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香港孙公司设立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4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香港孙公司设立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议案》,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荣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荣太”)拟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公告号:2021-076)、《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孙公司的公告》(公告号:2021-079)。
近日,公司完成了香港孙公司的设立事宜,相关登记如下:
公司名称:荣太(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RongTai(HK)Holding Limited
注册登记号:3102629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Room 06,13A/F.,South Tower,World Finance Center, Harbour City,17 Canton Road, Tsim Sha Tsui, Kowloon, Hong Kong
注册资本:10,054,200美元
股权结构:上海荣太100.00%股权
营业范围:远洋运输远洋货运,仓储,报关,等一系列供应链管理服务,对外投资。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15日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3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6月1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江阴市镇澄路2608号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胡震先生主持,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参加了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袁建军先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公司 2021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对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股份进行回购注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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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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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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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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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1-7、9、10、13是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2、议案8、11、12是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议案7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胡震、卜春华、江阴振江朗维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
律师:雷富阳 罗苏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5日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5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
注册资本的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理由
鉴于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徐小龙、易青春和贺欣3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徐小龙、易青春和贺欣3人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的但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5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将由 125,631,400 股减少至 125,581,400 股。
具体内容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股份进行回购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36)。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2022 年 6 月 15 日)起 45 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具体要求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地址:江苏江阴市镇澄路 2608 号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2、申报时间:2022年6月15日起45天内9:00-12:00;13:00-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袁建军
4、联系电话:0510-86605508
5、邮箱:jznee@zjavim.com
6、邮寄地址:江苏江阴市镇澄路 2608 号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7、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