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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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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61版)

2022-06-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1版)

(二)在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增加整体流动性、保障短期债务等方面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1、在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增加整体流动性、保障短期债务等方面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具体措施

针对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问题,公司拟采取一系列改善措施,加强财务管控力度,多种融资手段综合运用,保证公司运营所需的资金,降低资产负债率。

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的现金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根据上表,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在近三年逐步改善,不仅有效支持了日常的生产经营,也对债务偿还提供了一定的支持。

同时,公司过往的债务偿还主要依靠借款续期,未来还将通过拓宽银行融资渠道、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借款与增资支持、提升盈利能力等方式解决流动性风险,具体分析如下:

(1)通过关联方借款以及银行借款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借款总额共计18.92亿元,其中一年内应支付的银行借款共计12.76亿元,具体构成如下表:

公司期末货币资金余额为3.68 亿元,其中银行存款3.14亿元,为日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周转所需;其他货币资金0.54亿元,主要系用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存入的保证金。

针对一年内负债到期债务情况,公司已做好相应的资金筹集以偿还到期借款。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在各金融机构获取的尚未使用的授信额度共计15.83亿元,公司获取的授信额度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银行存款中可以自由使用的金额为29,436.76万元,各金融机构提供给公司的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为358,301.00万元,已使用授信额度为199,982.95万元,剩余额度158,318.05万元。其中,关联方金融机构山东重工财务公司提供给公司的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为237,500.00万元,已使用授信额度为128,256.25万元,剩余额度109,243.75万元。

关联方和非关联方合计剩余额度为158,318.05万元,剩余额度较为充分,可以满足公司的资金需求,未来一年内公司不存在流动性风险。

(2)加强销售回款措施,提升盈利能力

针对资产负债率高等问题,公司拟采取一系列改善措施:第一,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以“压缩应收账款、逾期账款,严控订单质态,确保公司正常运营”为底线,严格控制应收账款规模;并成立清算小组,由业务部门负责人牵头,督办清收应收账款,加快应收账款回笼,减少应收账款呆账、坏账率,提升公司流动性水平;第二,巩固维护现有优质客户的同时,协同集团内资源积极拓展毛利率较高、信用周期较短的海外客户,加强自身经营管理,提升盈利能力和回款能力。

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的应收账款、应收账款占资产总额比重的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通过以上举措的有效实施,截至2021年12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占总资产的比重从2019年末的81.33%降低至51.56%,应收账款回笼取得一定成效。

2020年以来,受全球新冠疫情和行业竞争加剧等影响,公司经营业绩持续下滑,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较为类似。未来,公司将加强国内外业务的拓展,优化产品结构和产品质量,聚焦目标市场,随着全球疫情影响的减弱及全球碳中和背景下燃油车的使用逐步减少,公司业绩将有较好的改善,具备持续盈利能力。

(3)通过借款续期、经营性现金流回流、公司控股股东现金增资等方式偿还借款

公司通过借款续期、经营性现金流产生的自有资金等方式偿还到期借款。

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于2022年1月18日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1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600万股新股。公司已于2022年2月15日收到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34,720,377.36元,上述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偿还银行借款,优化资产负债结构,进一步降低偿债风险,使得公司抗风险能力得到提升,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健康发展,使得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得到保证。公司目前不存在流动性风险,能够保障短期债务的偿付,相关债务的偿付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2、相关风险提示

(1)综上所述,公司依靠集团以及合作银行授信资金的大力支持,未来12个月不会出现到期无法偿债的流动性风险,但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面临较大的财务风险。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合并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94.71%、97.47%和97.19%,若不能继续通过实施股权融资降低资产负债率,未来资本结构不能得到持续改善,且公司的经营情况如果未能持续改善,公司将存在一定的债务偿付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2)近三年,公司应收账款规模较大,分别为40.24亿元、30.69亿元以及16.49亿元,且存在一定的逾期、诉讼情况。考虑公司较高的负债规模以及资产负债率情况,若公司的应收账款未能及时收回,将影响公司现金流,导致面临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问题5: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末账面货币资金同比减少30.87%,但利息收入同比增长311.15%。公司报告期内发生财务费用7,592.39万元,同比下降52.37%,现金折扣由正转负。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报告期内日均货币资金余额、存款利率水平、利息收入主要构成等方面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余额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2)报告期内现金折扣由正转负的原因,并结合交易对方情况,说明是否存在调节财务费用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对问题(2)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结合报告期内日均货币资金余额、存款利率水平、利息收入主要构成等方面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余额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2021年度、2020年度的日均货币资金余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公司2021年度、2020年度的利息收入主要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从上表所示,2021年日均货币资金余额较上年同期下降6,141.10万元,其中日均银行存款余额较上年同期减少8,577.40万元,日均其他货币资金较上年同期增加2,436.30万元。2021年整体利息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638.25万元,其中: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减少47.48万元,与货币资金中银行存款余额变动趋势一致;利息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1)公司本期因保证金日均存款增加影响利息收入增加159.07万元;(2)收客户逾期款利息收入影响增加392.38万元;(3)执行新收入准则考虑重大融资成分影响利息收入增加1,134.27万元。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收入准则应用指南对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判断及处理标准,根据对时间间隔超过1年的明确认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间隔超过一年的分期付款合同确认为具有重大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现销价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分期收款期限和公司平均融资成本率4.75%进行折算,合同金额与现销价格差异作为“未实现融资收益”,该“未实现融资收益”在未来收款期间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2021年公司根据摊余成本(未归还本金)和实际利率计算本年度的未实现融资收益额,确认“财务费用-利息收入”,影响本期利息收入增加。

综上所述,公司存款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余额变动趋势是一致的,利息收入增加主要为2020年执行新收入准则考虑重大融资成分影响本期增加利息收入,公司利息收入的确认是合理的。

(二)报告期内现金折扣由正转负的原因,并结合交易对方情况,说明是否存在调节财务费用的情形

2020年度,公司财务费用现金折扣为正,主要为公司与客户签订提前收款协议提前收取部分购车款所致。其中,为加强应收账款回款,改善公司资金流情况,降低公司融资规模,2020年11月亚星客车与扬州市华进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扬州市国有企业,以下简称“扬州市华进交通”)签订提前回款协议,提前结算公司与扬州市华进交通于2015-2018年签订的《车辆采购合同》中约定的应于2022年1月至2026年1月支付的购车款共计18,911.90万元,同时就该笔款项按照6%的利率给予扬州市华进交通现金折扣金额共计2,493.90万元,公司实际收款16,418.00万元。

2021年度,公司未与客户签订提前收款协议提前收取购车款,财务费用现金折扣主要为部分供应商为加快货款回收,因采购合同一般约定为支付供应商6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在公司以电汇方式支付货款时供应商给予公司的现金折扣,利率约按照5%计算,因此2021年度现金折扣为负数。

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年审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财务费用现金折扣明细表,分析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财务费用现金折扣变化的具体原因,结合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分析相关变化差异的合理性;

(2)检查与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并核查现金折扣协议,评价现金折扣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获取公司银行账户的银行流水信息,检查银行付款记录并与账面进行核对;

(3)向供应商函证期末应付账款余额,分析现金折扣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以及商业合理性。

2、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公司报告期内现金折扣由正转负的原因是合理的,不存在调节财务费用的情形。

特此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二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