金额上限1亿元及回购价格上限13.81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7,241,129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4%。按回购总金额下限5,000万元及回购价格上限13.81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3,620,564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7%。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拟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公司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回购的股份如未能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完成出售,未出售的股份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注销。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公司本次回购股份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2、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
3、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回购的全部或部分工作;
4、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新百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2)。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新百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4)。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2年6月30日下午2:00在公司主楼南京中心23楼多动能厅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新百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2-043)。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022年6月15日
证券代码:600682证券简称:南京新百 公告编号:临2022-041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 (以下简称会议)于2022年6月1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12日以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主席檀加敏先生因工作原因向监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及监事的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陈晓玲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与补选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主席檀加敏先生因工作原因向监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职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选举王慧娟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监事会
2022年6月15日
附件: 陈晓玲女士、王慧娟女士简历
陈晓玲,女,1991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历任英伦国际(英国)有限公司项目主管、三胞集团国际事务管理中心总监,现任南京新百战略运营管理部高级总监。陈晓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慧娟,女,1972年出生,硕士,曾任宏图高科旗下分子公司市场总监、副总经理,宏图高科总裁办主任、人力企管中心总经理、助理总裁,现任南京新百行政管理部总经理。王慧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0682证券简称:南京新百公告编号:临2022-042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京新百)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主要内容如下:
1、拟回购股份的用途:维护公司价值所需
2、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本次拟回购股份的金额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
3、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个月内;
4、回购价格:本次拟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81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150%。具体回购的价格将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回购计划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存在股东大会审议未通过回购方案议案的风险;
2、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所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可能产生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回购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回购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回购股份系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须,截至董事会通知发出前一交易日(2022年6月10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每股9.18元,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二条第二款、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条件。2022年6月1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全体董事出席本次董事会并逐项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本次董事会召开时间和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投资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予以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出售完毕,公司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出售股份将予以注销。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拟回购公司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期限、起止日期
1、本次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管理层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前10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上市公司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本次回购的价格
本次拟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81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150%。具体回购的价格将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六)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将使用自有资金,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
(七)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按照本次回购总金额上限1亿元及回购价格上限13.81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7,241,129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4%。按回购总金额下限5,000万元及回购价格上限13.81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3,620,564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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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全部实施完毕,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1亿元,回购价格上限13.81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7,241,129股,转为公司库存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4%。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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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全部实施完毕,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3.81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620,564股,转为公司库存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7%。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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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若公司回购股份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全部出售完毕,则公司总股本及股本结构不会发生变化;若公司回购股份未能在完成回购后3年内全部出售完毕,则剩余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则公司总股本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将相应减少。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偿债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总资产2,533,013.02万元,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1,718,369.74万元,2021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9,702.11万元。假设本次最高回购资金1亿元全部使用完毕,回购总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0.39%、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8%。
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本次回购所用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十)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规性、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等相关事项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须”回购股份,后续将按照有关规定,将用于二级市场出售。上述回购目的和回购用途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第二条相关规定,存在必要性。
3、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项。
(十一)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经公司自查,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无买卖本公司股份情况。
经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前述人员不存在与本次回购方案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在本次回购期间,前述人员不存在增减持计划。
(十二)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十三)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公司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回购的股份如未能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完成出售,未出售的股份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注销。
(十四)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如果后续涉及股份注销,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五)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公司本次回购股份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2、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
3、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回购的全部或部分工作;
4、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本回购计划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存在股东大会审议未通过回购方案议案的风险;
(二)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所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可能产生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三)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公司保证将在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如出现上述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公司将根据风险影响程度择机修订回购方案或终止实施。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15日
证券代码:600682 证券简称:南京新百 公告编号:2022-043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6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6月30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1号南京中心23楼多功能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6月30日
至2022年6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告信息。
2、特别决议议案:1.00-1.09、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00-1.09、2、3.0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到本公司或传真至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4、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六、其他事项
1、登记时间: 2022 年 6 月29日上午 10:00-11:30,下午 14:00-17:00
2、登记地点:南京市中山南路1号南京中心12楼董事会办公室
3、联系电话:025-84761643;传真:025-84724722
4、电子邮箱:irm@njxb.com
5、联系人:杨军、孙苏蕊
特此公告。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6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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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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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682证券简称:南京新百公告编号:临2022-044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6月1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 的议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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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15日
证券代码: 6006证券简称:南京新百 公告编号:临 2022-045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的情况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檀加敏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檀加敏先生因工作原因,特向公司监事会申请辞去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辞职后,檀加敏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由于檀加敏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不足三名,檀加敏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监事后生效。在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监事之前, 檀加敏先生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檀加敏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及监事会对檀加敏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22年6月14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选举王慧娟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
二、关于补选监事的情况
为保障公司监事会正常运转,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6月1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陈晓玲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陈晓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简历见附件。
该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6月15日
陈晓玲,女,1991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历任英伦国际(英国)有限公司项目主管、三胞集团国际事务管理中心总监,现任南京新百战略运营管理部高级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