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
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986 证券简称:宇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1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
披露公告
股东曾政寰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8,021,01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8.11%)的股东曾政寰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442,9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曾政寰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持股情况介绍
1、股东名称:曾政寰
2、股东持股情况:截止本公告日,曾政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为18,021,0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1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含因持有股份期间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数量和比例:拟减持数量不超过4,442,9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不超过股东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25%。若此期间,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减持股份的数量将按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决定,但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如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减持价格将按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三、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中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的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的股东曾政寰先生承诺:
1、自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现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亦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现已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2、本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现已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每年减持股份的数额不超过持有股份的25%,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本人任何时候拟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通过公司予以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进行减持。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3、本人将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股份锁定及减持;若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曾政寰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本次拟减持亦未违反上述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曾政寰先生将根据市场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以及实施过程中的具体减持时间、数量和价格。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2、曾政寰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在公司及其子公司任职,未参与公司的生产经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以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曾政寰先生承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出的相关承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后续出台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其他规定,也将严格遵照执行。
五、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86 证券简称:宇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2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股东倪毓蓓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9,738,7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38%)的股东倪毓蓓女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434,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倪毓蓓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持股情况介绍
1、股东名称:倪毓蓓
2、股东持股情况:截止本公告日,倪毓蓓女士持有公司股份为9,738,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含因持有股份期间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期间除外),即2022年7月7日至2023年1月6日。
5、减持数量和比例:拟减持数量不超过2,434,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不超过股东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25%。若此期间,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减持股份的数量将按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决定,但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如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减持价格将按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三、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中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的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的股东倪毓蓓承诺:
1、自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现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亦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现已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2、本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现已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每年减持股份的数额不超过持有股份的25%,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本人任何时候拟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通过公司予以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进行减持。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3、本人将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股份锁定及减持;若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倪毓蓓女士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本次拟减持亦未违反上述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倪毓蓓女士将根据市场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以及实施过程中的具体减持时间、数量和价格。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2、倪毓蓓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在公司及其子公司任职,未参与公司的生产经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以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倪毓蓓女士承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出的相关承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后续出台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其他规定,也将严格遵照执行。
五、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