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被动减持计划
期限届满暨实施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2-045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被动减持计划
期限届满暨实施进展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何巧女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对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何巧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被动减持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被动减持计划”)进行了披露。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被动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被动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被动减持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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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何巧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被动减持的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取得的股份,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部分价格区间为2.12元一3.15元。
2、自2021年12月28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来,何巧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被动减持比例为1.6622%。
二、股东本次被动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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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自2021年12月28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来,何巧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唐凯先生持有的107,170,106股股份被司法拍卖,其中84,370,106股已完成过户登记。
三、其他情况说明
1、何巧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及实施严格遵守了《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为质权人对何巧女女士及唐凯先生质押的部分股份进行违约处置导致的被动减持,本次减持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其相关承诺的情况。本次被动减持股份比例较小,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直接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何巧女女士正在与质权人沟通商讨股票质押借款相关问题的解决措施,但不排除后续可能继续被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公司于2022年5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被动减持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表》。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