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
工作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32 证券简称:未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1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
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2】0282号,以下简称“《工作函》”),《工作函》要求公司在5个交易日内回复。
公司收到《工作函》后,针对《工作函》涉及的相关事项和问题,积极组织有关各方进行落实和回复工作。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已于2022年5月10日、2022年5月17日、2022年5月24日、2022年5月31日、2022年6月8日披露了延期回复《工作函》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012、2022-013、2022-014、2022-017、2022-019号公告。
公司尚未完全核实《工作函》中提及的相关情况,为确保回复内容及后续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工作函》回复的截止日期顺延5个交易日至2022年6月21日。公司将积极协调各方推进《工作函》的回复工作,尽快完成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目前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市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532 证券简称:未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2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
解除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获悉,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解除对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晶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晶茨”)持有公司48,237,90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35%)的司法轮候冻结,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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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晶茨所持公司股份因涉诉事项被司法轮候冻结,具体详见公司2018-009号、2018-030号、2018-054号、2018-071号、2019-007号以及2019-025号公告。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相关股份的冻结及解除冻结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