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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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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29版)

公司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而转出。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入产生的固定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入产生的无形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3.2、负债情况

(4)相关资产是否存在减值情形及减值准备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入产生各项无形资产一软件技术及著作权36,308.77万元,累计摊销14,393.08万元,累计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13,476.40万元,其中2020年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8,873.64万元,2021年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4,602.76万元。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入产生的固定资产未出现减值迹象,未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为了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1年年末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2020年和2021年末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进行了全面盘点、清查。在盘点、清查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目前的行业变化情况、业绩变化情况、公司经营战略调整情况,遵循审慎性原则进行分析和测试,决定2020年、2021年末对出现资产减值迹象的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说明如下:

自2020年度开始,公司外部经济环境、政策导向和自身的产品研发战略都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导致募投项目所形成的无形资产部分存在减值,具体包括:

① 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在全球范围内突然爆发且在2021年也不断出现反复,从而使税务领域涌现了大量非接触式的智能化服务需求,大大加快了税收征管服务数字化的进程,使用智能设备办理税费业务的用户量剧增;公司调整产品研发战略,全面转向全渠道智能服务应用软件的研发。加之人工智能技术不断迭代发展,公司早先在旧有技术框架下开发出来的一部分金税和金财板块的产品在功能、性能、用户体验层面上难以满足现有产业的升级要求,原有产品需要换代。

② 互联网平台商紧抓非接触式带来的数字化生活与办公场景,用户规模不断增加,技术体验变化加快,导致一部分原外购的软件开发工具和公司自研产品难以满足公司和客户快速增长的需求,因此公司只能停止使用以前年度所外购的第三方产品研发支撑工具和办公工具,转为使用开放成熟的平台,导致相关工具和软件失去价值复用空间。

③ 税务机关机构调整合并后,征管等业务系统的技术路线均按照合并要求陆续开展了重大改造,自2020年起原国税或地税的单边系统已基本停止使用,公司所研发的部分原有的单边软件设计无法满足国地税合并后政策、组织架构以及功能变化的体系需求,无法再进行复用。

④ 受国际局势、网络安全环境等影响,国家连续出台一系列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强化数据安全、监管与隐私保护,对所有互联网政务服务产品提出了高标准严要求,公司一部分早先所研发的产品中的安全设计难以达到高等级安全要求,而安全体系属于软件设计中侵入性大、联动性高的基础层,难以通过小规模优化改造实现安全体系提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中“第五条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二)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四)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五)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规定,结合上述外部环境和内部战略的变化,2020年和2021年末,公司判断无形资产中的一部分项目存在较大的减值迹象,并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

计提减值的此批无形资产均属于互联网财税板块,系通过内部研发和外购两方面形成,其可收回金额确认过程如下:

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A.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的规定,在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置费用后的净额时,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① 应当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

② 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应当按照该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确定,资产的市场价格通常应当根据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

③ 在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情况下,应当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该净额可以参考同行业类似资产的最近交易价格或者结果进行估计;

④ 按照上述规定仍然无法可靠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以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其可收回金额。

B.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规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综合考虑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使用寿命和折现率等因素。由于公司对此批无形资产没有对外出售意图,不存在销售协议价格;且在公开市场上难以找寻与此批无形资产相同和相类似的交易案例等。当不存在相关活跃市场或者缺乏相关市场信息时,可以由公司以市场参与者的身份,对无形资产的运营作出合理性决策,采用收益法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

基于公司对无形资产预计的使用安排、经营规划及盈利预测,假设相关经营情况继续保持,且公司处于行业正常经营管理能力水平,通常认为无形资产的预计未来净现金流量现值与公允价值并不存在明显差异,故从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孰高的原则,本次以无形资产预计未来净现金流量现值作为无形资产的可回收金额。无形资产预计未来净现金流量现值的测算采用收益法。本次无形资产预计未来产生的现金流量现值为方欣资产组现金流估值扣除可辨认资产的价值。

综上,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和公司财务规章制度的规定,依据谨慎性原则,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无形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充分的评估、测试和分析。并根据测试和分析的结果予以判断,对已经发生了减值的资产,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以前年度及2021年末,公司均是严格按照相应的规定与标准对各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及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因此,以前期间及当期前述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具备充分性及合理性。

会计师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和评价了公司与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相关内控制度的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了解公司关于无形资产减值的判断迹象及标准,并分析相关迹象是否合理;复核公司对无形资产减值测试过程,检查减值计提依据、方法等是否充分合理,判断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重大资产减值的计提是否经过恰当的审批。

3、对于外部专家的工作,评价专家是否具有实现审计目的所必需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对专家的评估方法和关键指标等进行复核,评价其合理性。

基于上述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公司对募投项目相关资产已计提充分的减值准备。

问题5:

年报显示,(1)报告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为8,810.61万元,主要由可抵扣亏损产生;(2)公司2019年、2020年、2021年均亏损。

请上市公司:(1)请详细说明各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项目的确认计算过程,金额与相关会计科目的勾稽关系、会计处理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并说明是否存在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请说明可弥补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标准,结合相关亏损主体的历史和预计经营状况,说明是否存在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未弥补亏损,相应递延所得税资产是否存在减值的风险。

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1)请详细说明各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项目的确认计算过程,金额与相关会计科目的勾稽关系、会计处理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并说明是否存在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1.1、各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项目的确认计算过程

单位:万元

1.2、金额与相关会计科目的勾稽关系

勾稽关系1:期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8,876.51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6,792.59万元,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280.14万元,各项信用减值准备合计15,949.24万元。扣除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坏账准备504.51万元后,与上述递延所得税资产一信用减值准备计提的税基金额一致。

勾稽关系2:期末存货跌价准备2,391.86万元,合同资产减值准备85.70万元,合计2,477.56万元,与上述递延所得税资产一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税基金额一致。

勾稽关系3:期末其他权益工具公允价值变动7,758.70万元,扣除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1,401万元后,与上述递延所得税资产一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计提的税基金额一致。

勾稽关系4:上述递延所得税资产一可弥补亏损来源于公司子公司方欣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金财数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财数据”),2家公司均为高新技术企业。期末,经公司预测,未来10年内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47,424.23万元,公司以此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一可弥补亏损。

勾稽关系5:递延所得税资产一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来自于热处理板块江苏丰东热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宝华威热处理设备有限公司与板块内的控股子公司、合营企业发生内部交易产生。具体业务主要包括江苏丰东热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宝华威销售热处理设备给子公司,子公司形成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内部利润待采购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后转回;江苏丰东热技术有限公司的子公司盐城丰东特种炉业有限公司销售炉壳给江苏丰东热技术有限公司,内部利润待江苏丰东热技术有限公司对外销售后实现;江苏丰东热技术有限公司销售厂房、土地、设备给合营企业作为固定资产,此部分按照股权比例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待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后转回。具体金额如下表:

单位:万元

勾稽关系6:上述递延所得税资产一其他主要为:(1)由政府补助产生的应纳税所得额暂时性差异1,979.60万元;(2)因执行新租赁准则产生税法确认租赁费用与会计确认租赁费用的纳税所得额暂时性差异100.54万元;(4)其他应纳税所得额暂时性差异145.53万元。

1.3、未来期间是否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公司根据资产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包括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按集团内各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公司母公司金财互联股份有限公司因属于管理分部性质,日常经营不会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因此不确认任何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余集团内各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如果预计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冲减原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请说明可弥补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标准,结合相关亏损主体的历史和预计经营状况,说明是否存在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未弥补亏损,相应递延所得税资产是否存在减值的风险

2.1、可弥补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标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所得税》第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公司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2、相关亏损主体的历史和预计经营状况

2020年以来,受新冠疫情及国家宏观政策调控的影响,方欣科技(含金财数据)的经营状况未达预期,2020年及2021年利润均为负数。但从变化情况而言,2021年方欣科技(含金财数据)净利润比2020年增加18,683.22万元,亏损减少了32.57%,利润情况已有较大改善。

结合方欣科技的历史经营情况、目前的业务开展情况和在手订单情况等,公司进行了谨慎的盈利预测:预计2026年底前,方欣科技实现盈利超过可抵扣亏损,预期可抵扣亏损可以得到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予以抵补。

2.3、对是否存在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未弥补亏损的说明

可弥补亏损来源于公司子公司方欣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金财数据。公司从经营数据分析、未来业务发展和费用节约三方面对未来期间公司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抵扣可弥补亏损进行了评估。

2.3.1、经营数据分析

方欣科技(含金财数据)在2021年总体上仍延续了2020所面临的政策环境与疫情反复等经营压力影响,导致经营数据表现不理想。但总体上经营数据已经呈现扭转趋势,营业收入同比增加了6.72%,特别是作为战略发展业务的企业云服务业务相比2019年增长了29.19%;经营直接成本也得到了有效控制,同比减少了4.68%。

从成本上分析,无形资产摊销及固定资产折旧偏高是2021年业绩亏损的主要原因,影响当期毛利率的27.30%,由于前期阶段性研发投入随着募投项目终止而结束,未来无形资产摊销也将逐年下降。

2.3.2、未来业务发展

2022年,方欣科技(含金财数据)将基于2020年与2021年所形成的研发成果,按照既定主营业务、战略业务、种子业务的发展策略,进一步聚焦业务主线并加强成本管控,并将成长周期长的非核心业务进行处置以进一步提升业务专注度及市场竞争力,目前已完成的广东龙达财税服务有限公司、广州金财数字服务有限公司的股权处置即属于前述发展策略的具体举措之一。

作为主营业务的电子税务收入基本平稳,公司也有较好的竞争优势可保证收入水平,未来通过进一步加强内部经营管理即可提升经营收益,预计2022年毛利率可提升8%左右。

作为战略发展业务的企业云服务则仍然呈现较好的上升趋势,且直接经营成本并未随着收入提升而增加,体现出线上服务的成本优势,预计未来通过进一步开拓线上销售和线上服务能力,可继续实现低成本增长换取高收入回报。报告期后,方欣科技已经先后中标了永辉超市(零售行业)、韵通外贸(跨境电商)、国电投(智慧能源)、中国中药(生物医药)等业界龙头样板客户,前期阶段性的研发投入已经初见成效。未来随着深化征管改革、数字发票等政策下,企业数字化会被政务数字化改革所倒逼,企业财税云服务市场的空间预计到2023年会进入爆发式增长,方欣科技将依托近几年的前瞻性研发投入,紧抓市场机遇、抢占市场空间。

而作为种子业务的征纳互动业务属于“产品+运营”类的服务模式,报告期内主要处于投入阶段,目前也已经形成一定规模的市场占有率,未来项目陆续进入运维期后,通过落实运营服务可实现相对稳定的服务收益。

其他业务收入方面,将闲置的房产出租,预计2022年度将取得约220.00万元的租金收入。

2.3.3、未来费用支出变化

2022年方欣科技(含金财数据)的费用支出计划做如下调整:强化落实经营单元责任制,控制预算与费用进度,确保收入与业绩考核紧密挂钩并实时兑现;强化经营过程化管理,控制人才结构与人才梯队合理性,避免结构性臃肿消耗成本费用;加大合作伙伴与投后管理,降低不合理管理费用。

综上所述,虽然公司目前存在亏损情况,但由于可抵扣亏损可以在一个相对较长的时间内结转(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随着公司各项经营发展策略的落实,公司预计未来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来抵扣可抵扣亏损。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所得税》第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公司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相应递延所得税资产不存在减值的风险。

会计师核查意见:

针对递延所得税资产,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管理层关于递延所得税资产相关内部控制和评估流程;

2、获取公司与可抵扣亏损相关的所得税汇算清缴资料,并进行复核;

3、考虑管理层所作预测结果的历史准确性,并评价管理层对包括收入增长率和毛利率在内的关键假设指标的选择是否有管理层偏向的迹象;

4、检查财务报表中有关估计已确认和未确认与可抵扣亏损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时所作判断的披露。

基于上述审计程序,我们认为(1)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对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判断是可接受的。(2)公司对可弥补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标准、相关亏损主体的历史和预计经营情况的描述符合实际情况,未发现与我们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公司对未来能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未弥补亏损的判断是可接受的,未发现相应递延所得税资产存在减值的风险。

问题6:

年报显示,报告期研发人员数量为723人,同比下降34.98%,变化原因为随着公司新产品的推广验证,得到试点用户的认可,公司开始优化人员结构,加大市场和营销人员,控制减少研发人员数量,引进研发的关键性人才。

请上市公司:(1)补充说明减少的研发人员的具体工作安排,大幅减少研发人员对公司研发能力、产品开发、生产经营的具体影响,是否与同行业公司存在重大差异;(2)结合研发人员变化数量、人均薪酬等,说明变化情况对公司成本与期间费用的具体影响。

请会计师对事项(2)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1)补充说明减少的研发人员的具体工作安排,大幅减少研发人员对公司研发能力、产品开发、生产经营的具体影响,是否与同行业公司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末,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723人,其中热处理板块研发人员254人,互联网财税板块研发人员469人。与2020年末相比,热处理板块研发人员增加48人,增长了23.30%,互联网财税板块人员减少437人,减少了48.23%。因此,报告期研发人员数量减少主要为互联网财税板块研发人员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1、研发人员的具体工作安排

2021年初,公司整体产品技术积累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工作重点聚焦转入相关成果的推广、支持和服务工作。其中:公司研发的部分产品成果因为政策环境等变化,市场需求变化或见效周期拉长,从改善公司经营局面出发,对相关产品成果进行关停并转,涉及的研发人员也进行了内部转岗或优化离职;具有推广前景的产品成果,公司进行业务聚焦并加大推广力度,为保障客户体验,提升客户的技术支持和运维服务质量,公司根据推广进度分批对中低层次产研人员进行转岗。上述互联网财税板块人员减少437人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1.1、转岗为技术服务161人:主要为保障项目的技术支持水平和运维服务质量,鼓励产研人员转岗到技术支持和运维服务岗位,发挥其专业技术能力;

1.1.2、转岗为售前方案设计17人:主要为加强市场销售,鼓励产研人员转岗售前方案设计,发挥其熟悉产品价值与特性的优势;

1.1.3、优化离职259人:主要是因为产品线被关停并转,为精简机构、减少费用支出,部分绩效排名较后的研发人员主动离职或进行裁减优化。

1.2、研发人员减少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研发人员变动共计437人,其中:核心人员基本调岗至主营产品线任职,2021年末的核心研发人员与2020年末的核心研发人员人数基本一致;转岗到技术支持和运维服务的研发人员,主要以初中级工程师为主,对公司研发能力、产品开发能力并未构成影响;因为产品进一步聚焦,离职或劝退部分研发人员有助于优化公司成本结构、改善公司现金流,因此对公司生产经营并无负面影响。

前述调整主要于2021年第三、四季度根据产品市场推广进度逐步开展,调整过程保证了各岗位人员的比例稳定,调整人员分布在不同岗位、不同职级,对公司人才结构比例并未造成负面影响;调岗过程中,基本按照岗位匹配能力来进行调整,因而对人均薪酬水平变化所造成影响较低;相关产研人员进入到售前与方案、技术支持和运维服务等岗位后,其对产品的业务流程、功能使用、技术实现等专业技术能力积累,有效支持了销售领域的方案咨询、售前投标和技术服务领域的技术支持和运维服务等工作的开展。

1.3、与同行业公司研发人员对比情况

前述产研人员调整完成后,公司因开展募投项目而阶段性提升产研人员的比例回落到历史正常水平,但因同行业间业务也存在研发、交付、售后等迭代周期不同的差异,因此具体人数和增减幅度上缺乏可比性。

同行业可比公司研发人员占比情况比较:

由上表可见,2021年度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研发人员占比情况,与本公司基本接近;公司产研人员的比例回落到历史正常水平后,仍保有正常经营所需的研发人员规模。

(2)结合研发人员变化数量、人均薪酬等,说明变化情况对公司成本与期间费用的具体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人员变化数量和人均薪酬情况如下:

2.1、热处理板块:研发人员数量略有增加,人均薪酬基本持平,研发人员的增加导致研发费用一人力成本增加约600万元,占热处理板块2021年度营业成本及期间费用的1.00%,影响较小。

2.2、互联网财税板块:由于2021年是公司产品技术积累阶段性成果转化市场推广的关键一年,研发人员存在437名转岗和优化的调整,导致研发人员年初和年末的数量变动较大(参见问题6(1)公司回复中关于研发人员的调整说明)。其中,除259名人员为离职优化外,其余均属于按岗位能力匹配度的内部流动。研发人员人均薪酬基本没有变化。研发人员调整合计减少当期成本费用250万元,占互联网财税板块2021年度营业成本及期间费用的0.46 %,影响甚微,具体影响情况如下:

2.2.1、研发人力费用同比减少约2,400万元,主要系2021年产研人员的优化离职和转岗技术支持和运维服务等所致,其中转岗影响约1,800万元。

2.2.2、营业人力成本:因转岗(技术支持和运维服务相关岗位)导致人力成本从研发费用转入营业成本约1,600万元。

2.2.3、销售人力费用:因转岗(售前与方案相关岗位)导致人力成本从研发费用转入销售费用约200万元。

2.2.4、管理人力费用:因人员优化的离职补偿金增加350多万元。

会计师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和评价了公司与职工薪酬相关内控制度的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比较公司员工人数的变动情况,检查公司各部门各月工资费用的发生额是否有异常波动,对变动查明波动原因是否合理;

3、比较本期与上期工资费用总额,要求公司解释其增减变动原因;

4、结合员工社保险缴纳情况,明确公司员工范围,检查是否与关联公司员工工资混淆列支;

5、检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计提是否正确,依据是否充分,分配方法与上年是否一致。

基于上述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公司对因研发人员数量变化、人均薪酬等变化对公司成本与期间费用的影响的说明符合实际情况,未发现与我们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

问题7:

年报显示,你公司存在15项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请上市公司补充说明上述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具体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1)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具体会计处理

1.1、科目设置。(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本科目核算本公司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下设二级明细①“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一成本”和②“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一公允价值变动”。(2)“其他综合收益一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本科目核算本公司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与账面余额的差额。

1.2、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初始计量。本公司取得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初始成本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取得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交易费用计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初始确认金额。取得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不构成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初始确认金额。

1.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后续计量。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除了获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和损失(包括汇兑损益)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后续不再转入当期损益。当其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确认非交易性权益工具的依据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满足下列条件,企业可以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但是企业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除外。

2.1、满足新金融工具准则中对于权益工具的定义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下,企业应当将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权益工具:

2.1.1、该金融工具应当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2.1.2、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如为非衍生工具,该金融工具应当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企业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企业自身权益工具不包括应按照本准则第三章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也不包括本身就要求在未来收取或交付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合同。

2.2、持有意图为非交易性

新金融资产准则规定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满足下列条件的,表明企业持有该金融资产或承担该金融负债的目的是非交易性的:

2.2.1、取得相关金融资产或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不是为了近期出售或回购。

2.2.2、相关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不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没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

2.2.3、相关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不属于衍生工具。

2.3、不是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

本公司期末在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内列示的投资在被投资单位均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管理层对这些投资的持有目的不是为了近期出售或回购,因此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列示。

上述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具体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会计师核查意见:

针对金财互联上述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我们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获取并复核了公司其他权益工具分类明细,与被审计单位讨论以确定划分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金融资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与上年明细项目进行比较,确定与上年分类相同。

2、确定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计价是否正确:

(1)复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计价方法,检查其是否按公允价值计量,前后期是否一致,公允价值取得依据是否充分。

(2)重新计算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3)复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价值计量是否正确,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基于上述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公司对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