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002657 证券简称:中科金财 公告编号:2022-031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科金财”)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对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283号),公司就问询函所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回复说明,年审会计师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或“年审会计师”)就关注事项发表专项意见,现公告如下:
1、年报显示,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06亿元,同比下降8.6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为-8,099.52万元,同比下降97.7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8亿元,同比下降692.23%。你公司分季度财务指标中第一季度至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2.67亿元、2.92亿元、3.65亿元、6.82亿元,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2,189.73万元、-995.45万元、-2,823.24万元、-2,091.09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83亿元、-8,481.55万元、-1,551.07万元、1.95亿元。分客户所处行业角度,你公司金融、政府与公共事业、企业业务毛利率17.73%、16.21%、21.37%,同比减少0.73%、减少1.36%、增长11.99%。分产品角度,你公司金融科技综合服务、数据中心综合服务业务毛利率19.71%、18.22%,同比增长1.27%、5.92%。
(1)请结合你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毛利率水平、行业情况、市场地位、主要客户变化情况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详细说明你公司2021年度扣非后净利润大幅下降的原因,与营业收入变动不匹配的原因,并结合上述事项及你公司资产结构、偿债能力等,说明你公司连续五年扣非后净利润为负的原因,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是否触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规定的应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请结合销售模式、信用政策、主要客户回款情况等,说明你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下滑的原因,报告期各季度财务数据波动较大的原因,并说明各季度扣非后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变动不匹配的原因。
(3)请你公司结合公司产品竞争力、行业发展状况、收入成本构成及变动等说明公司产品毛利率大幅波动的原因,并结合业务模式和业务开展情况,说明上述产品毛利率变动是否处于行业合理水平,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补充说明你公司毛利率整体水平在提升的情况下,扣非后净利润下降幅度远高于营业收入下降幅度的合理性。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说明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否恰当,是否识别出重大经营亏损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审计程序是否充分、恰当、有针对性,审计意见是否审慎。
公司回复:
(1)请结合你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毛利率水平、行业情况、市场地位、主要客户变化情况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详细说明你公司2021年度扣非后净利润大幅下降的原因,与营业收入变动不匹配的原因,并结合上述事项及你公司资产结构、偿债能力等,说明你公司连续五年扣非后净利润为负的原因,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是否触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规定的应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公司行业情况、市场地位、生产经营情况、主要客户变化情况、毛利率水平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一)行业情况
公司所处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十四五”期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将继续成为数字经济的支柱产业。根据工信部统计数据,2021年,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实现全行业总收入9.5万亿,同比增长17.7%,增速同比提升了4.5%,回暖明显。
(二)市场地位
公司坚持科技创新,围绕数字化的长期愿景,坚决贯彻可持续的发展战略。伴随着软件及信息技术的不断迭代,公司在软件集成、大数据、区块链、隐私计算等领域不断拓展,得到政府部门、资本市场与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三)生产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以数字科技为切入点,围绕金融机构、政府与公用事业、企业等客户群体,提供金融科技和数据中心综合服务,在业务实施中融合区块链、隐私计算等科技创新业务,并积极探索央行数字货币在各领域的应用,并通过科技赋能帮助客户实现新一轮数字化升级。主要业务模式包括系统集成、技术服务及软件产品开发等。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606,094,997.41元,较上年下降8.66%;营业成本1,306,918,946.65元;综合毛利率为18.63%,较上年综合毛利率上升3.30%。
2021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2,693,694.24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443.35%;实现营业利润-80,084,981.85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73.25%;利润总额-86,099,722.18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14.00%;基本每股收益-0.27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450.00%。
2021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为-188,140,476.25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92.23%。
(四)主要客户变化情况
长期以来,公司主要服务于金融机构、政府与公共事业等信息化程度高且具备高粘性、高回款保障的客户。2021年金融机构客户及政府与公用事业客户的营业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66.37%,上年同期该比例为67.12%;2021年前10大客户中,金融机构客户及政府与公用事业客户的营业收入占比为87.40%,上年同期该比例为91.61%。公司的主要客户无重大变化。
(五)毛利率水平及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分析
2021年,公司综合毛利率为18.63%,较上年综合毛利率上升3.30%。公司对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综合毛利率进行查询统计,2021年度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综合毛利率的平均数为17.73%,中位数为18.63%,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公司的综合毛利率保持合理水平。
2021年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综合毛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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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公司对生产经营情况、毛利率水平、行业情况、市场地位、主要客户变化情况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的分析,报告期内,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及持续经营能力正常。
二、公司2021年度扣非后净利润大幅下降的原因以及与营业收入变动不匹配的原因
公司2021年扣非后净利润-8,099.5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7.77%,具体原因分析如下:
(一)研发费用增加
2021年,公司研发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5,181.66万元,主要系公司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与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技术发展司签订了《2020年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一一区块链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合同书》,负责组织实施完成面向区块链新应用的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重点项目。
(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在报告期末对存货进行了清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因产品更新换代,原有库存已不适应市场的需要,按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437.31万元。
(三)权益法下确认联营企业大额投资损失
公司联营企业大连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金所”,公司持有15.12%的股权)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1年度理财产品的资产减值损失16,429.67万元,其2021年度净利润大幅减少,导致公司的投资收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减少2,484.17万元。
综上,因研发费用增加、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和权益法下确认联营企业大额投资损失等影响报告期扣非后净利润大幅下降的因素,均系非营业收入影响因素,因此,公司2021年度扣非后净利润变动与营业收入变动不匹配。
三、公司连续五年扣非后净利润为负的原因
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公司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29,883.44万元、-4,846.00万元、-42,520.46万元、-4,095.00万元、-8,099.52万元,具体原因分析如下:
(一)2017年
1、公司子公司天津中科金财科技有限公司(原名称为天津滨河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4月变更为现名称,以下简称“天津中科”)受到宏观经济形势、行业竞争、市场形势、客户到期未接续、人员流失等因素的综合影响,2017年业绩不达预期,公司经过对天津中科未来经营情况的分析预测,对天津中科资产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2017年减值金额为 29,981.49万元。
2、公司子公司大金所(公司原持股比例为50%,2019年大金所增资引入新的投资者,公司持股比例变更为15.12%)2017年亏损4,290.08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的会计政策,按照谨慎性原则,结合实际情况,2017年公司对大金所资产组计提商誉减值准备7,295.98万元。
3、公司持续保持较高的研发投入,公司坚持科技创新,围绕数字化的长期愿景,坚决贯彻可持续的发展战略,公司开展了产品及应用系统等技术的自主研发,持续保持公司核心竞争力,2017年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9.93%。
(二)2018年
1、公司子公司天津中科受到宏观经济形势、行业竞争、市场形势、客户到期未接续、人员流失等因素的综合影响,2018年业绩不达预期,公司经过对天津中科未来经营情况的分析预测,对天津中科资产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2018年减值金额为4,359.32万元。
2、受行业竞争加剧、预期客户内部预算调整等因素影响,公司前期备货的部分产品未能如期实现销售,库龄加大;同时,由于部分客户未来采购时间无法可靠估计,导致部分库存商品的可变现净值降幅较大,需对部分库存商品计提减值准备,2018年减值金额为376.94万元。
3、公司持续保持较高的研发投入,公司坚持科技创新,围绕数字化的长期愿景,坚决贯彻可持续的发展战略,公司开展了产品及应用系统等技术的自主研发,持续保持公司核心竞争力,2018年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9.28%。
(三)2019年
1、公司子公司天津中科受到宏观经济形势、行业竞争、市场形势、客户到期未接续、人员流失等因素的综合影响,2019年业绩不达预期,公司经过对天津中科未来经营情况的分析预测,对天津中科资产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2019年减值金额为 28,062.33万元。
2、受行业竞争加剧、预期客户内部预算调整等因素影响,公司前期备货的部分产品未能如期实现销售,库龄加大;同时,由于部分客户未来采购时间无法可靠估计,导致部分库存商品的可变现净值降幅较大,需对部分库存商品计提减值准备,2019年减值金额为4,946.76万元。
3、公司子公司深圳中金财富科技有限公司、华缔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持有的金融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金融资产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地分析,对其持有的金融资产计提信用减值准备,2019年减值金额为 3,650.96万元。
4、公司持续保持较高的研发投入,公司坚持科技创新,围绕数字化的长期愿景,坚决贯彻可持续的发展战略,公司开展了产品及应用系统等技术的自主研发,持续保持公司核心竞争力,2019年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7.64%。
(四)2020年
1、受行业竞争加剧、预期客户内部预算调整等因素影响,公司前期备货的部分产品未能如期实现销售,库龄加大;同时,由于部分客户未来采购时间无法可靠估计,导致部分库存商品的可变现净值降幅较大,需对部分库存商品计提减值准备,2020年减值金额为299.69万元。
2、公司持续保持较高的研发投入,公司坚持科技创新,围绕数字化的长期愿景,坚决贯彻可持续的发展战略,公司开展了产品及应用系统等技术的自主研发,持续保持公司核心竞争力,2020年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7.63%。
(五)2021年
1、受行业竞争加剧、预期客户内部预算调整等因素影响,公司前期备货的部分产品未能如期实现销售,库龄加大;同时,由于部分客户未来采购时间无法可靠估计,导致部分库存商品的可变现净值降幅较大,需对部分库存商品计提减值准备,2021年减值金额为2,437.31万元。
2、公司持续保持较高的研发投入,公司坚持科技创新,围绕数字化的长期愿景,坚决贯彻可持续的发展战略,公司开展了产品及应用系统等技术的自主研发,持续保持公司核心竞争力,2021年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1.84%。
3、公司联营企业大金所(公司持股比例为15.12%)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1年度理财产品的资产减值损失16,429.67万元,其2021年度净利润大幅减少,导致公司的投资收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减少2,484.17万元。
综上,公司连续五年扣非后净利润为负的主要原因分析如上,公司的营业收入变动情况以及公司毛利率的变动情况并不是扣非后净利润为负的主要影响因素。
四、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为293,654.61万元,净资产为216,149.64万元,资产负债率26.39%;货币资金余额47,226.07万元;公司借款均按期偿付,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无借款,且未出现违约行为;公司与客户的合作良好;公司未出现失信人记录的情况。
公司重视市场开拓,近三年营业收入稳健,2019年、2020年、2021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67,239.44万元、175,840.27万元、160,609.50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175,563.36万元。截至本回复公告日,公司经营一切正常。
综上,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规定的应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请结合销售模式、信用政策、主要客户回款情况等,说明你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下滑的原因,报告期各季度财务数据波动较大的原因,并说明各季度扣非后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变动不匹配的原因。
一、公司销售模式、信用政策、主要客户回款情况
(一)销售模式
公司的业务模式包括系统集成、技术服务及软件产品开发。具体而言:(1)系统集成是根据客户的需求,协助客户分析其具体的信息系统及应用需求,定义其应用模型,提出系统架构方案并设计具体的项目解决方案(包括项目实施、构建服务器平台、存储平台、网络平台、安全系统平台、系统软件平台、定制开发基础应用软件等)。随后公司负责采购第三方软、硬件产品,根据解决方案进行系统测试联调与试运行,并提供用户培训、配合客户进行系统开通以及工程验收,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相关运行维护服务。(2)技术服务是通过销售部门与客户建立合作关系,技术服务部门有针对性的提供售前技术支持,根据客户的业务需求以项目的形式向客户提供包含应用软件定制开发、咨询、培训、IT运维在内的服务。(3)软件产品开发是按照软件行业的特点,采用标准产品开发模式,对于客户差异性较小的基础业务类产品,在总结众多客户业务共性的基础上,开发出标准的业务版本,销售给客户,并提供一定期间内的售后服务。
公司的销售模式采用直签和通过业务协作伙伴间接参与两种方式。(1)直签模式是指对于公司通过参与招标、谈判等方式取得合同,公司向客户销售产品及服务,按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并收取合同款项。(2)业务协作伙伴间接参与业务协作伙伴间接参与模式是指公司与其他公司合作,共同拓展用户,业务协作伙伴在通过最终用户验收或收到最终用户支付合同款项后,才会对公司支付合同款项。
(二)信用政策
公司根据供应商的偿债能力、财务情况、合同规模、历史采购情况等因素评价供应商整体信用风险的指标,在签订合同之前,根据供应商的各项指标判断其整体的信用风险,对于不达标的供应商,公司不会与其签订合同。公司无现金折扣政策及信用账期。
(三)主要客户回款情况
2021年度,公司前10大客户回款52,216.97万元,占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比例为29.07%;2020年度,公司前10大客户回款66,072.70万元,占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比例为33.89%。2021年度,公司前10大客户回款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3,855.73万元,减少的比例为20.97%。
二、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下滑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为-188,140.4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92.23%,具体原因分析如下:
(一)受到宏观经济形势、行业竞争、市场形势、疫情等因素的综合影响,公司主要行业客户的预算及需求有所下降,业务的实施、交付及验收等进度有所延缓,2021年度公司收到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79,603.6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了15,336.21万元,减少的比例为7.87%;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63,367.4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了2,222.36万元,增加的比例为1.38%。
(二)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和技术研发的需要,公司加大对人员结构调整、人才引进及人才培养的力度,2021年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17,918.5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了2,755.31万元,增加的比例为18.17%;受工资薪金增加及2020年疫情期间社保减免优惠政策的影响,2021年公司为员工支付的社会保险费较上年同期增加1,073.37万元,增加的比例为132.39%。
三、报告期各季度财务数据波动较大的原因及各季度扣非后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变动不匹配的原因
2021年各季度财务数据明细如下:
单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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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各季度财务数据明细如下:
单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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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仅2020年、2021年,公司一直以来的主营业务经营均具有一定的季节性特征。公司客户主要为金融机构、政府与公共事业单位,该类客户大多执行预算决算体制,其预算、立项、招标、采购和实施都有明显的季节性特征,通常会在前一年下半年或年底制定来年信息化建设预算,在次年一季度审批立项,在二三季度开始采购招标,待项目执行完成、准备验收付款之后,通常就已经到了三四季度。因此下半年甚至四季度是公司的业务高峰期,收入、回款占比明显较高。总体上看,公司经营具有一定的季节性特征,主营业务收入及回款第四季度相对集中,全年收入、回款及采购付款分布不均衡,由此导致每个会计年度各季度财务数据波动较大。
由于公司的备货及付款主要集中在前三季度,验收及回款主要集中在下半年甚至第四季度,因此,前三季度公司扣非后净利润高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但该两项财务指标之间的差异会逐步缩小,到第四季度公司扣非后净利润低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3)请你公司结合公司产品竞争力、行业发展状况、收入成本构成及变动等说明公司产品毛利率大幅波动的原因,并结合业务模式和业务开展情况,说明上述产品毛利率变动是否处于行业合理水平,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补充说明你公司毛利率整体水平在提升的情况下,扣非后净利润下降幅度远高于营业收入下降幅度的合理性。
一、公司产品毛利率大幅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成本构成及变动明细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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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客户所处行业对收入、成本构成进行分析,2021年公司金融客户及政府与公共事业客户的毛利率分别为17.73%、16.21%,较上年同期下降0.73%、1.36%,变动较小;企业客户的毛利率为21.37%,较上年同期上升11.99%,变动幅度较大。主要原因系公司金融客户及政府与公共事业客户市场竞争激烈,公司主要通过招投标取得该类客户的业务,毛利率基本稳定、变化较小;企业客户市场化程度更高,毛利率相较金融客户及政府与公共事业客户变化大。2021年,公司经营管理政策上,保证传统客户稳定的基础上,引导鼓励发展高毛利率的业务,深入发掘企业客户需求、提高企业客户的服务深度和广度,提高企业客户业务的毛利率。
按产品对收入、成本构成进行分析,2021年公司金融科技综合服务的毛利率为19.71%%,较上年同期上升1.29%,变动较小;数据中心综合服务的毛利率18.22%,较上年同期上升5.92%,变动幅度较大,主要原因系公司数据中心综合服务产品的主要客户为企业和政府与公共事业单位,2021年企业客户的毛利率上升幅度较大,带动数据中心综合服务的毛利率有所提升。
综上,公司毛利率变动主要系公司企业客户和数据中心综合服务产品的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较大,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综合毛利率(详见本回复公告问题1、(1)、一、(五)“2021年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综合毛利率”)相比,公司毛利率变动情况处于行业合理水平,不存在显著差异。
二、扣非后净利润下降幅度远高于营业收入下降幅度的合理性分析
2021年度,公司毛利率18.63%,较上年同期增加3.3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099.5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7.77%;营业收入160,609.5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66%。
2021年,公司扣非后净利润下降幅度较大的原因,主要系公司研发费用增加、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和权益法下确认联营企业大额投资损失,这些因素不影响营业收入及毛利率的变动,且对扣非后净利润的影响金额远大于毛利率提升对扣非后净利润的影响金额。因此,公司毛利率整体水平在提升的情况下,扣非后净利润下降幅度远高于营业收入下降幅度。
年审会计师回复: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说明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否恰当,是否识别出重大经营亏损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审计程序是否充分、恰当、有针对性,审计意见是否审慎。
针对上述事项,年审会计师执行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1)了解公司连续五年扣非后净利润为负的原因,分析2021年度扣非后净利润大幅下降与营业收入变动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了解公司2021年末在手订单情况,评估是否存在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了解和分析公司2021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下滑的原因,了解各季度财务数据波动较大的原因并分析2021年度各季度扣非后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变动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
(3)获取公司收入、成本明细表,选取样本查验相关的销售合同、验收单据、回款回单等相关文件,核对交易金额及验收和回款情况等,选取样本对主要客户执行函证程序;了解公司成本核算方法,检查成本核算准确性,成本核算的一贯性;对收入、成本及毛利率变动情况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检查收入确认是否正确,成本结转是否完整。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公司上述事项的原因及其合理性与我们在2021年度审计中了解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是一致的,不存在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自2021年期末起的12个月内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不会影响财务报表编制的持续经营基础,未触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规定的应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审计程序是充分、恰当、有针对性的,审计意见是审慎的。
2、报告期末,你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余额3.73亿元,全部为债务工具投资,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253.77万元,持有期间投资收益为17.15万元,处置产生的投资收益为1,222.54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账面余额2.67亿元;债权投资期末账面余额2.97亿元,本期计提坏账准备298万元,其他变动冲减270万元,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为2,854.78万元;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账面余额1,344.84万元。你公司将4个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范围,截至报告期末信托产品余额为6.02亿元。
(1)请补充说明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明细情况、会计处理、处置产生的投资收益及持有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计算过程,并说明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是否准确,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2)请结合你公司债权投资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涉及的主要发行主体的资信情况、现金流情况等,详细说明相关债权投资和款项的可回收性,并说明债权投资的标的名称、投资金额、时间、期限、利率、投资收益计算过程及款项收回等情况,并结合上述情况说明你公司本期债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补充披露债权投资减值准备中冲减额的具体情况,补充提供该冲减额的相关证据,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3)请你公司说明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确认依据,本年度公允价值未发生变动的原因。
(4)请结合上述金融工具的变动情况说明与公司财务报告中非经常性损益、非主营业务情况、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其他综合收益、投资收益等项目中相关数据的勾稽关系。
(5)请列表披露截至目前你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各结构化主体的购买时间、具体投向、历史收益情况、风险等级及减值情况,并说明上述结构化产品纳入合并范围的具体依据,相关会计处理是否具有一贯性,是否存在变更会计核算方法的情况,如是,请说明变更前后对上市公司当年损益的影响。
(6)请补充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其他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如存在,请补充披露上述结构化主体的持有数量、初始投资金额总和、目前的公允价值及你公司未将其纳入合并范围的原因。
(7)请你公司自查购买相关信托产品或其他对外投资等事项,是否履行内部审议程序,是否及时对外披露,是否存在以定期报告代替临时报告的情形。
(8)请自查你公司大股东及关联方是否存在利用信托计划转移或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是否存在侵害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请年审会计师就上述问题核查并发表意见,并详细说明就信托资产的真实性和计量的准确性所履行的审计程序。
公司回复:
(1)请补充说明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明细情况、会计处理、处置产生的投资收益及持有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计算过程,并说明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是否准确,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明细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余额37,329.78万元,其中,投资本金37,000.0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329.78万元。报告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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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
公司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为:①公司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按照该金融资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确认金额,取得时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投资收益”。②持有期间,确认持有期间享有的股利/利息,直接计入“投资收益”。③资产负债表日将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④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将该金融资产出售时的公允价值与其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
企业应当根据其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按照准则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按照准则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企业可以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企业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综上,公司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三、处置产生的投资收益及持有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计算过程
报告期内,公司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投资收益12,225,448.28元,未到期理财产品在持有期间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537,748.30元,其计算过程如下:
1、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投资收益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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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持有期间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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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计算过程准确无误,因此公司对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是准确的。
(2)请结合你公司债权投资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涉及的主要发行主体的资信情况、现金流情况等,详细说明相关债权投资和款项的可回收性,并说明债权投资的标的名称、投资金额、时间、期限、利率、投资收益计算过程及款项收回等情况,并结合上述情况说明你公司本期债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补充披露债权投资减值准备中冲减额的具体情况,补充提供该冲减额的相关证据,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一、主要发行主体的资信情况、现金流情况
公司债权投资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涉及的发行主体为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鑫信托”)。华鑫信托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持有金融许可证。截至2021年末,华鑫信托管理资产总规模2,631.00亿元,总资产180.42亿元,净资产132.12亿元,净利润11.34亿元。
二、公司债权投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情况及可回收性
报告期末,公司债权投资账面余额2.97亿元,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2.67亿元,均由公司控股的下属公司华缔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缔资管”)持有,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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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鑫信托·睿科123号单一资金信托和华鑫信托·睿科192号(事务管理类)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底层资产均为向鸿华融资租赁(江苏)有限公司发放的企业贷款。
截至报告期末,鸿华融资租赁(江苏)有限公司总资产为874,722,717.53元,净资产为240,244,613.45元,2021年营业收入为55,443,181.68元,净利润为2,528,367.52元。为了保证信托投资本金的收回,华缔资管于2020年11月9月与北京安家世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署了差额补足协议,协议约定华鑫信托·睿科123号单一资金信托期限届满后,若华缔资管未能按照约定按时足额收回本金并取得预期收益时,北京安家世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鸿华融资租赁(江苏)有限公司应归还本金及预期收益的差额部分向华缔资管进行差额补足。
报告期末至本回复公告日,华鑫信托·睿科123号单一资金信托收回本金9,999.00万元,收益724.23万元,华鑫信托·睿科192号(事务管理类)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收到收益835.71万元。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资金管理能力,增加公司收益,自2018年10月以来,公司委托华鑫信托先后设立5支信托产品,累计产生投资收益1.02亿元,这5支信托产品均按期付息、到期还本,未出现逾期收回的情况。
综上,相关债权投资和款项的回收风险较小。
三、报告期末公司债权投资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信用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债权投资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账面余额合计56,993.00万元,报告期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567.93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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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末,在对债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时,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的有关会计政策,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通常逾期超过30日,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
综上,上述各信托产品不存在逾期的情况,公司将在上述信托产品期满后收回本金,公司债权投资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四、补充披露债权投资减值准备中冲减额的具体情况,补充提供该冲减额的相关证据,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公司债权投资减值准备中的冲减额系“华鑫信托·睿科123号单一资金信托”上年计提的减值准备270.00万元。
2020年7月,公司购买信托产品“华鑫信托·睿科123号单一资金信托”,投资期限2年,投资金额27,000.00万元,在债权投资科目下核算。2020年年末,在对债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时,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的有关会计政策,对该信托产品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为270.00万元。
报告期末,“华鑫信托·睿科123号单一资金信托”距到期日不足1年,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一年内到期的“华鑫信托·睿科123号单一资金信托”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列示,相应的减值准备在债权投资减值准备中就显示为冲减额。
综上,公司对债权投资减值准备中冲减额的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3)请你公司说明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确认依据,本年度公允价值未发生变动的原因。
报告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列示的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合计1,344.84万元,系公司权益工具投资佛山南海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90.00万元、大连鼎金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854.84万元。主要明细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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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佛山南海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为4.90%,公司未向该公司委派董事或管理人员;公司对大连鼎金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持股比例为75.00%,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将在大金所经营业绩达到大金所董事会设定的目标后,无条件按照大金所董事会确定的股权激励方案将所持合伙企业全部出资以合伙企业设立时的原始价格转让给大金所经营管理团队。公司对上述投资无控制、无共同控制、无重大影响。因此,公司对佛山南海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大连鼎金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投资属于权益工具投资。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对权益工具的投资和与此类投资相联系的合同应当以公允价值计量。但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
因公司对上述两家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力和重大影响力,且这两家被投资单位的股权交易不活跃,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因此,这两家被投资单位的投资成本可代表其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
(4)请结合上述金融工具的变动情况说明与公司财务报告中非经常性损益、非主营业务情况、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其他综合收益、投资收益等项目中相关数据的勾稽关系。
报告期内,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变动与公司财务报告中非经常性损益、非主营业务情况、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其他综合收益、投资收益等项目中相关数据的勾稽关系,明细见下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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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请列表披露截至目前你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各结构化主体的购买时间、具体投向、历史收益情况、风险等级及减值情况,并说明上述结构化产品纳入合并范围的具体依据,相关会计处理是否具有一贯性,是否存在变更会计核算方法的情况,如是,请说明变更前后对上市公司当年损益的影响。
一、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各结构化主体明细
截至本回复公告日,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各结构化主体的信托产品余额50,236.14万元,主要项目具体投向及历史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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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结构化产品纳入合并范围的具体依据,相关会计处理是否具有一贯性,是否存在变更会计核算方法的情况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一一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第七条规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管理层经判断公司对上述信托计划拥有实质性权利,通过参与信托计划的相关投资活动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其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因此,公司将上述结构化产品纳入合并范围。
公司对结构化主体的相关会计处理具有一贯性,且不存在变更会计核算方法的情况。
(6)请补充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其他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如存在,请补充披露上述结构化主体的持有数量、初始投资金额总和、目前的公允价值及你公司未将其纳入合并范围的原因。
公司不存在其他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7)请你公司自查购买相关信托产品或其他对外投资等事项,是否履行内部审议程序,是否及时对外披露,是否存在以定期报告代替临时报告的情形。
经自查,公司购买相关信托产品事项及对外投资事项已经过相应内部审议程序,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程序相应进行对外披露,不存在以定期报告代替临时报告的情形。
(8)请自查你公司大股东及关联方是否存在利用信托计划转移或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是否存在侵害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自查,公司大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利用信托计划转移或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侵害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年审会计师回复:
请年审会计师就上述问题核查并发表意见,并详细说明就信托资产的真实性和计量的准确性所履行的审计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年审会计师执行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1)获取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明细表,了解交易性金融资产名称、金额、利率等内容,分析以确定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与以前年度核算内容的一致性、金额的合理性;检查交易性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续计量是否正确,公允价值取得依据是否充分;对2021年度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投资收益重新计算;对交易性金融资产发行方执行函证程序。
(2)关于信托资产的真实性和计量的准确性所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获取公司信托产品明细表,了解公司投资的目的、动因和金融工具分类;对此投资业务的关键内控设计和执行情况进行了解和测试,对减值计算相关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和测试;获取并查阅公司管理层投资决策文件、股东大会批准投资理财的决议文件等;获取信托计划等资料,了解信托计划中对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的决策机制及相应流程,分析信托计划的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权利,评估公司对该项信托计划的权利、可变回报、以及运用权力影响可变回报的能力,判断公司对该项信托计划是否构成控制;分析信托协议的相关规定,判断对该项金融资产及收益的分类、计量和列报是否正确;向信托产品的受托方实施函证程序,函证期末底层资产结存情况、信托产品收入以及信托资金账户余额等相关信息,并与回函信息进行核对;结合底层资产的情况复核管理层作出的减值评估结果是否合理;通过公开信息查询信托产品受托方的相关股东信息,查验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通过公开信息查询底层资产借款方与公司大股东及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获取信托计划的银行对账单,查验收款方是否与底层资产借款人一致。
(3)获取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明细表,相关投资协议,以确定划分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与以前年度核算内容的一致性、金额的合理性;检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续计量是否正确,公允价值确认依据是否充分;通过公开信息查询被投资方工商信息,获取被投资方2021年度财务资料,查看被投资方财务状况、经营情况。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公司对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未见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明显不合理情形。
公司报告期末对债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的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未见债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明显不充分情况。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相关会计处理具有一贯性,未见存在其他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公司对外进行的上述投资理财已经过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批。未见公司大股东及关联方存在利用信托计划转移或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及侵害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关于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确认依据,本年度期末公允价值未发生变动的原因与我们在2021年度审计中了解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是一致的。
公司金融工具的变动情况与公司财务报告中非经常性损益、非主营业务情况、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其他综合收益、投资收益等项目中相关数据的勾稽关系与我们在2021年度审计中了解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是一致的。
3、报告期末,你公司存货账面余额6.05亿元,同比增长19.78%,其中库存商品账面余额0.25亿元,发出商品账面余额5.8亿元,同比增长26.6%,本期针对库存商品计提跌价准备2,437.31万元,未针对发出商品计提跌价准备。2019年至2021年公司存货周转天数分别为123.32天、120.67天、152.91天。
(1)请补充披露报告期末发出商品的具体情况,包括销售主体、合同签订时间、交易金额、产品发出时间、结算安排、目前结转情况等,是否属于具有经济实质的销售,并结合公司的业务特征和收入确认政策说明,你公司期末存在较大金额的发出商品的合理性,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利润的情况。请年审会计师就发出商品的真实性说明所履行的审计程序,以及2020年末、2021年末收入截止性测试情况。
(2)请你公司结合存货构成明细、性质特点、库龄、在手订单、期后产品销售价格和原材料价格变动等情况,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本期未针对发出商品计提跌价准备的合理性,与同行业相比是否存在明显差异。
(3)请结合业务开展情况说明你公司存货周转天数上升的原因,对你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与同行业公司相比是否存在显著差异。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1)请补充披露报告期末发出商品的具体情况,包括销售主体、合同签订时间、交易金额、产品发出时间、结算安排、目前结转情况等,是否属于具有经济实质的销售,并结合公司的业务特征和收入确认政策说明,你公司期末存在较大金额的发出商品的合理性,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利润的情况。请年审会计师就发出商品的真实性说明所履行的审计程序,以及2020年末、2021年末收入截止性测试情况。
一、报告期末发出商品的具体情况
公司发出商品主要系按照合同约定、已送达客户指定地点、但尚未完成安装调试或未经客户验收确认的软硬件设备。报告期末,公司发出商品余额57,995.89万元,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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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报告期末,公司发出商品均系根据已签订的销售合同安排发货,属于具有经济实质的销售。
二、公司期末存在较大金额的发出商品的合理性分析
(一)业务特征
公司的业务模式主要包括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及软件产品开发。其中,系统集成服务是根据客户的需求,协助客户分析其具体的信息系统及应用需求,定义其应用模型,提出系统架构方案并设计具体的项目解决方案。随后公司负责采购第三方软、硬件产品,根据解决方案进行系统测试联调与试运行,并提供用户培训、配合客户进行系统开通以及工程验收,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相关运行维护服务。
(二)收入确认政策
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1、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2、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3、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1)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2)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3)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4)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综上,根据对公司报告期末发出商品具体情况的分析可知,发出商品均由具有经济实质的销售合同与之对应;同时受疫情影响,公司业务的实施、交付及验收等进度有所延缓,导致报告期末公司按照合同约定送达客户指定地点、但尚未完成安装调试或未经客户验收确认的软硬件设备金额较大。因此,公司账面上存在较大金额的发出商品是合理的,不存在跨期确认收入利润的情况。
(2)请你公司结合存货构成明细、性质特点、库龄、在手订单、期后产品销售价格和原材料价格变动等情况,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本期未针对发出商品计提跌价准备的合理性,与同行业相比是否存在明显差异。
一、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及合理性分析
(一)存货构成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60,506.88万元,存货构成明细及库龄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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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存货由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构成。库存商品主要系公司系统集成业务按交货进度采购的软硬件设备。报告期末,公司未计提跌价准备的库存商品中,市场供应紧张、供货周期长的信创类集成业务备货金额为2,312.61万元,其余部分对应的在手订单金额为120.80万元;发出商品主要系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已送达客户指定地点、但尚未完成安装调试或未经客户验收确认的软硬件设备,报告期末,对应的在手订单金额为110,468.11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政策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按照存货期末结存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存货可变现净值,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为执行销售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三)存货跌价准备的测试过程
1、对发出商品的减值测试
公司对发出商品进行减值测试时,依据发出商品对应的销售合同价格同时结合项目的回款情况确认其可变现净值。
经测试,未发现项目异常或发出商品余额低于以销售合同为基础确认的可变现净值的情形,因此,公司未对发出商品计提减值准备。
2、对库存商品的减值测试
公司对库存商品进行减值测试时,首先对期末结存的库存商品判断其可执行销售合同情况,对于有对应销售合同的库存商品,公司依据其对应的销售合同价格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进行减值测试;对于暂时无对应销售合同的库存商品,公司以其未来预计可实现的销售为基础,同时考虑本年已实现销售
(下转132版)