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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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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22-06-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5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6月13日在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融科望京中心A座11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6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金建林、刘根钰、彭琳明、滕松林、雷涛,独立董事唐文忠、李晓东、王建新以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袁隽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按法定程序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经公司股东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袁隽、金建林、刘根钰、彭琳明、滕松林、雷涛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就任前,原非独立董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义务和职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按法定程序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经公司股东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选举罗建钢、杨文川、王帅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原独立董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等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会同意于2022年6月30日(星期四)下午14:00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45)。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5日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6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6月13日在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融科望京中心A 座11 层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6月10日以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监事聂俊平、张欣以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聂俊平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按法定程序开展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经股东提名,公司监事会审查,同意选举聂俊平、张欣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就任前,原非职工代表监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6月15日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7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法定程序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征询公司相关股东建议,公司拟选举袁隽先生、金建林先生、刘根钰先生、彭琳明先生、滕松林先生、雷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拟选举罗建钢先生、杨文川先生、王帅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查后,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中,罗建钢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杨文川先生、罗建钢先生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王帅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王帅女士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有关规定,董事选举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董事侯选人选举通过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换届选举的提名程序、表决程序及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审查,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其他说明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前,原董事会全体董事需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与职责,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唐文忠先生、王建新先生、李晓东先生在新一届董事会成立后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亦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截止本公告日,唐文忠先生、王建新先生、李晓东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公司对其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和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5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袁隽先生

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996年7月至1999年9月任原电子工业部(信息产业部)信息化工程总体研究中心网络系统部主任;1999年10月至2015年12月历任直真节点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董事;2008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袁隽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197,6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57%,与公司股东王飞雪、股东及董事金建林为一致行动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袁隽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要求的禁止任职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金建林先生

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香港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1988年7月至1996年5月、1999年1月至1999年4月就职于上海贝尔电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1996年6月至1998年12月就职于北京贝尔通信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先后担任技术工程部经理、北京贝尔实验室(研发中心)主任等职务;1999年5月至2001年4月任上海贝尔阿尔卡特移动通信系统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负责人;2001年5月至2015年12月先后任直真节点总经理、董事、董事长;2008年11月至2021年11月任公司总经理;2008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金建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2,778,8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90%,与公司股东王飞雪、股东及董事袁隽为一致行动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金建林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要求的禁止任职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刘根钰先生

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2017年6月30日至2022年5月10日任中国核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00611.hk)副主席、执行董事;2022年5月10日至今任中国核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00611.hk)执行董事、联席行政总裁。2018年2月28日至今任中国博奇环保(控股)有限公司(02377.hk)独立非执行董事。2020年12月7日至今任协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00451.hk)副主席、执行董事。2021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

刘根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刘根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要求的禁止任职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彭琳明先生

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1985年7月至2005年10月历任上海贝尔电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生产部副经理、多媒体终端事业部总经理、光通信事业部总经理和副总裁;2005年10月至2008年5月任上海富欣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副总裁;2005年10月至2017年11月担任贝曼元脉董事;2008年10月至2015年12月任直真节点董事;2008年1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

彭琳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50,2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9%,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彭琳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要求的禁止任职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滕松林先生

195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2002年5月至2015年6月历任上海贝尔阿尔卡特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高级副总裁、执行副总裁;2014年9月至2015年5月兼任上海贝尔信息产品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7月至2021年11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11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2016年1月25日至今任公司董事。

滕松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滕松林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要求的禁止任职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雷涛先生

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拥有15年以上的通信运营商市场工作经验。2008年加入公司,曾先后担任事业群总经理、业务群副总经理,2019年1月至今任公司业务群总经理。2020年11月23日至今任上海悍兴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雷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雷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要求的禁止任职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罗建钢先生

196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经济学博士,硕士生导师,高级会计师,研究员。历任湖南省财政厅行财处干部,综合组长,湖南省财政厅科长,湖南省清产核资产办公室副主任、湖南省国有资产管理局统计评价处处长,湖南财信控股公司副总经理,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财政历史研究室、综合政策研究室主任,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宏观经济中心主任,现任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研究所副所长、北京亚太财科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曾兼任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凯金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深圳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罗建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条所列情形,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杨文川先生

1970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2000年11月至今,任北京邮电大学教师;2008年11月至今,任北京邮电大学教授;2016年3月至今,任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2月至今,任天元莱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杨文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杨文川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要求的禁止任职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王帅女士

1984年10月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副研究员。2012年9月至2021年1月,任中关村智慧城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副秘书长;2015年10月至2019年8月,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计算机学院助理研究员、硕导;2019年8月至今,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前沿科学技术创新研究院助理研究员、硕导;2021年1月至今,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鹰潭研究院副院长。

王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帅女士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要求的禁止任职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8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法定程序开展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2022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股东提名,公司监事会审查,同意选举聂俊平女士、张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有关规定,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选举通过后,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未担任公司监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且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前,原监事会全体监事仍将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义务和职责。

公司对第四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6月15日

附件: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聂俊平女士

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1年9月至2008年3月历任上海直真节点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测试部经理、质量部经理;2008年4月至2011年2月任直真节点上海分公司质量部经理;2011年3月至今任公司质量总监,2015年1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聂俊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要求的禁止任职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张欣先生

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2010年7月至2015年5月历任国投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析员、投资经理、副总裁;2015年5月至2019年12月历任中移国投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执行董事;2020年1月至今任国投招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9年9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张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要求的禁止任职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9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袁隽现就提名罗建钢为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提名人已经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袁隽

2022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0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袁隽现就提名杨文川为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提名人已经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袁隽

2022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1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袁隽现就提名王帅为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证书。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提名人已经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袁隽

2022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2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罗建钢,作为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罗建钢

2022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3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杨文川,作为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下转1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