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788 证券简称:光大证券 公告编号:2022-023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6月1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静安国际广场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及议案表决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刘秋明先生主持会议。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12人;
2、公司在任监事8人,出席8人;
3、公司副总裁兼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董事会秘书朱勤女士出席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全部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审议关于选举赵陵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审议关于选举梁毅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审议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审议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审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审议公司2022年度自营业务规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审议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连)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公司对外捐赠专项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8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姚磊、顾仲谋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5日
证券代码:601788 股票简称:光大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2-024
H股代码:6178 H股简称:光大证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6月14日下午15:30以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3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3人。全体董事以视频方式参会。公司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的规定。
公司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赵陵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和召集人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与稽核委员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更名及职责修订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名称和职责修订需待《公司章程》经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风险偏好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
1.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境内外部审计机构,负责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等提供相关的境内审计服务。
2.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境外外部审计机构,负责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提供相关的境外审计及审阅服务。
3.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市场原则确定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合同。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租北京光大大厦办公场地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陵先生、刘秋明先生、宋炳方先生、付建平先生、蔡敏男先生、陈明坚先生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5日
证券代码:601788 股票简称:光大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2-025
H股代码:6178 H股简称:光大证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6月14日下午4:30以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9人。全体监事以视频方式参会。吴春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监事会的规定。本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公司监事经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梁毅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长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治理监督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6月15日
证券代码:601788 股票简称:光大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2-026
H股代码:6178 H股简称:光大证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监事长履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选举赵陵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选举梁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选举赵陵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并补选其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和召集人;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选举梁毅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长,并补选其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治理监督委员会委员。
根据《证券法》(2019年修订)、《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5号)等相关规定,赵陵先生和梁毅先生的上述任职自2022年6月14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5日
证券代码:601788 股票简称:光大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2-027
H股代码:6178 H股简称:光大证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履行职责,顺利进行了公司2021年度的相关审计和审阅工作。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基本信息。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1年末拥有合伙人203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1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1604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3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安永华明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47.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45.89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1.46亿元)。2020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00家,收费总额人民币8.24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两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十三人。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2.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香港)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安永香港自1976 年起在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安永香港自成立之日起即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与安永华明一样是独立的法律实体。
自2019年10月1日起,安永香港根据香港《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安永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和日本金融厅(Japanese 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自2020年起,香港财务汇报局对作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安永香港每年进行检查,而在此之前则由香港会计师公会每年对安永香港进行同类的独立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安永香港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陈奇先生,于2009年取得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并于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相关业务服务。陈奇先生自200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并于2020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陈奇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2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魏欢欢女士,于2012年取得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并于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相关业务服务。魏欢欢女士自2009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并于2021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魏欢欢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2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作为项目经理),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朱宝钦先生,于2006年取得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并于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相关业务服务。朱宝钦先生自200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并于2019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朱宝钦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公司系A+H股上市公司,根据境内外监管要求,安永华明和安永香港将分别负责就公司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提供相关审计服务及审阅服务。预计2022年度本公司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等费用共计418万元,与上年度一致。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按照市场原则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合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与稽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与稽核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相关的境内外审计服务;
2.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服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5日
证券代码:601788 股票简称:光大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2-028
H股代码:6178 H股简称:光大证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6月1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根据《证券法》《国务院关于调整适用在境外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期限等事项规定的批复》《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等,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并相应修改公司董事会审计与稽核委员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名称及职责。具体修订情况请见附件修订对照表。
除上述修订外,本公司现行《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件:修订对照表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5日
附件: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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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11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