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新增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合作协议,自2022年6月21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事宜请遵从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现具体公告如下:
一、新增销售基金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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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提示
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74
网站:www.nbcb.com.cn
2、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095-561
网站:www.cib-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过往业绩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